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怕被拉黑的公職人員三天還款

2018年7月19日,濮陽縣法院執行法官僅用三天時間成功執結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案件。申請人孫某在申請強制執行後三天拿到了案款,接連為工作高效率的執行法官點贊。

濮陽:怕被拉黑的公職人員三天還款

2018年3月,張某與孫某在濮陽縣發生交通事故,經濮陽縣人民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張某賠償孫某各項損失共計13000元。後張某未履行賠償義務,孫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18年7月,該執行案件經線上查詢後,分流到執行局第四團隊。接到案件當天,第四團隊高法官及時與張某進行了電話溝通,向其告知了如拒不執行法院生效文書不僅會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採取限高措施,還會對其名下證券、銀行卡、車輛、房產等各項財產信息進行排查,一旦發現可供執行財產能夠直接予以處理。同時,對於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公職人員將由縣紀委監察委進行約談。

“高法官,你們千萬別給我拉黑,我馬上回家還錢。”被執行人張某聽到了法院執行各項措施後,當即表示馬上從外地趕回濮陽,將全部款項履行完畢並請求法院暫時不要將其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採取限高措施,讓其能夠坐高鐵從外地回家。“我們給你三天時間,如果你未按期履行法定義務,我們將立刻採取執行措施!”

2018年7月19日,被執行人張某在濮陽縣法院決勝執行難的高壓態勢下,如期來到濮陽縣法院執行局繳納了賠償款,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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