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河湖“四亂”問題治理成績單發佈:六市銷號率100%

侵佔河岸的東莞中堂鎮伯德水泥廠清拆後,改造成綠草如茵的廣場公園;廣州市番禺區某水上飛機違建項目清拆後,這一妨礙河道行洪的隱患得以消除……

“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排查出河湖‘四亂’問題15998宗,總銷號率為99.6%。東莞、廣州、中山清理整治數量位居全省前三;廣州、汕頭、汕尾、東莞、湛江、茂名銷號率達100%。”

10日,省河長辦向社會通報2019年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和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情況。

省河長辦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國家統一部署,2019年,我省全力開展河湖“清四亂”(清理亂佔、亂採、亂堆、亂建)專項行動以及河湖管理範圍劃定工作。經過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明顯成效。

广东河湖“四乱”问题治理成绩单发布:六市销号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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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清理侵佔河道面積相當於5293個足球場

在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方面,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排查出河湖“四亂”問題15998宗,其中規模以上河湖“四亂”問題7512宗、已清理整治7478宗、銷號率99.7%,規模以下河湖“四亂”問題8486宗、已清理整治8455宗、銷號率99.6%。全省累計清理侵佔河道管理範圍面積3779萬平方米(相當於5293個標準足球場的面積),清理違章建築物14853棟、面積866萬平方米。東莞、廣州、中山清理整治數量位居全省前三;廣州、汕頭、汕尾、東莞、湛江、茂名銷號率達100%。

此外,在河湖管理範圍劃定方面,第一次全國水利普查數據中我省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湖管理範圍劃定任務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水利部明確的目標要求,共劃定並公告河流59條(完成率98%)、7787公里(完成率99%);省、市級領導擔任河長的河流管理範圍劃定任務全部完成,累計完成河湖管理範圍劃定長度10600公里,完成率為99.7%。清遠、韶關、江門完成2019年河湖管理範圍劃定任務的長度位居全省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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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治責任明確到市、縣、鎮級河長

省河長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清四亂”專項行動中,我省全面發揮河長制湖長制統籌協調作用,落實黨政領導管護河湖的領導責任,加強流域統籌和部門聯動,實現河湖“四亂”問題全面排查和系統治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高位推動壓實責任。2018年省第一總河長、省總河長簽發《廣東省第1號總河長令》,結合“清四亂”在全省全面部署開展“五清” (清汙、清漂、清淤、清障、清違)行動。政府部門加強協同聯動,成立了由省公安廳、司法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農業農村廳等8個部門組成的省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工作專班。各市、縣人民政府按照“市負總責、縣抓落實”的工作思路,將每一宗“四亂”問題的清理整治責任明確到市、縣、鎮級河長。

為全面準確掌握全省“四亂”問題,省河長辦先後組織開展了市縣自查、省流域管理局巡查及省遙感核查共3輪排查,在摸清底數的基礎上,由各市、縣河長簽字確認後,組織建立了省、市、縣三級工作臺賬。根據摸查掌握的全省“四亂”問題特點,制定了河湖“四亂”問題認定及清理整治標準,出臺分類清理整治指引,明確各類問題的具體整治措施。對難以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通過全覆蓋督察、重點暗訪、發送督辦函、“一月一通報、一月一約談”等形式,進一步壓實主體責任,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通過本次專項行動,我省河湖沉痾積弊得以有效清理,河湖行洪能力得到有效恢復,河湖面貌大有改觀,河湖生態得到逐步改善。

【記者】謝慶裕

【通訊員】粵河清

【作者】 謝慶裕

【來源】 廣東河長南方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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