【通报】宁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典型案例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公安民警奋斗在守护平安和疫情防控的第一线,及时查处了一批涉疫情类违法犯罪案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小编搜集了近期全区公安执法典型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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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2020年2月2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拒不接受社区工作人员外出应当戴口罩的建议,与防疫工作人员争执推搡,随后返回家中拿出尖刀一把向工作人员翟某身上连戳两刀,受害人衣服被刀划破。犯罪嫌疑人李某不听劝阻,持刀伤害工作人员,社会影响恶劣,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2020年2月4日,犯罪嫌疑人俞某拒不接受社区工作人员外出应当戴口罩的建议,无故辱骂在小区门口开展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出拳殴打出警人员头部,撕烂防护衣,用石头将另一名出警人员头部打伤。犯罪嫌疑人俞某不听劝解,辱骂防疫工作人员,殴打出警民警,社会影响恶劣,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通报】宁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典型案例


固原市隆德县:2020年1月2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从武汉返乡未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外出饮酒,拒不配合防控工作,酒后辱骂、殴打入户走访的工作人员,造成2名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并责令居家隔离,待其隔离期满后依法办理。


【关联法条】

妨害公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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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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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2020年1月31日、2月1日,银川市12315陆续接到多起群众投诉,天瑞祥等多家药店销售“飘安”牌医用口罩为假冒伪劣产品。经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利用经营的保健品店从无证厂家购进一次性飘安牌口罩4万只、3M9001口罩1000只、3M N95口罩2000只、医用手套4000只等假冒伪劣产品,通过微信线上交易、上门推销方式向银川市数十家药店销售上述物品牟取暴利,对目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产生重大危害。嫌疑人陈某某、王某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通报】宁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典型案例


【关联法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数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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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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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大武口区:2020年1月16日,违法行为人吴某与武汉籍人员朱某从武汉返回,向家人、潮湖村村委会、社区民警故意隐瞒从武汉返回的事实,未向社区报备留朱某在家中居住。吴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行为,严重影响辖区新型肺炎防疫工作,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0年2月1日,违法行为人王某拒不配合小区登记信息、体温检测防疫措施,强行进入小区,辱骂小区保安,并将小区保安叶某摔倒在地,致叶某受伤。王某拒不接受防疫工作措施,辱骂、殴打工作人员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通报】宁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典型案例


【关联法条】

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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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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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2020年2月4日,违法行为人田某在小区门口拒不配合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与防控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辱骂工作人员。田某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两百元的行政处罚。


吴忠市利通区:2020年1月31日,违法行为人杨某拒不配合小区口防控登记,强行将外省牌照车辆驶入小区遭拒,将车辆堵在小区门口后离开,时间长达50分钟左右。杨某拒不配合防控措施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通报】宁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典型案例


【关联法条】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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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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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2020年2月3日,公安机关工作中发现,微信网民“水晶明珠果园”于1月25日在微信群内发布涉疫情谣言信息称:“最新宁夏消息从湖北武汉学习的西吉县五十六名全部是新型肺炎。”经核查,网民“水晶明珠果园”真实身份为马某。违法行为人马某对其在微信群中散布疫情相关谣言供认不讳,现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通报】宁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典型案例


中卫市海原县:2020年2月4日,违法行为人韩某向县纪委谎报有武汉返乡人员撒某出现发热、咳嗽、呕吐等症状,医院不接受,政府不管。经核查,武汉返乡人员已采取隔离措施,未发生医院不接受,政府不管情况。违法行为人韩某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关联法条】

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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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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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青铜峡市:2020年2月2日,违法行为人沈某拒不接受小区门口防疫登记、检查措施,谩骂和殴打工作人员。沈某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措施,谩骂和殴打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处以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固原市隆德县:2020年1月31日,违法行为人王某拒不配合疫情检查,无故辱骂、用铁锨殴打检查点的防疫情工作人员。王某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措施,辱骂殴打防疫工作人员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处以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关联法条】

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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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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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大武口:2020年2月4日,于某将驾驶的私家车停放在小区门口,影响疫情防控登记工作。执勤民警劝说于某挪车时,违法行为人张某(于某的妻子)不听从民警劝说,言语挑衅并推搡执勤民警,大喊“警察打人了”。张某的行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吴忠市同心县:2020年1月31日,违法行为人马某驾驶机动车强行冲卡,不配合检测点工作人员开展疫情检测工作。马某未停接受疫情检测,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关联法条】

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以下罚款:(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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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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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盐池县:2020年01月31日,违法行为人梁某不听劝阻,故意冲闯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设置的警戒带的行为,致警戒带断裂。梁某故意冲闯警戒带,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通报】宁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典型案例

中卫市海原县:2020年1月31日,违法行为人田某驾驶车辆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不接受检测,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关联法条】

冲闯警戒带、警戒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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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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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兴庆区:2020年2月1日至2月2日期间,违法行为人黄某在微信群发布信息,自称有N95口罩出售,取得受害人信任,收取口罩购买费用后将受害人拉黑,致使11人受骗,金额共计830元人民币,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中卫市沙坡头区:2020年1月26日至27日,违法行为人穆某伙同王某利用他人需要口罩防止感染的心理,虚构存在口罩货源的事实,使用微信向多人宣传销售口罩,非法获利2371元。公安机关对穆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三日、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关联法条】

诈骗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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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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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东基地:2020年02月05日,违法行为人张某因对小区保安不满,看到一张关于保安防疫工作的图片后,将该图片转发至小区业主的微信群,并配有“有黑狗把门,战胜疫情防控有希望”的侮辱性文字,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吴忠忠红寺堡区:2020年02月01日,违法行为人苏某以村部组织的消毒人员未对其家中进行消毒为由,在村医疗群、用水群两个微信群辱骂村干部及部分村民,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关联法条】

侮辱他人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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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宁夏公布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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