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检察院顺利完成“双向选择”工作


利州区检察院顺利完成“双向选择”工作

自2月3日节后上班以来,利州区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确保日常检察工作有序推进、正常运转。

2月7日,经院党组研究,利州区检察院政治部公布了双向选择结果,标志着我院“双向选择”工作结束。我院开展双向选择,旨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实现检察人员科学组合,充分调动检察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体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为确保公开、公正与有序进行,我院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双向选择实施方案》,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洪冬作了动员讲话。本次双向选择对象涉及除班子成员、专委、各部(室)负责人以外的所有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制书记员),由院党组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确定人员定编数,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在现定的编制人数内进行选择,不得多选;未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实行二次选择,二次选择仍然落选的人员将在政治部进行为期二个月的集中学习,学习期间落选人员可与各部(室)负责人随时达成选择意向,待岗人员到岗学习期间扣发一定比例的绩效奖金。

通过干警与各部(室)负责人双向选择,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与未达成双向选择意向的干警进行谈话征求意见,院党组根据双向选择整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最终,我院68名干警达成双向选择,2名干警待岗,全体干警2月10日到岗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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