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企業老闆,計劃繼續放假一個月後開工,工人無工資,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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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答案:不可行!違法!存在極大風險


法律對於企業放假的工資支付的規定

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對於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產或放長假的工資支付,是有著非常明確的規定的。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從這個法規條文可以得知:

❶ 如果樓主給工人放假一個月,則這一個月應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數額)向工人支付工資;

❷ 如果放假超過一個月且工人在家休息,則情況比較複雜,多數省份支持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基本生活費。


企業放假不給工人發放工資的法律風險

樓主如果不遵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給工人放假一個月而不給工資,將存在很大的違法風險,主要是兩方面:其一是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致使工人實際無法正常工作),其二是構成了“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工人完全可以據此解除勞動合同,並向你主張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是工人每工作一年,你就需要賠付給他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金額。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企業放假不給工人發放工資的其他後果

除了需要承擔經濟補償金的法律風險外,如果樓主不給工人發放放假期間的工資,一些優秀的工人很可能就流失掉了,等到你恢復開工後,再想招工人的話,一時半會也是很難招到足夠數量的優秀的工人的。


給樓主的建議

當前的新冠肺炎疫情的確對各大企業,尤其是小企業的的經營造成了很大的打擊,將心比心,老闆的日子也很難熬,我們不能搞道德綁架,不能要求老闆承擔過多的社會責任。

建議樓主可以和員工進行協商,比如說停工休息的這第一個月先只發基本生活費,差額的部分待一切生產恢復正常之後再進行補發,老朱相信,只要樓主拿出坦誠的態度,你的大多數工人應該是能夠理解的。

這件事情如果處理好了,表面上看,樓主是損失了一部分金錢,但你收買了人心,相信一旦恢復生產,你的工人一定能夠拿出120%的工作熱情,來為你創造更好的業績。

希望老朱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老朱談薪酬績效管理


我來說說我們家的小老闆情況,我們家是屬於小企業,有80來個員工,可以那麼講,現在做小企業的真是一年不如一年,也不扯遠了,年前小企業的金庫一般都掏空的,給員工發工資、年終獎、各供應商的貨款結算,一般只留點過年的錢,等年一過再開足馬力繼續努力賺錢,這次疫情事件一發生,傻眼了,而且可能國家規定必須給員工正常開工資(只是聽說而已),這幾天老公是焦頭爛額,一正常上班,員工幾十萬的工資不能少、銀行貸款利息必須交、廠房租金一分也不能少,供應商的貨至少得付百分之三十,要不然,人家不結貨,有些甚至是要求貨款全額付清,怎麼辦呢??小老闆表面光鮮亮麗,但其實背後的苦處只有自己知道,別人一日三餐,我家是吃完早餐,就不知道午飯什麼時候吃了,一般一天就二頓,因為下午這頓都會忙到二、三點才能吃,晚上大家都吃完飯、看電視了,我們一般還在工廠忙,怎麼辦呢?上有老人要養,下有孩子要培養,只能堅持咬牙堅持,但老公針對疫情情況,還是堅持,等員工回來,借錢也要工資照發,願我們能挺過去,戰勝一切困難!


贇囡21885200


我是上班族。講真,讓老闆無償發工資有點略過分。老闆也是人,不是神,也有自己的難處。但是以我自己為例,不發工資撐不過這個月,所以,希望老闆發部分工資用於基本生活,後期加班補上多發的工資。或後期扣掉也可。當然也是根據企業情況,如果企業本身很不樂觀不發也無可厚非。自己的人生,別人沒有義務買單。只有自己對自己負責。


哥烏溫的安


我是打工者,表示,上班才有工資,不上班是沒工資的,換個角度:老闆的錢也不是風吹來的,員工沒上班不發工資正常!換成我是老闆也會這麼幹


爛仔浪仔


首先說我不是老闆。

不開工房東會給免房租嗎,各項稅費會全免嗎?打工不幹活的沒錢,老闆不開工即便不發工資也要往裡貼錢!一直不開工,工人沒有收入,可以用存款撐著,如果沒有存款,自己幹什麼去了??老闆沒有進賬還要倒貼,如果像員工一樣也沒餘糧,背了債務工人會不會給予均攤?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除去國家的硬性規定,從個人層面我覺得我們不要道德綁架,老闆也是人,人家也得賺錢養家,只不過老闆比工人會經營自己,這個我們不光得接受,還得學習人家的長處,當然老闆給點那是再好不過了!

