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抵押貸,能不能報警?為什麼?

百事都很可樂


作為金融行業從業者,我算了下實際年化利率是39%,已經超過法律規定利率,你可以報警




搞笑視頻剪輯阿祥


首先給你介紹一下車抵貸的業務模式,車貸這個產業鏈主要有三方,銀行-助貸機構-辦理業務的門店。銀行是資方,說白一點就是提供錢的,但銀行不直接拓展業務,因為拓展業務的成本太大,風險也比較高。為了降低運營成本和風險,這一塊的業務就交給了那些助貸機構來做了,助貸機構一般都是一些融資租賃公司,或者一些持牌消金公司,他們負責拓展客戶,同時為客戶提供擔保,不一定是全額擔保,具體擔保多少,是有助貸機構和銀行協商的。擔保額高,銀行給出的資金成本就低。線下門店是負責辦理業務的,他們基本都是加盟到助貸機構。

銀行給出的利息一般是3釐3的樣子,而助貸機構會在再這個基礎上加息,最後到用戶手上一般都是9釐9的樣子。利息差就是助貸機構利潤。

但是由於線下門店和助貸機構不可能會等你慢慢還錢,在還錢後分那個利息。這樣線下門店也不願給你辦理。所以助貸機構在你下款後先行把利息收了,這樣就保證了他們的利潤,不管你以後還不還,他掙的錢進口袋了。也只有先行扣除利息,才能給到門店以及車行他們返點,終端業務員才有動力給你辦理業務,拓展客戶。

其實這種操作還是違規的,因為收了砍頭息。為了合規,會有一些變種操作,如回租模式,就是你把車賣給他了,他給你一筆錢,但車還是你開,所以算是租給你開,所以你得先付租金。第一次租金比較高,一般是貸款額度的20-30%,差不多就是你貸款三年的利息。所以你到手的額度往往都是貸款額度的70-80%.另外還有一種方式,也是銀行搞出來的,就是抵押貸款的時候有兩筆貸款,一筆是車貸,一筆是消費貸,消費貸的額度也就就是車貸的20-30%,放款也是先發消費貸,扣款後才給你車貸的錢。目的就是為了收砍頭息。但是法理上是合規的。算是鑽空子。


人渺渺浪濤濤


求大神幫我算算,我貸的是不是高利貸。也是車貸,審批28800,實際到帳24900.分24期,每月還2160還了5個月,我吿訴客服籤合同時還款1760!怎麼扣款2160多扣400!後面改成1760!條友們是高利貸嗎?我要怎麼辦?重慶頌車網貸的!


縫紉機針


這樣的抵押貸,能不能報警?為什麼?

你借款108500元,實際拿到83500元。這就是你實際借款83500元,每月利息最高不超過1670元,但你的利息是3998元,超出規定一倍多了。報警不一定管,你可以要求法院判令該合同無效,要求法院按照法律判決執行就行了。


王萬東法律服務


打銀保監電話舉報,2019兩高兩部聯合發文明確規定利息,擔保費,服務費,保險費一起不能超過年化36,你這明顯超過了,還規定不得砍頭息


成都小唐


首先可以報警立案,貸10萬多隻到帳8萬多,這裡就有個破頭息,要還錢應還到帳額及利息!找到入帳銀行流水作證據


除奸邪


這個是比較正常的事情

因為現在一般車貸公司都會有下款後扣點位的情況存在,像你這種情況應該是下款扣了20個點,然後加上什麼貸後管理啊GPS啊流量費啊等等一共扣到了23個點

但這在你所籤的合同中是有明確提示的,既然簽了合同就要履約

至於利息方面,表面上看來是一分一左右的利息

但是如果摺合你還款總額,和到手實際金額一算利息就再二分四多點,不到規定的警戒線,報警也是沒用的

第一,是你自願簽署的合同,華夏銀行應該還需要視頻網籤,這可以證明你籤合同時完全自願。

第二,他們利息雖高,但是在法律範圍允許內的。

人家就是擺明跟你玩套路你也沒轍,下次多注意吧


王孫0


1、華夏銀行可能只是資金託管方,不是產品操作也是不是資金方,所以查不到貸款明細。

2、需要打徵信報告出來看看放款方。很多車貸資金方是保險公司,徵信報告上會提現保前審查;具體看合同也可以看出資金方是哪家;

3、這個不屬於套路貸。扣掉的錢有保險費,擔保費,流量費什麼的,具體可以叫貸款的車貸公司給份明細;

4、市面上做車貸的銀行非常少。南昌只有平安銀行做車貸,所以你的貸款的資金都是保險公司或者p2p放出來的。由市場上的車貸公司根據資金方的要求送單籤合同放款。經過18年19年的金融監管後,市面上的車貸公司絕大部分是合規的;

5、利息高,但是要求也比較低。負債高查詢多,甚至有點逾期都可以做車抵押貸款。所以在貸款手續和利息方面都是合規的。


肥喵不是妖


是這樣的,本人從事金融行業,比較懂這一塊。樓主是通過擔保公司 然後華夏銀行才放款的。擔保公司中間要掙錢的。應該還簽得有擔保合同,你看下呢。


成都金融小東


你和華夏銀行之間的合同是抵押貸款合同,你和中介公司的關係是中介服務合同,這是兩個合同關係,根本就不是什麼砍頭息,因為中介公司根本就沒有放貸,他只是提供中介服務,收取中介服務費,至少目前的法律認為這是兩個民事合同,你去訴訟也是敗訴的概率高,也可以說這是目前法律的空白,對於中介機構收取中介服務費沒有法定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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