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濱州市疾控中心急聘15名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急需,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令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號)及有關規定,現制定濱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急需補充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簡章如下:

一、

招聘範圍和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40週歲以下(1979年2月12日以後出生);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在報名時出具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對出具證明確有困難的,必須在面試前出具,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7.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同等學歷、學位;

8.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迴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迴避情形的崗位。

二、

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安排招聘計劃15個。

(點擊可查看大圖)

招聘!滨州市疾控中心急聘15名疫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

三、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公示、考察體檢、聘用備案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採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審查的方式進行。

1 個人報名

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的電子版以“報名崗位+姓名+手機號碼”方式命名,發送至報名郵箱[email protected]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可重複多次報名。

報名材料

1.工作單位蓋章的《事業單位急需補充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誠信承諾書》;

2.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標準證件照(紅、白或藍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於30K,大於300*215像素);

3.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留學生還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以上證書須於2020年2月12日之前取得);

5.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須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同意應聘的介紹信主要內容包括:應聘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在本單位工作(人事代理、委託培養)起止時間、工作崗位(專業)、是否同意參加濱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急需補充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招聘等,並在時間落款處加蓋相應公章。以上材料除《事業單位急需補充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需提供JPG或JPEG格式、WORD版兩種版式以外,其他材料均為JPG或JPEG格式。

報名資格一經審核通過,不能更改。

報名人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上的專業全稱為準),必須完全符合本簡章崗位一覽表“招聘專業”一欄中列出的專業。根據教育部公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招聘崗位一欄中所列專業凡符合對應關係的,可視為同一專業。報名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如所學專業等)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人員自負。報名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並在《應聘疫情防控專業技術人員誠信承諾書》上簽名。

2 網上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將通過報名郵箱回覆。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人員在成功發送報名郵件1天內未收到審查回覆的,及時與報考單位聯繫,確認審查結果。

(二)面試和公示

2月22日,由招聘單位對符合報名要求的人員進行網上面試,面試相關事項通過報名郵箱發送,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個人報名郵箱,保持電話暢通。

面試採用專業測試方式進行。面試重點測評應聘人員的崗位適應能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面試採取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尾數四捨五入。

面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滿分100分),低於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考察範圍資格。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相同且影響聘用的,組織專家重新命題,對成績相同的人員再次進行面試,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

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範圍人選。考察人選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考察人選與招聘單位簽訂《疫情防控勞動協議》,直接參加疫情防控工作。

(三)考察和體檢

由於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本次招聘考察和體檢工作延後開展。待疫情過後,由濱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指定專門人員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考察主要側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疫情防控期間的工作表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並對考察人選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要按照《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檔案的意見》(魯組發〔2017〕2號)要求,對考察人選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重點審核“三齡二歷一身份”等內容。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並處理到位的,不得辦理聘用手續。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身體條件的殘疾人應聘,不得以身體殘疾為理由拒絕聘用。

對考察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考察人選承擔。用人單位和考察人選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以申請複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對按規定需要複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複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對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者,不予聘用,並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考察人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聘用和備案

對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考察人選,不予辦理聘用手續。對考察、體檢合格的考察人選,經招聘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提出聘用意見,並填寫《事業單位聘用人員情況彙總表》和《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該《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聘用單位與考察人選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係,並按規定辦理工資、社會保險、檔案等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

違紀處理

對違反公開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招聘實行全程監督,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及招聘簡章執行,如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

有關說明

招聘過程中,相關信息將通過報名郵箱發送。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個人報名郵箱,並保持本人通訊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對公示後不簽訂《疫情防控勞動協議》的考察人選,將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記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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