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齡50歲,公司以調低崗位的方式逼迫離職,如何應對?

碧海雲天154490669


分兩部分來說說我的看法:

首先,最核心的是這件事要看你是如何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的。職場中過了35歲就開始面臨尷尬境地,解決的辦法簡單的說就四個字:高成地就。要麼有資本繼續上升到高級管理崗位,要麼就心平氣和退居二線。當然這是在職場的情況,當然也有可以自主創業的選擇。

但是高成容易,低就則很心態很難調整。換句話說如果高不成就要做好為年輕人讓路的準備,退居二線來發揮餘熱培養年輕人,這也是體現自身價值的一種方式。

其次,公司提出的調崗要看合理性,如果有惡意情形,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調崗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需要雙方協商一致。

對調崗合理性的理解,員工對調崗一般都有心理牴觸,不願意去就認為是不合理。需要注意的是要客觀的評價是否合理才可以。

不合理的調崗可以拒絕,但同時也要做好離職的準備。拒絕調崗後可能會最終到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這種情況的話,公司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另外不同意調崗需要明確表態給公司,不要到新崗位報到,最糟糕的方式就是非暴力不合作即到了新崗位怠工,這樣時間久了作繭自縛。


怡路同行2019


人到了50歲也已經快退休了,年紀大在公司肯定會受到年齡歧視,因為個人的精力、體力都比不上年輕人了,但是出去也不容易再找到工作,在職場處於弱勢地位,這個也是現實情況。首選對你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凡事必須要講一個合法、合理,你也不用過於擔心:可以明確的是,只要你不同意調低崗位,公司單方面的做法也是無效的,只要你想和公司爭論到底,肯定佔有優勢。

調崗降薪屬於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該與員工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文件。如果沒有經過員工同意,公司單方面調崗降薪,員工可以按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進行勞動仲裁,公司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這也是有法可依的事情。但現實的職場情況下,我們不到萬不得已肯定也不想和公司鬧僵,能夠通過一些大家能夠接受的方式進行協商是最優的選擇。不管怎麼樣,都已經50歲了,遇到這個事情,肯定不能離職的,離職以後很難再就業了,要想辦法去挽回現在的局面。

具體的情況給你分析和建議如下:

第一、公司為什麼給你調低崗位,具體原因在哪裡

都已經50歲了,在公司也很多年了,如果不到萬不得已,應該不會去調低老員工崗位的,出現這個情況的背後肯定是有原因的,我們先分析如下:

1、你的工作能力已經不能勝任目前崗位了

<strong>正常情況下,從公司的角度來看,調整50歲老員工的崗位,很大可能性就是因為此員工歲數大了,雖然經驗豐富,但是創新力、學習能力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有限,已經不能夠勝任現有崗位了,也滿足不了公司發展要求了。

2、公司明爭暗鬥,你被排擠了

公司裡邊的明爭暗鬥太多了,你在公司裡邊得罪了某些人,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人家想辦法來排擠你,讓你在現在崗位上待不下去。

如果是這個情況,你心裡肯定是有數的,要好好分析身邊是不是有這種人,找到根源,再去找領導申訴。

3、公司換了新領導了

如果你們公司換新領導了,新領導要進行公司改革,看到你這個年紀還在關鍵崗位上,有的人確實會想辦法讓你離開,很多新領導都是不待見老同志的。

4、有關係戶來頂替你了

如果公司來了背景更深的關係戶,看上你的崗位了,那肯定你競爭不過人家,公司就會調低你的崗位,甚至還會讓你去做人家的副手。

以上情況是常見原因,知道原因才可以對症下藥。

第二、目前的崗位你能否勝任,公司新來的人能力怎麼樣

我站在客觀的角度來說,因為公司只是給你調低了崗位,沒有明確說的辭退你。若你現在乾的好好的,在目前崗位上是完全能夠勝任的,並不會因為年齡的限制而耽誤工作,那公司對你的調整肯定是太過於刻意,你當然不能同意。

如果說你現在這個年齡在這個崗位上確實心有餘而力不足,對於公司的發展和貢獻度也有限,甚至產生逆作用,拉公司後腿了,那我認為你也不要過於堅持,明顯不能勝任這個崗位了還是接受公司安排吧。這個情況下,只要你在能力範圍內做力所能及的事情就行了,離退休也沒個幾年了,讓能力更強的人去做也未嘗不可,換到任何一個公司都是一樣的情況,沒必要和公司剛到底。

鑑於此,我們也要去看崗位調整以後新來的人能力怎麼樣。

舉個我身邊的例子:

之前我大伯在工廠裡邊做技術負責人,兢兢業業一輩子,也是到了50歲的時候工廠把他調到一個邊緣化的崗位上去了,新調來一個年輕的職業經理人。

我大伯一開始也咽不下這口氣,整天都想著如何跟公司爭到底,後來他看到新來的年輕人做事確實有一套,比他在位期間乾的好太多了,也有很多新穎的思路。

如此以來我大伯自己也就釋然了,畢竟也做過幾十年的領導,當然清楚公司的出發點:都是以員工的利用價值為重的。也罷,離退休最後這幾年穩穩當當的算了,所以也就沒過於糾結,現在每天樂呵呵的。

