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150243469
你離婚我不管,我只想說幾點。
1.你是個人嗎?何況是個男人,你有擔當嗎?沒有擔當算個屁的男人。
2.你自己的孩子你還好意思問孩子撫養權歸誰,你這問題問得讓所有人心寒,你自己的孩子都不撫養,怎麼好意思推給別人撫養。
3.我覺得你先學會做人,再學會做男人,再學會做別人的丈夫,最後才學會做孩子的父親,你現在什麼都不是,你以為學會兩支腿走路就是人。
4.我們這社會不缺人,但缺有擔當的人。
黃平楊再德
這個問題問得很是雲淡風輕!
前兩天剛看到一個報道,一位年輕媽媽把一個自閉症兒童遺棄在肯德基,自己離開了,孩子是她自己的兒子,她是一個單親媽媽。
可能你要譴責她,怎麼可以這樣放棄親生兒子,可是我卻很同情她,剛才看報道,已經找到她了,她穿著一件上面滿是破洞的Tx,她說,如果不是特別不得已,她也不會遺棄自己的兒子。
她是單親媽媽,前老公看見孩子是自閉症,就直接離婚瀟灑走人了,撫養費也不出。
但是母親終究無法割捨對孩子的情意,一直拉扯到孩子6歲,卻越來越力不從心,她需要上班,而自閉症兒子在第一個幼兒園被退學後,找了一個半托的幼兒園,半年後,這個幼兒園也把孩子退回來了。原來母親幫她看顧,可是母親越來越衰老,孩子康復卻需要花費很多錢,她只有月工資3000人。
還有一位是在公園裡,帶娃玩耍時認識的一位媽媽,孩子也就大概2歲多,她說自己老公也是離婚跑掉了,撫養費也根本不出。
想起這兩件事,是想到:無論孩子什麼樣,無法遺棄孩子的終究是母親!
題主問這個問題的意思是想獲得孩子撫養權,還是不想管孩子?
從法律角度來講,在婚姻法相關條例中,2歲以下的孩子,屬於哺乳期,撫養權歸母親,如果男方想要求有撫養權,可以等過了哺乳期再決議!
不管怎麼樣,兩個人沒有孩子時,還可以一拍兩散,有了孩子再離婚,而且孩子這麼小就離婚,真的太不負責任了。不知道為何事鬧到離婚,在老婆剛生產完一年,最需要周邊關心時,你不應該用自己的愛心和耐心來呵護老婆嗎?
如果實在無法生活在一起,離婚後,也請你擔負起自己身為男人,身為父親的那一份責任!該出撫養費就出撫養費,該盡的義務都盡到。
jason媽咪有辦法,喜詩詞,愛旅遊,寫有溫度的文字,做靈魂有香氣的媽咪。資深文案,多平臺原創簽約作者,不傾城傾國只傾娃,育兒路上一路修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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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媽咪有辦法
男的應該想要撫養權 又不想管 最好是撫養權判給男方 還是女方給養孩子
我一朋友就這樣
男孩 前夫死命非要不可
判給男方了 結果根本不管孩子 和小三在外地過
孩子扔在家裡上學 給孩子買了一箱方便麵一箱火腿腸 上初一的孩子 讓這樣過一個月
你說狠心不狠心 孩子給爸爸打電話 爸爸就說在外地 你自己吃吧 關鍵還不給錢 想餓死孩子嗎
孩子給媽媽打電話 我朋友立馬就哭了 自己的孩子 被前夫糟踐了 立馬帶孩子住了。。管孩子吃喝。上學。啥都管
前夫一分錢生活費不出
賭的不就是 母親捨不得孩子受苦嗎?
