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巖鬆:明確教師懲戒權,勢在必行!老師不敢"懲戒",受害者最終是孩子!你怎麼看?

瓜太郎


視節情輕重,對學生罰站.下跪.打手板很有必要。但要做到有限有度。★我曾從事小教21年,循環教3~5年級語文,由於對學生管理較嚴格,教學質量在學區始終名列前茅。學生作文多次在鎮.縣比賽獲獎。通過考核本人被評為小教高級教師職稱,也獲得縣教委頒發“小學生優秀作文輔導員”稱號的證書。讓我最欣慰的是: 這些學生都巳30~55歲,幾乎所有學生在社會上大有作為.從政.教師.工程師.銷售員.近20箇中小老闆。本人由於工資低.棄教從商.突破千萬資產。★在愛心育人.啟發解惑的前提下,對學生適當進行懲戒,我感覺很有必要。機械有壓力才做工.人有壓力才幹活還是有道理的!


1958年出生的老農


贊成教師有適當的懲戒權。

我和我的男同學小時候都讓教鞭抽過手板;但我們從不恨老師,年齡越大越感謝老師當年對我們的嚴格要求,感謝老師教我們做人;現在都退休了,總想著去看望那些健在的老師,懷念那些故去的老師。


鄙視低素質


尊師重教是老祖宗留下的優良傳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學生的嚴格要求和懲戒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曾幾何時,把老師對學生合理的懲戒和教育,也貶成“體罰”和“變相體罰”,給學校和老師戴上緊箍咒,教師一不小心就要“觸雷”。廣大教師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如臨深淵、人人自危、如驚弓之鳥。一些學生有恃無恐,違紀違規、無法無天,而老師們束手無策,無計可施。一個人如果在學生時代就敢於違紀違規而不受約束和懲罰,那麼他將來走向社會必然會無法無天,敢於以身試法,其結果是什麼不言而喻。當然,凡事有度、過猶不及!物極必反,不要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最好!


—霸王花—


我有四個孩子(組合家庭),兩個大孩子一個軍事人材、一個經濟人材,現在的問題是最小一個孩子,她是我的小棉襖,什麼都好,就是考試成績不佳,老師對她特別負責,我也是又打又罵,但是,成績就是上不去。有時我也想通了,她不是讀書的料,算了吧!但老師不行啊!她拉低了班上的平均分,影響了他的教績。你說,我該怎麼辦,不壓,對不起老師,壓很了,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由於我沒有證件證明我


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是應廢除,可必要的懲戒權確實有利提高教師的威嚴和對頑童的教育。白巖松的建議相當好。除特殊的教鞭外,以前打手心的戒尺也蠻好的。現在也可特製一些統一的戒尺,比以前用的稍微輕薄些,可以規定記數和輕重範圍,以只打痛而不打傷為原則。

當然學校教育應以說服教育為之,懲戒方法只適合那些屢教不改,調皮搗蛋,嚴重妨礙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個別頑童。對必須實施懲戒的學生應由班主任或任課老師向學校領導提出申請待批准後再實施。最好亊先與家長溝通,爭取家長的配合。


山上人279


我認為白巖松的“明確教師的懲戒權,勢在必行!老師不敢“懲戒”受害的還是孩子!”古人告訴我們:“不立規矩,難成方圓”,現代的學生由於家長過於溺愛,在學校經受不起老師的訓導,動不動就逃課逃校,而少數家長為了寵孩子,到學校對老師進行人身誹謗攻擊,甚至大動干戈,干撓教師上課或正常生活,而有的學生無視法紀歐打老師,老師受到如此岐視且忍氣呑聲,最令老師氣憤的是家長上訪告狀,弄得老師腹背受敵,自身難保。儘管白巖松提出實行懲戒權,而整個社會會支持這種懲戒權的校規嗎?,尤其有些家長視“讀書無用論”的看法,把學校當作“託兒所”,如果再使用“懲戒權”,恐怕老師重演舊劇四面受敵,逃也來不及,還敢使用懲戒權,別再難為老師了。

