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公安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疫情防控違法行為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崆峒公安分局高度重視,將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務,依法打擊查處各類疫情防控期間的違法犯罪行為。截止目前,共查處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11起、治安案件10起,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了全區社會治安秩序穩定。

1月31日,大寨鄉村民劉某某駕車經過疫情檢疫點時,不聽檢疫人員勸阻,拒不配合工作,駕車強行通過並將紅色警戒線掛斷。接警後,大寨派出所民警快速反應,迅速到達現場,將違法行為人劉某某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詢問,並通過走訪周圍群眾,詢問卡點值守人員固定證據。目前,劉某某已被崆峒公安分局大寨派出所依法行政處罰。

2月4日,安國鎮村民馬某某酒後無故謾罵村口防疫檢疫點執勤人員,掀翻檢疫點桌子,致放置在桌子上的防疫宣傳資料散落一地。接警後,安國派出所民警快速反應,迅速到達現場進行處置。目前馬某某因尋釁滋事被崆峒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月5日13時許,峽門派出所執勤民警在平涼市崆峒區峽門鄉新冠肺炎疫情檢測點執勤時,一輛甘LA***8小轎車不聽從現場執勤民警和檢測人員指揮排隊接受檢測,繞道駕車駛離,後被派出所設卡民警攔截。經詢問,駕駛員周某某對其駕駛車輛強行闖過檢測卡口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周某某已被崆峒公安分局峽門派出所依法行政處罰。

2月6日,崆峒鎮村民陳某某酒後,因防疫物資發放與檢疫點工作人員發生口角,無故謾罵並毆打防疫檢疫點執勤人員致檢疫點執勤人員受傷,目前陳某某因毆打他人被崆峒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2月9日12時,崆峒公安分局大秦派出所民警配合鄉政府工作人員在大秦村疫情監測點執勤時,遇到未戴口罩的秦某甲、秦某乙,執勤民警勸說其外出要戴口罩時,秦某甲、秦某乙不予理會,並辱罵執勤民警。目前,秦某甲、秦某乙因阻礙執行職務已被崆峒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


崆峒公安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疫情防控違法行為

崆峒公安提醒:

當前正處於抗擊疫情關鍵階段,早發現、早報告、早診斷、早隔離、早治療,是控制疫情擴散蔓延的重要環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防控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任何人都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對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要主動報告,及時就醫,接受治療,自覺隔離,切實對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負責。希望社會各界齊心協力,共同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社會秩序,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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