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在家办公按60%工资发放合法吗?为什么?

邻家永青


能发就不错了,如果工作量100,在家完成工作量连30都没有,发60算多了,可能有的还不发,自动让你辞职了!这个疫情阶段,就算你起诉又能怎么样?

鼓励老板发全薪!


有尊严地活着


肯定是不合法的,应该全额发放!我表姐最近在家办公就遇到类似的案例。
表姐在一家网络私企上班,2月3日,公司就通知员工正式复工,只是因为近期疫情依然严重,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公司允许员工在家办公,并且薪资按照100%正常发放。
一开始,表姐非常开心,跟家人亲戚都说公司还是非常人性化的。一方面,不用上下班坐公交减少了很多感染风险,另一方面,在家还能照顾老人和小孩。
只是好景不长,没过两天,公司就发邮件通知,所有在家办公的人,按照60%的工资发放,而选择在公司上班的人还是按照100%正常发放。
这让表姐陷入了苦恼,月入过万的她,薪资缩水将近一半,家人劝她不要太在意,毕竟赚钱是永远的,生命要珍惜。
表姐还是不服气,查阅劳动法,看看法律是否有保障,希望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针对表姐这样的情况,是目前很多在家办公,公司不能发放全额工资的一个缩影。

其实,近期针对疫情的特殊情况,人社部专门下发通知。
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也就说,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而不是单单的60%。在家办公属于正常劳动,所以,应该全付工资,只是这个标准工资,指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工资。
以北京为例,凡是居家办公的员工,根据北京市人社局发布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这个最低工资标准,每个地方施行的还不一样,比如:
广东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总之,这段时间,还没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居家办公应该按照标准工资全额发放。如果在家办公只是按照60%发放,那一定是不合法。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向当地劳动局举报投诉。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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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说职场


不合法!疫情的确给一些中小型企业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但面对这种现实情况,企业也不能够在员工薪酬待遇上打折扣,这一点有关部门已经三令五申的强调过了。

疫情期间关于返岗的相关文件支撑

人社部、全国总工会、企业联合会等多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兴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该文件明确了几个问题,一个是对因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二是隔离结束后,仍需要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间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以上明确了隔离观察和继续治疗两种情况的工资发放比例,未提及远程办公的薪酬发放形式,故我认为返岗办公与远程办公应同等对待,实发全额工资。

《劳动法》关于病事假的文件支撑

《劳动法》中明确规定了事假和病假的工资支付方式,事假、病假为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在不违反《劳动法》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自行制定,但不可低于本地工资的80%。并未明确因紧急突发性事件而导致的延期工作如何定义,我认为《劳动法》作为上位法没有明确具体标准,应以疫情期间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执行上述文件要求。

疫情在前,当全力以赴

这次疫情来的很突然,传染速度、严重程度均前所未有,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阻断传染空间,让病毒没有扩散的可能。恰逢传统节日春节, 各地政府也是深思熟虑才做出了延期复工的决定,为的是降低传染率,从长远意义降低损失。而这个时候虽然中小型企业有苦难言,但只要坚持过去,有关部门肯定能够出台相关政策,提升中小型企业经济活力,甚至想办法让这些企业起死回生。

面对疫情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应该把注意力放在如何防止复工后的传染,别一心只看着员工碗里的饭,在这个时候从员工碗里抢饭我只能说在为自己自掘坟墓,更是给疫情工作釜底抽薪。


办公室锦囊


这段时间在家办公按60%发工资是否合法?这一问题并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首先要明确题目讲的“工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还是最低工资?如果是约定的工资,并不一定不合法,但如果是在家办公发给最低工资的60%,一定是不合法的。

第二、所谓"这段时间"是指疫情期间,导致职工无法正常在单位上班。按照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规定,停工停产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通常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应到今年国务院调整法定春节假期满后一个月即3月2日),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的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比如江苏省规定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上,陕西省规定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5%以上。

第三、因此,经单位同意职工在家办公的,在2020年3月2日前,企业应当支付劳动合同约定标准100%的全额工资;疫情超过该时间的,企业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而不以60%为标准。





焦保宏


目前形势合法了。今天《人社部关于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12条意见》第五条“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实际上是允许企业在不裁员前提下对部分员工工资协商打折。


milobaby


让你加班不愿意,加班费少了不愿意,在家办公给你60薪水不愿意,国家危难时刻,共渡难关,有啥不乐意的。我就乐意,给60就行[呲牙]


瑀凡的爹


不合法,但还是以理解为主吧!

