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每戶限發一張通行證,單雙號出行!超市要嚴控!

關於升級管控措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切斷疫情傳播渠道的緊急通知

濮陽:每戶限發一張通行證,單雙號出行!超市要嚴控!

針對當前我市確診病例出現無明確流行病學史的新情況,為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 提升我市城鄉居民村(社區)管理等級,實施更為嚴格的人員車輛管控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控制市域外人員流入

1. 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負責通知本單位目前滯留在武漢、湖北其他地區,以及我省南陽、信陽、駐馬店、周口、商丘、鄭州等疫情重點區域的人員,2月17日前一律不得返濮;負責對目前尚在濮陽之外的幹部職工進行登記。各縣(區)、市直各單位每日彙總登記情況後上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對擅自返濮、不登記、不報告的嚴肅處理、從重處理。

2. 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對目前滯留在疫情非重點區域 的人員,除各級領導幹部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外,不得通知其返濮。確需返濮的,須按層級分別報縣(區)、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批准。

3. 從外地來濮(返濮)的人員自到濮之日起,一律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 14 天。公職人員實行居家隔離,企業職工由企業負責集中隔離。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負責監督隔離落實情況,單位“一把手”負主要責任;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所居住社區(村)負責監督管理,所在鄉(鎮、辦)黨政主要負責人負領導責任。

4. 各交通查控卡口要加強非濮陽籍車輛、人員的管控。對來自疫情重點區域的車輛、人員一律勸返;對來自疫情非重點區域、 有本市身份證,或居住證、暫住證,並被列入復工核准企業名單的外來務工人員(須提供核准復工企業在崗員工證明),經單位批准返濮的人員(須提供單位負責人簽字證明),其他在濮擁有住房的人員(須提供房產證或查驗房產信息),可予以放行。繼續實行車輛限號規定,各縣(區)指揮部可根據本地疫情形勢制定交通管制措施。

二、嚴格控制市域內人員流動

1. 除消防、急救、搶險、運輸應急物資、生活物資及其他經特批的車輛外,嚴禁車輛出入社區(村)。

2. 對已有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村(社區)實行全封閉管理, 嚴禁人員、車輛出入,並在顯要位置掛牌提醒,居民所需的醫療、 生活物資等實行統一配送。

3. 各城鎮居民小區由所在縣(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制定錯峰外出方案,嚴格出入管理,每戶每兩天可有一人外出採購生活必需品一次,外出時間不能超過一個小時。需上班的工作人員, 由所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並由單位將該人員相關信息函告其居住地所在縣(區)指揮部,縣(區)指揮部將可出入人員信息分解到各小區卡口,供小區管控人員對照,核實無誤後方可放行。各小區要與中國移動濮陽分公司等單位加強合作,推行二維碼掃描等無接觸登記出入管理辦法。

4. 農村村莊同樣實行嚴格的封閉式管理,各村只留一個出入口,嚴格管控,原則上不進不出。村內不得串門、聚會、聚集聊天、聚眾打牌等。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對本村管控工作負領導責任, 要組織巡邏並運用公共視頻等手段加強監控,發現聚集性活動後迅速勸導解散。凡因排查不細、管控不嚴,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問責。

5. 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繼續實行彈性工作制,倡導網上辦公。除衛生健康系統等承擔疫情防控主要職責的單位外,其他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輪流帶班,一般安排三分之一的科室上班,上班的科室一般安排三分之一的人員值班,其他人員在家實行網上辦公。二級機構只留一名領導班子成員帶班、若干工作人員值班,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各單位要在確保工作正常運轉的前提下,組織其他人員到社區輪班值勤、參與管控。各單位要對在家辦公的人員做到人員狀態清楚、活動軌跡清楚、工作情況清楚。

6. 中原油田等駐濮央企對已經移交地方管理的居民小區, 原企業仍是本次疫情防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華龍區、經開區等縣(區)全力協同做好管控。

三、嚴格執行重點人群全面排查與管理服務規定

1.在徹底排查清楚武漢及湖北其他地區返濮人員的基礎 上,全面排查有在市域外旅居史的人員,並要求其自到濮之日起自行隔離14天。各縣(區)每日彙總排查登記情況上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不得漏報、瞞報。

2.各縣(區)要設置專門的集中醫學觀察點,對確診病例 的密切接觸者、疑似病例實行集中隔離並進行醫學觀察,免費為其提供必要的醫療檢測和治療藥品。嚴禁將定點醫院、同時接診其他病人的醫療機構用作密切接觸者集中醫學觀察場所。

3.對於尚在隔離觀察期內的確診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未作相關檢測的發熱門診留觀人員,以及居家隔離人員、確診病例所在村(社區)的居民,凡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的,全部進行胸部 CT 檢查,如發現有新冠肺炎影像學特徵的, 立即進行核酸檢測。原則上由縣級醫院對上述人員進行檢查,務必做好所有接觸人員的防護工作。檢查費用由市、縣(區)財政或醫保部門予以解決。

4.對居家隔離期間的疫情重點區域返濮人員和其他有市外旅居史人員,凡有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的,由縣(區)指揮部安排救護車送至定點醫院診治。其他發熱病人,一律由村(社區)接送到發熱門診就診。

5.要探索實行非處方藥品網上銷售、送藥上門服務。各級醫保部門要從嚴查處違規銷售退燒藥、止咳藥等行為。全市除定點診療機構外,各類小診所全部暫時關閉;所有村衛生室暫時停診,專職為居家隔離人員做好醫療服務;未設發熱門診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包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律不得接診發熱病人。各縣(區)要根據人口分佈、群眾就醫需求、醫療資源分佈等情況,於2月12日前再確定一批發熱門診,並將發熱門診名單報市指揮部疫情監控和醫療救治組。

四、嚴格控制超市、門店、農貿市場人員集聚

要制定方案,採取分時段、分區域、錯峰等方式,減少人員聚集;超市、門店、農貿市場經營者要提前分裝、明碼標價,儘量將面、油等可以露天銷售的商品分散到店外銷售;購買、結賬排隊間距不小於一米。要協調組織超市在較大的居民小區門口或小區內空曠處,設立生活必需品銷售大棚或設置流動售貨車,併為小區居民提供線上接單、線下定時定點配送服務。

五、嚴格依法防控依法治理

1.對隱瞞個人病史、疫情重點區域旅居史、與確診或疑似 病例接觸史等,拒絕接受醫學觀察、居家隔離等防控措施,在工作人員和醫護人員詢問時不如實報告相關情況的,或拒不配合排查、管控工作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2.鼓勵群眾舉報疫情重點區域返濮人員、確診病例密切接 觸者和發熱人員,併為舉報人保密,給予獎勵;對打擊報復舉報 人的行為,依法嚴肅處理。

3.宣傳、文廣旅體、衛生健康等部門要加強心理疏導,製作推送居家學習、健身、健康、娛樂等方面有助於疫情防控的內 容,穩定居民情緒,凝聚疫情防控合力。

各級各部門、社會各界務必清醒認識當前疫情防控面臨的嚴峻形勢,迅速落實市指揮部指令,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自覺維護大局,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採取一切可以採取的措施,堅決把人員穩控住,最大限度切斷傳染途徑,全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濮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 年 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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