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某國企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的決定、命令 2名領導被行政拘留、1名被行政警告

2月11日,榆林市召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七場新聞發佈會,會上,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長張亞斌通報稱,榆林市公安局嚴厲打擊涉疫違法犯罪,聯合市委網信辦發佈了《關於依法依規堅決打擊網絡謠言的通告》,實行24小時網絡動態巡查管控機制,共刪除不實網貼47條,核查人員10389人,查處網絡造謠案件20起,批評教育22人。市公安局發佈了《關於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聯合市場監管等部門檢查農貿市場、藥店等場所1343家次,查處干擾疫情防控、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13起,行政拘留14人,處罰款1人。

特別是依法查處了2起單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決定、命令的行政案件:

2月10日,某國有企業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的決定、命令被榆陽公安分局依法作出行政警告處罰,該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黃某某,黨委委員、工會主席、紀委辦公室主任李某某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7日處罰,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宋某某被處以行政警告處罰。

2月10日,榆林某民營醫藥公司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的決定、命令被榆陽公安分局依法查處,該公司連鎖門店辦公室負責人劉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處罰

榆林某國企因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的決定、命令 2名領導被行政拘留、1名被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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