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濮陽:農民工外出需攜帶“外出務工人員電子證明”

濮陽:農民工外出需攜帶“外出務工人員電子證明”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啟松

2月28日,濮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關於全市推廣“外出務工人員電子證明”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為確保農民工兄弟能夠有序外出,平安返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推出“外出務工人員電子證明”,按照省廳統一要求,農民工外出務工攜帶紙質健康證明的同時,註冊使用“外出務工人員電子證明”,請各縣(區)將此通知傳達到各鄉鎮基層所,由鄉鎮基層所傳達到各村勞動保障協理員,由村協理員分發推送給每一位即將外出的務工人員(包括集體出行和零星自主出行)。省人社廳將對註冊情況進行各地市排名,市局也將對各縣(區)註冊情況進行排名。濮陽各縣(區)務必將此通知傳達到各鄉鎮基層所,由鄉鎮基層所傳達到各村勞動保障協理員,由村協理員分發推送給每一位即將外出的務工人員(包括集體出行和零星自主出行)。市局也將對各縣(區)註冊情況進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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