對於50歲的職場人來說,公司調低崗位了,要理智的分析是自己的原因還是公司故意為之,這樣才知道怎麼去調整自己的心態和尋找應對之法。

第三、如果公司故意調低你的崗位,就是為了讓你離職,那你千萬不要離職

50歲了,年過半百,雖然仍是年富力強,但畢竟歲月不饒人。這個歲數一旦失業,除非你有明確的一技之長,否則是很難再就業的。

所以,如果公司故意這樣做,目的就是讓你離職的話,那你怎麼能去順應公司這個想法呢,首先你就不能因此而離職。

現在的公司裡,關係都是很複雜的,勾心鬥角的事情比比皆是,特別是你已經50歲了,又在一定高度的崗位上,很多人都盯著你呢,有機會都想排擠你,都想上位,這是非常現實的情況。所以,在這個環境中,你更要懂得工作的來之不易,先求有一份工作,再圖有一個滿意的崗位。

如果是公司故意為之,先不要動怒,按照如下步驟去做:

1、先和你的直接領導進行溝通

50歲了,應該工作不少年了吧,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公司故意給你調低崗位,肯定是不合理的,你要先和你的直接領導進行溝通,詢問原因,分析是被別人頂替了,還是公司確實需要另一個能力更強的人來上任,看直接領導的態度。

如果直接領導給不了滿意回答,那你也算給他打過招呼了,你需要向更高領導申訴。

2、找更高的、關係熟的公司領導進行申訴

<strong>50歲的老員工,在公司工作的時間肯定很久了,這麼多年應該有幾個領導你們之間關係是比較熟的吧。這個時候,你就要去找更高的領導,和你關係比較熟的領導,大家都是老同志了,有啥話直說,你不想被調低崗位,看看能不能平調另一個崗位。

如果他覺得你不能夠勝任了,那沒關係,爭取給你同樣的職位,負責其他工作就行了。

3、起碼爭取工資不能夠降低

<strong>給你調低了崗位如果連工資都給你調低了,那肯定不行。退一萬步來說,如果你崗位沒有爭取回來,一定要爭取工資待遇不變。

4、找其他的老同事志幫你爭取

<strong>如果你自己不好挽回局面,你可以想想公司有沒有和你差不多的老同志,你們關係也不錯。你私下裡讓他幫你出面去給公司領導說說,有時候這個辦法是非常見效的,領導可能會看別人的面子,不會過於糾結你的問題。


另一方面,有人能夠替你出頭,領導打壓你的時候也需要掂量掂量。

5、如果公司非常不仁義,你也不能委曲求全

<strong>人在職場首先是和氣為貴,能夠協商解決的一定是先協商解決,大家面子好看。如果協商解決不了的,自己也不能吃這個啞巴虧,要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

我最開始就說了公司如果是沒有理由的調崗,你是可以不同意的,你站在了理的一面。在處理這個過程中你先諮詢專業人士,讓他們站在法律的角度給你建議,其次你要懂得收集相關的材料,知道哪些是保護自己的,拿著這些材料去申請仲裁。

後話:

50歲的老前輩,辛辛苦苦大半輩子,將青春都給了企業,最後沒有一個完美的結果,確實讓人值得同情。在這個情況的背後,我們要懂得先找到具體的原因,再去爭取自己的權益,必要的時候要懂得法律手段的支持。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如果你有感悟了可以關注我。創作不易,請尊重原創。


沈理職談


碰到這種情況,你得分兩步走,第一步是準時上下班和考勤,收集好證據,準備好隨時去投訴公司。第二步是,一邊跟公司商量,看看能不能有挽回的餘地,一邊為自己找下家。

為什麼說要準時上下班和考勤,收集好證據。

這個時候如果自己不準時上下班,不認真考勤的話,被公司抓到把柄後,可以用這個藉口把你給辭退了。並且還不需要給你補償金,這個可比你調崗降薪損失更大。所以,不管公司怎麼對待你,準時上下班和考勤是非常有必要的。

然後收集好證據,像考勤記錄,工卡,工資單,同事證詞等,只要能證明你在這家公司工作過的證據就行。

這些證據到時就是用來去勞動仲裁部門投訴用的。

可以一邊跟公司商量,看看有沒有挽回的餘地,然後邊為自己找下家。

有時候,出現這種情況是可以跟公司商量的,看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案,或是給予更多的補償金。總之,就是無法留住這份工作,也要儘量給自己爭取更多的補償金。

然後一邊談判,一邊趕緊為自己找個下家,到時就不會搞得自己非常尷尬。


老茶關係學


對這種公司,我是打心眼裡瞧不上,沒有一點人文性關懷,沒有一點人性化管理。

這簡直就是下磨殺驢。

年齡大的員工肯定為公司付出了很多年,可能你會說,這個老員工就是歲數大了才進去工作的吧,我的回答是絕對不可能,公司進行社招,一般情況下,歲數都在35歲以下,35歲以上的絕對不會再要,所以就這麼算起來的話,這位老員工至少也為公司工作了15年。

