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
广昌县委、县政府根据疫情情况,
接连下发了多道文件,
采取在高速出口及重要地段,
设立疫情防控体温监测点,
依法对进入我县的车辆和
外来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检查,
要求广大市民出行佩戴口罩等措施,
严防死守、全力抗击新冠肺炎!
![强行冲卡、公共场合不佩戴口罩……广昌公安查处多起违法违规案件](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然而,近日我县多位市民
却在这种特殊时期,
做出了非常不理智的行为,
不配合全县防疫工作,
现已被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强行冲卡 拘留!
2020年2月7日21时50分许,饶某某驾驶车辆经过头陂镇昌厦公路西港联防联控检查站时,未停车接受工作人员检查,直接冲卡。
![强行冲卡、公共场合不佩戴口罩……广昌公安查处多起违法违规案件](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经头陂镇派出所民警连夜调取监控调查后,锁定冲卡人员,于2月8日9时20分将其传唤至头陂派出所。饶某某对冲卡事件供认不讳,头陂派出所对违反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饶某某处行政拘留7天。
不配合防疫工作 拘留!
2020年2月7日下午18时30分许,李某某与同伴驾车从宁都方向驶出广昌西收费站。执勤特巡警依法将车辆拦下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李某某听闻外地回来要通知各自村(居)委会干部前来领人后与执勤人员发生冲突,并抢夺协警手机,并要挟其将视频删除。经其它人员制止后李某某才将手机归还。
头陂镇派出所接到疫情防控检查点的报警后将李某某传唤至派出所。经调查,李某某涉嫌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治安处罚。
现场辱骂执勤民警 拘留!
2020年2月8日8时50分左右,赤水派出所民警配合城管工作人员在赤水镇农贸市场执勤,凡进入农贸市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黄某芬未戴口罩试图进入农贸市场,民警对其劝说,黄某芬不听劝说,并现场辱骂执勤民警。
当天,广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及《江西省公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之规定,对黄某芬处行政拘留4日。
警 方 提 示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赖勇南提醒广大市民: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正处于全国人民群众正在齐心协力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刻,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服从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各项决定、命令。 对拒不配合、故意阻挠、恶意造成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切勿以身试法,得不偿失!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拨打110,对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违法犯罪进行举报。
当前,全国上下奋力抗击疫情
每个公民都有积极配合的责任和义务
对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请您对自己和家人负责,
也对全县群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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