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撞、辱骂防疫管理人员的行为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注意,注意,请注意!特别时期,不服从社会管理,冲撞、辱骂防疫管理人员的行为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一、道德风险。病毒威胁着中国人民乃至整个世界人民的生命健康。大敌当前,你的蛮横、你的任性只能彰显你的你的无知,你的行为将会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的安全以及其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民警果断的制止和惩罚你的行为,将会赢得全社会的赞同和支持。特殊时期,刻意伸张你的个人权利和自由,你不但不会赢得任何同情,反而遭到严重的道德谴责。

二、法律风险。有的人可能会说:“腿长在我身上,去哪是我的自由,口罩在我手里,戴不戴是我的权利,谁也无权干涉我的自由”。但《宪法》会告诉你:“一个人挥舞胳膊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的地方,你行动的自由止于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大疫当前,你随便行动的自由、你不带口罩的权利将会威胁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所以你以上的权利和自由在特殊时期受到限制是符合《宪法》规定的。同时你拒绝履行防疫管理规定、冲撞或辱骂警察和防疫管理人员的行为轻则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将面临罚款和5至15天的拘留,重则触犯刑法,将面临:妨害公务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指控,最重可以判处死刑。

希望大家多奉劝朋友一句,莫因为无知、任性锒铛入狱,切莫身陷囹圄泪两行!自觉遵守秩序、服从管理、贡献力量。中国人民有自信、有能力、有素质,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用最短的时间打赢消灭新冠状病毒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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