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運營商開通“漫遊地查詢”業務,這是否侵犯用戶隱私?

近日,有媒體報道,國內三大運營商都已開通個人“漫遊地查詢”業務,可查詢機主本人在近30天內去過的地方(精確至地級市)。

具體查詢方法大同小異,大體上就是編髮短信CXMYD#身份證號碼後四位發送至各大運營商的客戶號碼,同意授權後,系統則反饋用戶近15天/30天的全國/全球漫遊地信息。

三大運營商開通“漫遊地查詢”業務,這是否侵犯用戶隱私?

這個業務剛剛推出就受到很多人的質疑,質疑點有兩個:第一,這是一個“雞肋”業務,用戶自己去過什麼地方難道自己不清楚嗎?還需要查詢嗎?第二,運營商這項業務調用個人通信行為數據,這是否侵犯到了用戶的個人隱私?

第一個質疑如果單從業務邏輯來考慮確實是一個讓人費解的業務,首先業務的設定是需要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碼+授權,這樣的業務設定意味著必然是機主本人的操作,所以這裡面就有一個悖論,作為用戶本身,我難道不清楚我去過什麼地方嗎?還需要查詢?!這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雞肋業務!

而如果結合當前的社會形勢來看,這個業務的作用大著呢!

隨著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深入開展,流動人員需主動報告相關往返經歷,跟企業報告、跟街道報告、跟小區報告、跟火車站報告、跟醫院報告,這種主動報告行為,不僅是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更是對社會負責。

但個人申報存在信息準確度問題,比如有人坐高鐵途徑武漢而他本身可能對此沒有意識而忽略了這一點,甚至有人會因為各種原因瞞報、謊報其個人行蹤信息,這樣會增加相關單位/部門的查驗難度,而“漫遊地查詢”服務可以幫助用戶快捷證明自己近期行程軌跡,並輔助政府部門提高對防控地區流動人口行程軌跡信息的核驗效率。

從這個層面看,此次三大運營商主動開通“漫遊地查詢”服務,不僅為用戶返程、返工、看病時的信息確認提供幫助,更重要的是可輔助防控區域內流動人口出行地區的排查,最大限度地避免因謊報、瞞報行程而導致疫情擴散情況的出現,這也體現了三大運營商作為央企,用信息化手段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企業社會責任。

三大運營商開通“漫遊地查詢”業務,這是否侵犯用戶隱私?

​事情是好事情,但既然動到了用戶的個人通信數據,很自然就會引發第二個質疑——這是否侵犯到了用戶的個人隱私?

從這項業務的設計邏輯來看,顯然運營商是有考慮到用戶個人隱私這個問題的,既要本號碼發短信,又需要身份證號碼,還要授權,這充分保證是用戶本人在使用這項業務,既然是用戶自己在查詢自己的信息,談何侵犯隱私呢?!

但從業務的使用場景來看,顯然這項業務的使用主體並不是用戶本人,而是第三方。而事實上,有部分小區已經明確要求住戶提供“漫遊地查詢”信息自證清白後方允許進入小區。而更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從當前微博上很多用戶爆出來的,該項業務已經制造很多家庭矛盾,比如,妻子通過該項業務查詢丈夫過去30天的行蹤,發現與丈夫口頭聲稱的不一致,從而導致鬧劇發生。那這其中是不是存在變相侵犯用戶隱私呢?

我是這樣看待這個問題的——

第一,“漫遊地查詢”並不是什麼新奇的功能,只是後臺調取了用戶接入的基站數據而已,其實運營商一直能實現這個功能,過去監管或執法部門都可以針對某些特殊用戶進行調用,只是這項功能未向大眾開放而已,這次三大運營商不約而同地面向公眾用戶開通這項免費的功能,顯然是一次行政命令下的行為,說白了就是在這個特殊的時期,為用戶提供一定程度的便利,與此同時也為廣大基層的防疫工作人員提供協助,運營商並未在其中牟利,因此並不算是侵犯用戶隱私。

第二,當前因為該項業務而發生的侵犯用戶隱私的事例,我認為責任並不在運營商,而在於國內尚未形成一個尊重個人隱私的法制環境,比如說小區強制用戶提供行蹤信息才允許進入,或者企業強制員工必須提供查驗結果才允許其上班,這是否存在侵犯隱私和濫用職權,這確實有待商榷。而這項業務恰恰成為了一塊試金石,反而能在一定層度上反推一個更健全的社會機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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