人渣本渣呀 這是我見過最渣的人 看長相完全看不出來
要身高有身高 要長相有長相 就是不幹人事
養生ppt121122
我之前也和老公鬧過矛盾,也差點離婚,但是現在大家釋懷了就沒有什麼了,孩子還太小,如果沒有大的過失或者實在沒有辦法生活下去的情況,還是建議你們分開冷靜一下,大多數在鬧矛盾的時候大家都心情不好,心情不好說出來的話都是比較傷人的,都是揪著對方缺點不放的,平時的一點小矛盾都會擺上檯面去討論,所以我經過和老公那次吵架,認識到,生氣的時候真的什麼也不說去說,冷靜一下,覺得不想在一起出去散心兩天也可以,但是千萬不要當面吵,越吵越生氣,指責對方不是,一發不可收拾,到時候就真的沒有顏面和好了,最後只能離婚,孩子那麼小,離婚給誰都不好,再加上兩歲前孩子基本都會給母親,所以你也不用擔心和會給誰,我只是個人觀點,希望可以幫忙
喵小姐的日常
這段時間我的婚姻也處於離婚的邊緣。經過一番離家12天,爭吵,反思,對孩子的影響和思念,我們選擇原諒對方。現在正摟著睡覺的兒子時,這種幸福感,這種安寧是我從沒體會到的滿足。如果對伴侶還有一絲留戀就不要選擇離婚。可以按離婚的方式分開一段時間,體會下離婚的滋味。說實話失而復得婚姻會倍加珍惜。好好想想,家裡有愛她(他)的爸爸媽媽,小孩子多幸福呀。另外,做為男人也要包容下,那是老婆,又不是仇人,說個軟話給她個臺階也不是什麼難做的事對吧!希望你們也能早日和好。讓孩子生活在有愛的家庭裡👪
巴拉巴拉兜兜
首先又女方選擇。孩子還沒有2歲。能不離就不要離啊。孩子可憐。我早幾天和老公吵架,寶寶一直大聲哭,也是一週歲2個月。一直爸爸媽媽的喊。那個樣子別提多難受。我就到房間流淚,過了半小時,老公抱著孩子進來緊緊的抱著我說:以後所有家務我做,你不開心就打老公好嗎?我們再也不吵架好不好?你看看兒子多可愛,我們沒有權利傷害他。我發誓這輩子儘量不吵架,如果不得已,千萬不要在孩子面前吵。下圖是我兒子。你好好想想。給孩子一個家吧。
絕戀VS依戀
一、雙方既然都同意離婚,那麼,孩子撫養權也可以坐下來慢慢商量,如果商量不成,可以起訴到法院爭取孩子撫養權。
二、題主是男方,那麼我就針對題主的問題說一說,在什麼情況下,孩子判給男方的可能性大。
1、孩子才1週歲,根據法律規定,2週歲以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
2、兩家經濟條件差不多,根據司法實踐,在雙方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稍大。
以上兩點是對男方不利的方面。
但是,如果有以下幾種情況,男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也是完全可能的。
1、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2、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概率較小,而女方卻處於較好的生育期的。
3、男方父母有充足的時間、精力和能力願意幫助照看孩子。
4、男方無其他子女,而女方有其他子女的
5、雙方分居時間較長,分居期間孩子一直跟隨男方一起生活。
6、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7、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8、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9、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不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外部生活環境的。
以上9點是對男方有利的方面,男方可儘可能的往這9點上面論述。
法院會綜合判斷雙方的條件和情況,從對子女最有利的方面判決撫養權的歸屬
三、輪流撫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輪流撫養是一種折中方案,目前在司法實踐中運用的不多,但確確實實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夫妻雙方對撫養權爭執不下,就可以根據這一條法律規定,採取輪流撫養的方式。
但是,輪流撫養有利有弊:
1、利:
孩子不會成為單親家庭的孩子,缺失父愛或者母愛。
輪流撫養依然可以讓孩子同時享受到父母之愛。
2、弊:
(1)、可能讓孩子內心有分裂,這邊撫養一個月,那邊撫養一個月。
孩子剛在一個環境中適應,就要被迫還另一個環境,導致孩子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
(2)、鎖死了父母的工作
其中一方的工作地有所變動,輪流撫養就進行不下去了,特別是孩子入學之後,這樣就導致工作地變動的一方基本上就喪失了孩子的撫養權。
輪流撫養有利有弊,夫妻雙方還是要認真思考決定。
張麗亞律師
如果孩子隨母親,將來母親再婚了,除了母親,全都是孩子的陌生人。母親在乎孩子,再多的陌生人也無所謂。
如果隨了父親,將來父親再婚了,除了後媽,都是親人。父親不愛孩子,再多的親人也給不了孩子溫暖。
所以,你們倆誰更愛孩子,孩子就跟誰吧!
如果不是實在過不下去,能不離婚就不離婚吧——孩子需要一個完整的家。
長虹貫月307
您好。陳群律師為您解答,希望幫到您。
您的問題是:
想和老婆離婚,她也同意。有一個一週歲的孩子,兩家經濟條件差不多。撫養權歸誰?
看到這個題有一點怪怪的感覺。
您怎麼好像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是個局外人似的?
離婚那麼大的事,孩子還只有一週歲,怎麼如此輕描淡寫的?
希望您慎重考慮。
至於孩子由誰撫養,要根據現狀,照顧孩子利益,按照法律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像本題的情況應該歸母親撫養。
總之,還是要慎重。孩子那麼小,只要沒有根本分歧,能夠挽回還是儘量挽回。
陳群律師
首先,離婚要慎重。
婚姻不是兒戲,孩子才一歲,怎麼就隨隨便便離婚?如果離婚,孩子要麼跟著父親,要麼跟著母親,不會再有親生的雙親父母陪伴,其實真的是很殘忍的。
再就是,以後 的婚姻,並不像你想象的那麼 美好。
有的人,總以為離婚後找得能再好,其實真的不是,在你是一個單身時,黃花小夥子,才找的這樣的對象,離婚後,你就是離過婚的人,並不能找得更好,這是實話。有的人,找的對象,一個不如一個,也是事實。離婚後,難道不牽掛孩子嗎?當然不排除有的人,再婚後會找得更好。
最後,再根據你的實際情況,如果一定要離婚,還是建議,孩子跟著母親吧,撫養權在你,讓母親撫養。
撫養權在你,就是說任何經濟出資還應該是你來,撫養在母親,就是讓母親親自來撫養孩子,這對孩子的成長有好處。
但是,總而言之,自己看著辦,個人拙見,不喜勿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