按照正常思维,在家办公也是办公,而且还会用软件打卡,表示我在正常上班,因此必须发放全额的工资,这是站在法律的层面上来说的,那很明显发放60%的工资肯定是不合法的。

现在我们先把法律放一放,谈一下“情”字。

1、公司的业务肯定会受到影响,从而导致利润的减少。

在疫情的特殊时期,除了维持日常生活的行业,每一个行业都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现在员工在家办公,我能想到的就是自媒体行业不受影响之外,其他的行业都不能达到原来的业绩,这就直接导致公司的业务量大量下滑,那随之而来的就是公司利润的下滑。

就算利润下滑,公司实体没有正式开门营业,但是房租还要出着(当然有一些房租会得到减免,但毕竟是有限的,可能房东还需要房租去还贷款,这就是资金流动的方向),这些费用都是老板出的。同时还要支付员工的工资,有多少企业老板对此也是深表无奈,基本上都属于入不敷出的现象,也是没有办法才选择支付60%,如果在这个时候不能支持公司和老板,公司随时都有可能出现资金链的断裂,那员工可能连60%的工资都没有了,怎么维持现阶段的生活。

一旦失业,在这个特殊阶段,是很难能够找得到喝工作去上班的,因此请理解公司和老板的决定,再撑一段时间,等战胜疫情,生活和工作就能恢复正常。

2、自我检讨一下,你在家办公有没有偷懒。

其实针对在家办公,充满了无奈,各种沟通交流都是通过网络,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在听自己讲话,或者是不是在工作等等。

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而孩子又有五六岁以下的孩子的,实在是没有办法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听到最多的话就是:妈妈、陪我玩,妈妈、你在干嘛、妈妈、我要怎样怎样……而这个时候作为家长,大部分的选择都是停下手里的工作去照看一下孩子吧!

因此在家办公的人都不能否认有一部分的工作时间挪用到了家庭时间上,做到了真正的工作家庭两不顾,那是不是也可以稍微的降低一下上班的工资。

小结:在现在这样特殊的情况下,首先要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然后就是要支持公司支持老板,和公司共渡难关。


大牙嘟嘟职场论道


在当前全国防疫关键隔离时间周期内,这种问题其实在广大的政府官网上都是有明确回答和标注的,很多相关的文件已经第一时间发往了各大机构和企业。所以可以明确的回答你,在家远程工作与在企业正常务工一样享受100%的工资发放,按照60%的工资打折来发放,明显是不合法不合理的。

并且之前国务院已经下发了相关的文件,要企业保证在隔离期间按照正常的工资水平支付其劳动报酬,在隔离周期结束之后,对于仍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的有关规定支付相关的工资和待遇报酬。

当然有些地方政府规定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但是根据目前是很多的实际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企业在与员工进行协商之后,会支付一个基本的工资,这个基本工资是高于当地的生活最低标准的。这个前提是完全不用工作,而不是在家办公。

所以只要是公司下发了,在家远程工作的通知都是可以按照正常的上班水平来支付其工资报酬的,在奖金以及相关的福利待遇上可能会有一定的折扣,但是在工资支付上是不可能存在只支付60%的。


晴天财经阁


合情不合法,中国人个情大于天的国家,你已经品吧,听那些律师的解决不了问题。

比如说你因为这个60的工资离职了并且劳动仲裁后得到了自己应得的,然后呢,你还要去找新的工作单元,面试时候HR问你上一份工作离职原因你怎么说,因为接受不了疫情期间跟公司同舟共济然后把公司给告了?好说不好听吧!


孟小开


角度不同,站在各自的角度其实都是正确的。有些公司央企国企根本不削 扣发工资,但是我相信大多数人都不在央企国企。大多数还是在民营企业。这次疫情不光影响2月份,保守估计“心有余悸”这个概念会持续到7.8月份。服务行业,建筑行业是毁灭性的。民营老板能不能撑几个月,我想大多数都撑不了。有人觉得东家不打打西家,在以往是这样的。可在非常时期,大面积民营企业都会金锁银根保命,所以找工作会更难,以前10000的职位,估计最多给你6500,而且竞争也会更激烈。所以,不论给多少,每个人自己多想一下,既要想眼前,也要想未来几个月。当然,国企央企的人就别来什么不干了,投诉公司,劳动仲裁,说实话,现在这个非常时期这些言论会左右很多心智不成熟刚踏入社会的人。还有说什么这点困难都扛不住,这样的公司也没什么前途。说实话,全中国80%的民营企业有多少扛得住,当然扛得住的企业,我想你我也未必进得去。好好思考,投诉,劳动仲裁是最坏的办法。仁者见仁,不代表任何立场,我也是一个初创企业者,疫情期间每天收入为0,但是支出每天1万多,我不知道我能顶多久,甚至想到出去跑滴滴来贴补,无奈网约车也被叫停了,但是我给员工承诺过,再困难也不会裁员,哪怕网约车解禁后,真的去晚上跑车,也不会拖欠员工一分钱工资,哪怕撸网贷也绝不拖欠。我之前也是打工的,自己创业后才知道什么叫作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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