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銀行誤導或誘導客戶購買風險等級高的理財產品,合法嗎?有何依據?

東北偏北的北方520


理財產品售賣渠道,銀行只是其中之一

一般都會公開表明盈虧自負

所謂誘導,誤導更多是購買者分辨能力不強,缺乏專業常識,選擇輕信或被高收益誘惑而主觀輕視風險

如果真的是誘騙購買的話,在有證據情況下,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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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合法!具體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七十五條第(一)項、《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七十條第(五)項、《中國銀監會關於完善銀行理財業務組織管理體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十四條的規定。

  


我是超級無敵瑤瑤的媽


其實這是個行業潛規則,銀行系統其實是有很好的銀保產品的,但是銀行理財經理不會推給你,因為他們有業績要求,不管是定投或是私募,都比銀保的利潤高,這個問題從簡易上來說,你可以認為錢就是銀行的商品,銀行把商品賣給商業體賺取高額回報,遠比儲蓄、貸款、銀保等產品的利潤要高,隨著目前經濟發展的趨勢,企業沒錢活不了,不IPO,不髮型企業債,就只能靠抵押項目做定投,所以銀行承接這些項目幫企業找資金,獲取回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錢從哪來?央行的貨幣數量只有那麼多,所以銀行會推出比儲蓄和國債高的理財產品出來,就是為這些項目融資,是項目就會有風險,銀行本身不會攬風險,百姓為了較高的收益就會去抗風險,再加上對合同和產品條款的不理解和不熟悉,很容易被坑


道友品味


當然非法了,誘導或者欺騙理財那是可以受損失後要求賠償,建議買理財還是多上網瞭解瞭解,或者好好諮詢諮詢年輕人,千萬冷靜,不能衝動,只看收益,要想到理財是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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