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一年,前妻也在幾個月前登記結婚了,但它的戶口還是在我戶口薄裡不想遷出,怎麼辦?

用戶8490765239096


登記結婚是需要身份證戶口的,她登記結婚怎麼可能不遷出,他還留戀喜歡你嗎?或有其它目地?你拿著離婚證去派出所分戶也可!


臧九陽


我想遷出來,他說我別有目的,因為到現在還沒有跟他的父母說,我本來想著大家都分開了,他也有在一起的人,應該要跟家人說了吧,可是他就很氣憤很激動的說我,說我不安好心用他的弱點威脅他!我都不知道應該怎麼辦才好了!


貓兒


您好,對於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爭取能夠給您帶來一定的幫助。

首先,第一點,你和你的前妻已經離婚了。既然離婚了,你們也走了正常的離婚手續 ,所以你們離婚是法律所保護的。這也就意味著你和你的前妻不再是配偶。所以,如果你想把你前妻的戶口遷出去,是非常簡單的一件事,即使你的前妻不同意。1985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業部、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聯合下發的關於《轉發陝西省西安市<關於辦理離婚、房產案件中有關戶糧分立、遷移和房產變動問題的聯合通知>的通知》。該《通知》規定:“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所以說,既然你的前妻不願意,你就去公安局請求調解日,讓他們來幫助你。如果他們調解不成,就遵循法律的判決。

現在,你的前妻不願意把戶口從你那裡弄出來,她可能覺得,只要她不同意就沒有辦法。你就告訴她,把法律條文完完整整的告訴她,讓她明白戶口的遷出並不是她所能夠決定的,讓她再心理上輸給你。如果她還死皮賴臉的,那你就尋求公安局的幫助。

另外,不管你們是出於什麼原因離婚,還是要以一顆寬容的心來對待,以德為重,畢竟你們夫妻一場。

這就是我的建議和觀點,希望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老李看紅塵


既然已經離婚一年,她又和別的男人結婚,重新建立了一個新的家庭,她和你不再存在任何關係了,照例戶口你早該讓她遷走。

她不想遷走目的也許有兩個:

1,她莫非想等你家,有機會拆遷,想撈些婚內幾年的份外拆遷費。

2,如果雙方婚內有孩子,夫妻感情尚未達到最惡化程度,她以作防一手,妄想萬一現任丈夫不適合,在你還是單身尚未再婚,若與現任再次離婚,給自己找一個退路,各種可能都會意想不到發生。

建議你親自去找她現任丈夫,當著前妻面,讓她把戶口從速遷走,以防不必要的後果發生。


靠山4


如果離婚了儘快讓女方把戶口遷走,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如果您再婚了,前妻的戶口還不遷走,可以帶著當時的離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在戶籍辦填寫個人申請資料等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本信息更正。然後再遷移新婚的妻子戶口。需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個人申請書等材料。辦理流程如下:1、到遷入地派出所開具準遷證;2、到原籍戶口所屬派出所辦理遷移證;3、再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遷入手續。

一日夫妻百日恩,最好聯繫前妻協商讓她遷走,實在無法溝通就按照上面的方法!最壞直接把她的戶口註銷了!

具體需要的資料請聯繫您那裡的戶籍辦,派出所瞭解詳情!

祝您以後生活幸福美滿!


9102一切隨緣


離婚的戶口不肯遷出這是個教訓,有些是知道要拆遷,想拿點拆遷補償。

離婚在簽訂離婚協議時就該考慮周到,把一切四四六六都商議好。〈不單是財產與孩子的歸屬,離婚前無孩子無懷孕也要明確說明),協議執行不能拖泥帶水,不辦清爽了就不到民政局辦離婚。而且離婚協議書最好趁兩人都在現場,花點錢辦個公證,不是計較也不是絕情,不然有些人離婚後她像個無尾飛砣那樣出省了出國了連影子都找不著。當你想出租或賣房子,二婚生孩子入戶,去哪裡找她來給你簽字做證明。

現在問題裡講到,她雖找得到,但就不把戶口遷出,夫妻一場難道為這事去告她,如現任妻子見到前妻戶口還末遷出,她不知你倆葫蘆裡倒底在賣些什麼藥?估計是個女人看見了心裡都十分不爽。

她都登記結婚幾個月了,有了新婚丈夫,而戶口還不遷出,給各自的家人心裡造成藕斷絲連的錯覺就很不值,以此說服前妻把戶口遷出吧!


小笙常談


呵呵,說好的男女平等呢?這個社會本就沒有絕對的男女平等,女人離婚了無去處,戶口所在地一欄沒法填,真正的世界之大卻沒有容身之處!死後,也無處安葬!所以女人要好好愛自己,獨立自強自立。


夕夢就是我


離婚這麼久,竟然戶口還不遷出去?更讓人無法想象的是,她也都已經在幾個月前又登記結婚了,戶口還在你這個前夫的戶口簿裡不想遷出去,她的現任老公心裡會如何想呢?

我覺得,雖然說一日夫妻百日恩,但是,既然都已經離婚了,並且你自己都已經再婚了,那麼,好聚好散,保持一定得距離,還是很有必要的。

我不知道你的前妻究竟是抱著一種怎樣的心態,不想把她的戶口從你的戶口簿中遷出去。她是想著再續姻緣嗎?她都已經再婚了,還有可能嗎?既然沒有這個可能,為何要做出讓人鄙視,瞧不起的行為呢?

我一個朋友,他倆離婚,原本就是開庭兩次才成功離婚的。離婚之後,男方戶口不肯遷出去,因為他心裡明確的時候,遷出去,戶口就沒地方掛靠了。再買房,沒錢了,還真買不起,所以只能是死皮賴臉的拖著,能拖一天是一天。

但我朋友可不這麼想,我朋友想的是:我和他都已經離婚了,你的戶口還放在我這裡,像什麼樣子啊?不行,必須得逼著他遷出去,不遷都不行,由不得他!

起先,她還是抱著調和,好好勸說的態度去和她前夫說,結果,這個男人的臉皮比銅牆還厚,死活不肯遷出去,還說:“我就不遷,你能拿我怎麼樣?”完全就是一副無賴的嘴臉。

朋友氣的呼呼的,當時就對他說:“好,既然,你認為我拿你沒辦法。那麼,我一定能找到一條最佳的方法制制你這個無賴!”

說完,朋友就轉身離開,去求助法律了。

經過多番打聽和了解,她知道,現在,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才能逼著他把戶口遷出去。先是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找她前夫做思想工作,但說了好幾次,他前夫死豬不怕開水燙,就是不肯遷出去。後來,她乾脆就在派出所工作人員的陪同下,直接帶著她的離婚證之類的證件,跑去戶籍所在地,請求把前夫戶口遷出去。

這下,她那個前夫知道不遷不行了,才趕緊又跑過去求她,求她給點時間,他馬上自己處理這事。就這樣,朋友終於送走了這個大佛!

所以,我覺得,你先去找你的前妻溝通,實在無效的話,那就只能是採取強硬措施了!


幸福魚兒


多大點事,分戶不就完了嗎,一人一個戶口本


寶寶說我是國王爸爸


我想知道離婚了沒有再婚戶口可以遷回孃家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