再說,作為打工者,一直沒有餘糧,說明自己有問題,如果說沒有掙到餘糧,那隻能說自己的工作能力不足以支撐你的收入期望,也就是你的分量還不夠,分量不夠隨時都有可能走人,掙得就是今天有明天無的錢,想有保障還得先從自身的競爭力入手,讓自己更值錢才是王道!


O陽光二師兄O


我的想法是,不給工人開工資,有很多人建議給工人開保障生活工資,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俗話說幹天活給天錢,現在這樣的情況,老闆也不是神,根本養不起這麼多人!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呢?一千,還是倆千,我認為個人是可以克服的,我們要保存好企業,等到勝利時候我們有個掙錢地方,不能因為疫情把企業拖倒了,到時候連掙錢地方都沒有了。



胖哥海捕


雖然國家要求現在這種特殊時期要給工資,但那是對國家正兒八經的單位要求的,像是中小規模的私企,按理說是不用支付工資的,畢竟大部分老百姓是樸實的,幹了活才工錢,天經地義,沒付出勞動,就要求這要求那的,還是少數的。

老闆能給,我們高興,也感激,老闆不給,那也是本分,不要過於苛求。

不過保險那是要按時交付的。

我就是在中小規模的私企中上班,今年上班拖了好多天了,也不會要求老闆支付這段時間的工資,畢竟沒幹活。

但是平時幹多少活給多少錢,這沒毛病吧,可我們這個破公司,老闆也不是個東西,每月工資能扣你個百分之三十或者四十,簡直扣的我們暈頭轉向(=_=),找不到北了,過完這段時間,老子也不伺候了。



濰坊人在山東


不可以,我們家照樣開不了工,每天幾萬幾萬地虧,老公說無論如何都不能虧待自己的員工,他們都是忠心耿耿地跟著我們的,就是借錢也要保證員工的工資,至少要保證基本工資,保證員工的基本生活,絕對不能虧待自己的員工。人都是有感情的,現在虧了,等疫情一過,大家再努力工作,加班加點,錢一定還會賺回來的。


沉澱姐姐


不可以,也不建議你這麼做。

從你提出這個問題來看,你是從企業成本考慮,看似無可厚非,實際上你忽略了一些社會規則,而社會規則是高於商業規則的。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勞動法規,勞動法以規範勞動關係為目的,重點保護勞動者權益,企業不得私自作出損害勞動者利益的行為。否則得不償失。

2、人情味道,企業與員工雖是僱傭關係,但最終是相互成就,企業需要員工,員工也需要工作。而且你是需要正常運營的,只是不想發停工期間的工資,這樣也就是沒給到員工合法收入,更不說尊重了。這樣做會傷了員工的心,會影響你的個人及企業誠信。維權意識強的員工可能會藉此維權,說不定你需要承擔更大的經濟補償。

3、當前環境,目前全國很多行業停工,基本都承諾工資照發,如果你這樣做,很可能成為眾矢之的,甚至引發朋友圈社會事件。

如果你企業確實現金流緊張,可與員工協商,員工同意後,暫時不發或少發,待復工後補齊。

創業不易,生活也不易,作為老闆須知人間疾苦,方能成就一番事業。

祝新的一年生意興隆,健康順利。


腦洞石裡


我也是打工的,現在還在老家回不去,廠裡現在再統計10號復工的人員,一定要是27號沒有出上海的才能上班,像現在我去不了,去了還要隔離十四天,廠裡不支付工資我也願意,畢竟自己也沒有付出,災難面前每個人或企業都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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