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有病了,让女儿拿一半医药费,女婿可以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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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当然可以拒绝,但女儿不能拒绝。因为:

从法理上讲,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无论父母曾经是否有过错。当然,子女同时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从情理上看,“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生病了,要女儿拿一半医药费,”确实不合情不合理,明显是重男轻女思想或不懂法使然。

但我国是法治国家,法大于情,法高于情。

再说,如果岳父的全部财产就那么几间农村的老旧房子及其宅基地、老旧家具和几万或十来万左右的存款,现在生病所花的医药费又不是很高的话,作为经济并不很紧缺的女婿有必要、有脸面、能忍心拒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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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跟我朋友情况一样,朋友的情况比他的更严重。岳父岳母压根就不待见他!后来也是这样,但是我朋友直接回绝了。先让小舅子出钱治病,该花多少他不管,说钱没了让卖车,再没了让卖房,都卖完了病还没好,他会出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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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分人吧,如果老丈人他们对老婆不好的话,就不会出,我还比较幸运,老丈人丈母娘都很好,大舅子小舅子小姨子也都很好,老丈人手术花了8万每家两万,平时都是相互帮助,都不计较,彼此有困难的时候知道了都是主动给,没有张口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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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婿可以拒绝,但女儿是不可以拒绝的,按中国法律,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在没有解除法律上的父女关系的情况下,你就得履行法律义务!再来看前提,岳父把财产都给了小舅子,那么也就是给了你老婆的弟弟,你岳父的儿子,从中国法律来看,没有任何法律要帮父母分配财产问题,那么你岳父把财产给小舅子,没有违反任何法律。从中国的风俗习惯来看,父母留给儿子也符合中国的传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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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门都没有,并非不孝,我要的是一份尊严,和认可。当初哪怕拿50块钱意思意思,也会竭尽所能。像我一样,当初拆迁时,岳父家分了四百万,我做女婿的一根毛都没有,等于已经把我拒之千里之外。常跟老婆说,“你爸可怜,这么多钱都让你弟媳妇拿走了,活着的时候多去看看他,陪陪他,去了就买点菜,水果一个人孤零零在老年房,死了以后我一个子都不会出,事先就通知她了,不要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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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可以自主处分他自己的财产。他把财产全部给了小舅子而没有给女儿,当然有些不公平,但是也合乎法律。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责任,由于父母的养育之恩,女儿尽一些孝道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广深二叔


我不了解其它地方。

在我这边(广东西部农村)都是这样的,父母的房产,地皮,工厂等不动产一般都是传给儿子的,当然如有欠款也是儿子还,现金存款等可能分点给女儿,毕竟是嫁出去了是外家人。老人如有病痛产生的费用也是儿子承担,女儿看能力是给是借。

发果女儿家富裕全部给病钱也很常见。但一般不会强迫要女儿给。


双鱼座宅男


传统是养儿防老,家产由儿子继承;女儿是嫁出去的人,不承担主要养老职责。法律规定儿女有同等继承权,承担同等赡养责任。现实是,儿子继承全部家产,女儿还要承担一半赡养责任。所以,法律没有遵循传统,也没有完全遵循现代,自身就有缺陷。法律应该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进行规定。在实践中,法律也会考虑多得者多付出,这不是规定,是协商。


静空慧


不能拒绝,得看一下妻子的意见,商讨一下,中国自古就是"养儿防老″,只听说"嫁出去的,泼出去的水″,谁讲过还有"养女防老″的,得财产的儿子勇敢的站出来承担全部医药费,这是你的责任和义务,不要假借父亲之手干"损人和已″的事,女儿也就是凭亲情尽力所能、量力而行多尽孝道罢了,你老头说拿一半就一半,也不管女儿女婿的家境和死活了,护犊子也太过了吧!?女儿女婿有钱的话还用你老头张这口,说不一定绐你医药费全付了,你就与你儿子偷着了吧!!!自私的人呀,手心手背都是肉肉啊!凭良心……做事


郑三少他哥


人心都是肉长得,不用来虚的!孩子都有继承权不分男女!如果父母有意给儿子,我们也管不了,但对父母的孝往常该怎样还是怎样。父母如果大病可能就会出现问题,因为平时无所谓,大难前人都会考虑自己的支付能力,如果儿子完全继承财产,还不想完全尽孝道那是老人的悲哀,作为女方通情达理的肯定会尽力所能及的孝道,如果不因财产继承而怨恨,一切都好说!如果因此而产生矛盾,一切都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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