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濟南發文規範城市客運業,以下五種情形不得乘坐城市公交、出租

  魯網2月11日訊(記者 曹漢)

今日,記者從市城鄉交通運輸局獲悉,濟南市近日出臺了城市客運行業疫情防控工作規則,併發布規範乘坐城市公交和出租車的通告,進一步規範車輛場站等設施設備的消毒防控工作,為市民安全健康乘坐城市公交和出租車提供保障。

  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交通支撐提升行動攻堅戰,按照山東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相關文件要求,濟南市城鄉交通運輸局牽頭制定了城市客運行業疫情防控工作規則,由濟南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正式印發。規則中明確了城市客運行業從業人員個人防護、場站及車輛保潔消殺、企業防控督導等工作;為加強應急處置和聯防聯控機制,規則還要求城市客運企業積極配合公安、疾控、交通運輸等部門做好疑似或確診病例乘客的應急處置工作。

  為從嚴落實疫情的內防擴散要求,2月9日,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和市衛生健康委聯合發佈了規範乘坐城市公交和出租車的通告,向廣大市民朋友提出了乘坐城市公交、出租等交通工具的具體要求和相關規定。

  記者注意到,通告明確了以下5種情形不得乘坐城市公交、出租:14天內有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14天內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核酸檢測陽性者)有接觸史的;14天內曾接觸過來自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來自有病例報告社區的發熱或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的;有聚集性發病情況的;有發熱或其他可疑症狀的。

  通告提出,廣大乘客在乘坐城市公交時,應主動遵守的規定,以保障自身和其他乘客安全健康出行:佩戴口罩,主動出示身份證件,配合工作人員做好身份查驗、體溫檢測等工作;上車後儘量分散乘坐、保持一定距離,車內乘客出現擁擠時,應聽從工作人員勸導等候乘坐下一輛車;儘量使用移動支付、刷卡等非現金支付方式,避免使用現金交叉感染。

  通告要求,疫情防控期間乘坐出租車不僅要佩戴口罩,還要進行登記,目的是進一步加強出租車在途監管,確保乘車人員能夠及時有效追溯,更好地保障乘客安全健康出行。乘客應在後排乘坐,上車後使用手機掃描二維碼登記填報,主要是登記乘坐的車號和聯繫方式等;未攜帶手機或不便用手機登記的,車上配備了登記表,可進行手工填寫。乘客登記的有關信息使用專用服務器予以保存,僅為疫情防控追溯使用,堅決杜絕個人敏感信息外洩。到達目的地後,乘客應主動索要並保存好當乘次發票。

  通告明確,對不按要求佩戴口罩,拒不配合體溫檢測和身份查驗、登記的,工作人員可拒絕其乘車;對不聽從勸阻或故意製造事端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處理。對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新冠病毒傳播,擾亂疫情防控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由公安機關從嚴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交通運輸、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將加強協同聯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採取有力有效手段,遏制疫情通過公共交通工具擴散,確保城市運行安全有序。請廣大市民乘客積極配合、掃碼登記、文明乘車,讓我們風雨同舟、眾志成城,共同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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