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八次會議 通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

九江新聞網訊( 侯潔如)2月10日,江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在南昌舉行。會議審議表決通過《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奇委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周萌主持會議,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朱虹,副主任馬志武、龔建華、馮桃蓮,秘書長韓軍和委員出席。

會議指出,《決定》是省人大常委會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的具體舉措,是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大局的實際行動。

會議強調,《決定》立足我省疫情防控的迫切需要,對全省範圍內防控疫情的有關活動及其管理工作作出了規範,進一步明確了各級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應承擔的防控責任,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及時有力的法治保障。

會議要求,全省各級國家機關要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務,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實抓好《決定》的貫徹實施,確保中央和省委重要決策部署落地見效。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緊緊圍繞疫情防控大局,找準依法履職的著力點和切入點,深入宣傳貫徹解讀傳染病防治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著力完善相關地方配套法規,全力支持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有力有序有效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企穩後的穩增長、促改革、惠民生各項工作。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各級人大代表要帶頭落實科學防控措施,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聯繫,紮實做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防控工作,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各項目標任務貢獻智慧和力量。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和各專工委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同時,合理安排好各項重點工作,保證疫情防控和日常履職同步推進、齊頭並進。同時,要及時總結宣傳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人大代表在疫情防控鬥爭中湧現的先進典型和感人事蹟,營造全省上下同舟共濟抗擊疫情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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