對於要讓學生很好地接受教育,需要建立一個令受教育者震懾的校紀校規。需要全社會的認知,才能改變目前教育的現實,才能培養更多有道德、有素質,有學問,有全面技能的優秀人才。





天馬行空128039981


明確教師的懲戒權,即是對學生的負責,也是對教師行為劃出紅線。

一、現在的學生老師不敢管

  • 因為犯錯,老師批評後,學生就尋死覓活

我們單位出現過因為語文沒背完,老師留下她背書,結果學生去攀欄杆要跳樓,嚇的這個語文老師連聲哀求,總算是勸下了學生,從此以後也再不敢嚴格要求,對這個“以死要挾”的學生更是不敢問一下。

更何況這種事件層出不窮,曾經看到一件事例:一個高中學生以跳樓做威脅,逼迫老師當眾下跪!

一所學校,有這樣一個事例,整個學校的老師都是戰戰兢兢,誰還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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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長比老師更懂教育,各位老師惹不起

  • 因為學生犯錯,跟家長聯繫的時候,家長張口跟老師談的是“老師你應該怎麼教育,我覺得如何如何。”完全沒有辦法溝通,在這些家長眼裡,他的教育方法是最好的,最合適的。
  • 損了家長的面子,就是傷了學生的自尊,就是對學生的侮辱。

成績不能發,因為上孩子自尊;有錯誤不能在群裡問,批評,因為傷了家長的自尊,單獨溝通,家長比你還懂怎麼教育,你讓老師怎麼辦?

河南那個辭職老師為什麼能夠那麼火?因為他刺痛了絕大多數認真負責老師的心!

惹不起的家長,就像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阻攔在教育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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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師隨心所欲的懲戒,傷了學生,也傷了家長的信任。

現在的老師,懲戒學生太過隨意,完全憑感覺,憑心情對學生懲戒。

打手板,踢屁股,辱罵等等都是家常便飯,全看老師心情任意選擇。才出現了一些老師下手過重,目的不是教育,而且為了出氣

,將學生打的皮開肉綻,還振振有詞的覺得自己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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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不敢管,管不了,受害的是孩子!

老師管的多,管不好,受害的還是孩子!

綜合來看,只有明確教師的懲戒權,教師才“敢管”,知道“怎麼管”,掌握“管到什麼程度”,才是真正的對孩子好,才是真正有利於學生成為,才成真正完成教育目標。


芳菲fangfei2020


反正本人是堅決支持白巖松的觀點,再這樣嬌慣孩子的確把他們給毀了!


奮鬥一生80645630


我認為受害的不僅僅是孩子,更重要的是國家的振興,國家要振興,教育必先行,教育先行了,人才就有了,人才有了科學就進步國家則強盛。教育要強盛,關鍵在教育方針、教育法規、教育制度的制定以及教師的素質、學識、技能、薪酬等等的考量。


書藝1713


老白這裡假設了一個前提條件,那就是老師必須是負責任的真心為孩子教育起見的好老師。

可這也正是所有問題的癥結所在,也就是說,懲戒與不懲戒的討論,把最關鍵的焦點部分給抹去了,這不行的。

因為反對老師懲戒權的,並不是“懲戒”這個環節,而是“老師”這個環節。

不難理解吧,前提是老師是好老師,懲戒當然可以。為孩子好嘛,家長很容易理解和接受的。

問題是,老師好嗎?老師是好老師嗎?老師是真心為了孩子好嗎?何以見得呢?

懲戒,還是自古以來的懲戒行為,可老師,還是過去的老師嗎?

結論明確了,這是一個具體的事,哪個孩子遇到了哪個老師的事,張老師好,我授權張老師可以懲戒我孩子,李老師我不放心,他動我孩子一根指頭試試,王老師是個沒有師德的人,他敢批評我孩子一下,我都敢懷疑他是居心叵測,故意為難孩子。

具體事具體說,實在不是籠統可以說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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