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松:明确教师惩戒权,势在必行!老师不敢"惩戒",受害者最终是孩子!你怎么看?

瓜太郎


视节情轻重,对学生罚站.下跪.打手板很有必要。但要做到有限有度。★我曾从事小教21年,循环教3~5年级语文,由于对学生管理较严格,教学质量在学区始终名列前茅。学生作文多次在镇.县比赛获奖。通过考核本人被评为小教高级教师职称,也获得县教委颁发“小学生优秀作文辅导员”称号的证书。让我最欣慰的是: 这些学生都巳30~55岁,几乎所有学生在社会上大有作为.从政.教师.工程师.销售员.近20个中小老板。本人由于工资低.弃教从商.突破千万资产。★在爱心育人.启发解惑的前提下,对学生适当进行惩戒,我感觉很有必要。机械有压力才做工.人有压力才干活还是有道理的!


1958年出生的老农


赞成教师有适当的惩戒权。

我和我的男同学小时候都让教鞭抽过手板;但我们从不恨老师,年龄越大越感谢老师当年对我们的严格要求,感谢老师教我们做人;现在都退休了,总想着去看望那些健在的老师,怀念那些故去的老师。


鄙视低素质


尊师重教是老祖宗留下的优良传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学生的严格要求和惩戒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曾几何时,把老师对学生合理的惩戒和教育,也贬成“体罚”和“变相体罚”,给学校和老师戴上紧箍咒,教师一不小心就要“触雷”。广大教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人人自危、如惊弓之鸟。一些学生有恃无恐,违纪违规、无法无天,而老师们束手无策,无计可施。一个人如果在学生时代就敢于违纪违规而不受约束和惩罚,那么他将来走向社会必然会无法无天,敢于以身试法,其结果是什么不言而喻。当然,凡事有度、过犹不及!物极必反,不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最好!


—霸王花—


我有四个孩子(组合家庭),两个大孩子一个军事人材、一个经济人材,现在的问题是最小一个孩子,她是我的小棉袄,什么都好,就是考试成绩不佳,老师对她特别负责,我也是又打又骂,但是,成绩就是上不去。有时我也想通了,她不是读书的料,算了吧!但老师不行啊!她拉低了班上的平均分,影响了他的教绩。你说,我该怎么办,不压,对不起老师,压很了,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由于我没有证件证明我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是应废除,可必要的惩戒权确实有利提高教师的威严和对顽童的教育。白岩松的建议相当好。除特殊的教鞭外,以前打手心的戒尺也蛮好的。现在也可特制一些统一的戒尺,比以前用的稍微轻薄些,可以规定记数和轻重范围,以只打痛而不打伤为原则。

当然学校教育应以说服教育为之,惩戒方法只适合那些屡教不改,调皮捣蛋,严重妨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个别顽童。对必须实施惩戒的学生应由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向学校领导提出申请待批准后再实施。最好亊先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的配合。


山上人279


我认为白岩松的“明确教师的惩戒权,势在必行!老师不敢“惩戒”受害的还是孩子!”古人告诉我们:“不立规矩,难成方圆”,现代的学生由于家长过于溺爱,在学校经受不起老师的训导,动不动就逃课逃校,而少数家长为了宠孩子,到学校对老师进行人身诽谤攻击,甚至大动干戈,干挠教师上课或正常生活,而有的学生无视法纪欧打老师,老师受到如此岐视且忍气呑声,最令老师气愤的是家长上访告状,弄得老师腹背受敌,自身难保。尽管白岩松提出实行惩戒权,而整个社会会支持这种惩戒权的校规吗?,尤其有些家长视“读书无用论”的看法,把学校当作“托儿所”,如果再使用“惩戒权”,恐怕老师重演旧剧四面受敌,逃也来不及,还敢使用惩戒权,别再难为老师了。

对于要让学生很好地接受教育,需要建立一个令受教育者震慑的校纪校规。需要全社会的认知,才能改变目前教育的现实,才能培养更多有道德、有素质,有学问,有全面技能的优秀人才。





天马行空128039981


明确教师的惩戒权,即是对学生的负责,也是对教师行为划出红线。

一、现在的学生老师不敢管

  • 因为犯错,老师批评后,学生就寻死觅活

我们单位出现过因为语文没背完,老师留下她背书,结果学生去攀栏杆要跳楼,吓的这个语文老师连声哀求,总算是劝下了学生,从此以后也再不敢严格要求,对这个“以死要挟”的学生更是不敢问一下。

更何况这种事件层出不穷,曾经看到一件事例:一个高中学生以跳楼做威胁,逼迫老师当众下跪!

一所学校,有这样一个事例,整个学校的老师都是战战兢兢,谁还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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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长比老师更懂教育,各位老师惹不起

  • 因为学生犯错,跟家长联系的时候,家长张口跟老师谈的是“老师你应该怎么教育,我觉得如何如何。”完全没有办法沟通,在这些家长眼里,他的教育方法是最好的,最合适的。
  • 损了家长的面子,就是伤了学生的自尊,就是对学生的侮辱。

成绩不能发,因为上孩子自尊;有错误不能在群里问,批评,因为伤了家长的自尊,单独沟通,家长比你还懂怎么教育,你让老师怎么办?

河南那个辞职老师为什么能够那么火?因为他刺痛了绝大多数认真负责老师的心!

惹不起的家长,就像一座高不可攀的山峰,阻拦在教育的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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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师随心所欲的惩戒,伤了学生,也伤了家长的信任。

现在的老师,惩戒学生太过随意,完全凭感觉,凭心情对学生惩戒。

打手板,踢屁股,辱骂等等都是家常便饭,全看老师心情任意选择。才出现了一些老师下手过重,目的不是教育,而且为了出气

,将学生打的皮开肉绽,还振振有词的觉得自己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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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敢管,管不了,受害的是孩子!

老师管的多,管不好,受害的还是孩子!

综合来看,只有明确教师的惩戒权,教师才“敢管”,知道“怎么管”,掌握“管到什么程度”,才是真正的对孩子好,才是真正有利于学生成为,才成真正完成教育目标。


芳菲fangfei2020


反正本人是坚决支持白岩松的观点,再这样娇惯孩子的确把他们给毁了!


奋斗一生80645630


我认为受害的不仅仅是孩子,更重要的是国家的振兴,国家要振兴,教育必先行,教育先行了,人才就有了,人才有了科学就进步国家则强盛。教育要强盛,关键在教育方针、教育法规、教育制度的制定以及教师的素质、学识、技能、薪酬等等的考量。


书艺1713


老白这里假设了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老师必须是负责任的真心为孩子教育起见的好老师。

可这也正是所有问题的症结所在,也就是说,惩戒与不惩戒的讨论,把最关键的焦点部分给抹去了,这不行的。

因为反对老师惩戒权的,并不是“惩戒”这个环节,而是“老师”这个环节。

不难理解吧,前提是老师是好老师,惩戒当然可以。为孩子好嘛,家长很容易理解和接受的。

问题是,老师好吗?老师是好老师吗?老师是真心为了孩子好吗?何以见得呢?

惩戒,还是自古以来的惩戒行为,可老师,还是过去的老师吗?

结论明确了,这是一个具体的事,哪个孩子遇到了哪个老师的事,张老师好,我授权张老师可以惩戒我孩子,李老师我不放心,他动我孩子一根指头试试,王老师是个没有师德的人,他敢批评我孩子一下,我都敢怀疑他是居心叵测,故意为难孩子。

具体事具体说,实在不是笼统可以说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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