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中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經進入關鍵階段,“少出門,不聚集”成為防止疫情擴散的最重要的防控手段之一。為了加強防疫工作,近期,中山市公安局東昇分局拿出了硬核舉措,嚴防嚴處群眾違反規定進行聚集性活動。
近日,東昇公安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查處2起賭博違法行為,依法對涉案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據東昇警方通報,2月8日14時許,東昇公安分局接群眾報警稱:在東昇鎮太平村二勝西路南街某房屋內,有十幾人正在聚賭。接報後,民警立即趕往上述地點,將屋主李某某(男,56歲)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經查,疫情防控期間,李某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聚集、容留11人在上述地點進行聚餐、喝茶及打麻將。
目前,東昇警方對李某某依法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無獨有偶。2月8日20時許,東昇公安分局接群眾報警稱:在東昇鎮同茂社區某棋牌室內,有大量人員聚集賭博。接報後,民警立即趕往該棋牌室,將棋牌室負責人黃某某(女,50歲)帶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疫情防控期間,黃某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聚集、容留十幾人在棋牌室進行聚集、賭博、喝酒及娛樂。
目前,黃某某被東昇警方依法作出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除了聚集賭博的,村裡籃球場還有人聚集打球。一些村落的“灌籃高手”,經多次勸導仍染我行我素。對此,近日,中山市公安局東昇分局聯合鎮住建局、各社區(村),對相關村落聚集點的籃球框實施了臨時封鎖。
民警呼籲,在疫情防控期間,廣大群眾應嚴格執行市人民政府發佈的通告,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給予治安處罰;對明知自己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仍不採取措施導致疾病傳播的,公安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何偉楠
【通訊員】邱學松 何敏詩
【作者】 何偉楠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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