現在嫌棄人家年紀大了,想要把老員工以工作調整的方式逼迫離職,早幹嘛去了。

從道德上講這樣的做法是無人性的,從法律層面講這絕對違法。

那麼我對這件事情處理的建議就是,看一下能不能和公司就這一件事進行溝通,繼續把這位老員工安排在合適的工作崗位上,畢竟50歲的人了,再幹個5年的時間都夠得上法定退休年齡了,這樣溝通的結果能夠達成自然很好,如果達不成那就橋歸橋、路歸路。

你公司對待員工是強勢一方對弱勢一方,但總有能管得住你公司的地方吧。那麼接下來完全可以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處理,對於這種情況,按照《勞動合同法》,一投訴一個準,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所以公司的這種情況是屬於典型違法行為,放心去告,一告一個準。

我曾經就在這麼一個企業待過,公司當時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但後來恰好遇到的這個員工是個硬茬子,結果以後公司再也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我們那個企業是一個生產經營類的企業,也就是工廠,環境當然也很艱苦,一般在生產一線的都是些年輕力壯的小夥子,因為那裡很危險,搞不好就會出人命,差一點也會受個傷之類的。恰好我們那個上了年紀的老同事就被給安排在了這麼一個工作崗位,以前是在公司的保衛部門,但公司領導層認為,保衛部門人浮於事、機構臃腫,要進行裁員,但這在法律上講是不行的,裁員理由目前只是你公司內部的一廂情願,不能隨便裁員,於是就想出來了這個高招,讓那些快到點、身體不太好的辭職。

為此公司也是大動腦筋,先是派人力部門的去和這些人說辭職的事情,但很顯然沒人願意主動辭職,憑啥啊,我乾的好好地,在公司裡面都呆了那麼久了,馬上再加把勁就退休了,你卻要告訴我我需要辭職,我肯定不幹。

後來公司就又想出了更加損的招,逼迫員工自己辭職不幹,沒錯,就是把員工安排到不適合自己的崗位上去,而且就是生產一線,不過確實也是為難他們了,生產一線經常需要跳上跳下。環境非常危險,對於50多歲的老工人真的沒辦法幹,幾個被安排的老員工也很聰明,下班了以後就聚在一起商量一下對策,也著實是三個臭皮匠賽過諸葛亮。

很快他們就覺得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能夠出面解決這件事,是的,報告勞動監察部門以後,效率也很高,勞動監察部門認為公司做的極為不妥,在公司和員工之間做了和事佬,最後公司答應要將他們重新調換崗位,員工們也自然樂得願意。

但是你以為事情就這樣算是結束了,很顯然還是低估了公司耍手腕的能力,公司對老員工調整倒是調整了,但還不如不調整,換的另一個崗位又變成機修了,這下更加危險了,因為經常需要修的天車之類的,那些在離地面五六米高的地方。

沒辦法,最後這些老員工以公司違反《勞動法》為由,將公司告上了法院,後來吞了很長時間,經過法院一些列的調查和走訪,終於這件事算是弄了一個水落石出。

最後的結果就是老員工們獲得了經濟賠償,這件事情在公司裡面的影響非常大,基本上每個人都瞭解地一清二楚,後來公司經過認真的整改和徵求意見,重新修訂了公司規章制度,對老員工進行妥善的安排,不能讓他們既流汗又流淚,公司在也就沒發生過這樣的事情。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公圈


【大凡田職場e洞察】觀點:50歲的人在公司被調低崗位被迫讓離職,應對方式無非就兩種,一個是被動的應對,一個是主動的應對。

一、被動應對

這裡所講的被動應對主要是自己沒地方去,而不得不採取辦法留在這個企業,或者說以適當的方式讓自己獲得補償金。

1、沒有非常合適或者合法的理由,不同意到低崗位上去就職,要求從事原崗位工作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就勞動者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而調低崗位工作的,並且是相關崗位工作的是合法的,如果不是這樣的話,那就是不合法的。

所以如果說用人單位沒有特別的證據來證明你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而調崗位的話,你可以堅持原則,要求在原崗位工作,不到新的工作崗位上去就職,這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

2、用人單位確實有合法的理由把你調到低的崗位上工作,那麼一定要能忍得住,要在崗位上兢兢業業的做,不要因為自己的原因而被辭退

有些比較規範或者比較懂法的用人單位,找到了合法的理由而調低勞動者的崗位,那這個時候呢也是沒有辦法的,那說明自己水平能力有限,只能到新的崗位上去工作

自己的工作水平能力有限,那隻能忍咯,或者說把自己放低調,在崗位上還是要聽話的,要務實的工作不要做的過分,不要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只要自己沒有特別的過錯,用人單位是不能夠隨便開除的,如果開除也是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3、因雙方都不能達成一致,用人單位要強行進行逼迫辭職,那麼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你,然後你離開,這樣可以獲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如果你做的好好的,用人單位有沒有理由證明你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而強迫調整工作崗位,你不去新的工作崗位的。

用人單位強迫讓你離開用人單位的,你就可以要用人單位一個書面通知你調崗,然後你回覆不去。

然後單位必須讓你去,那你就不去,那這種情況下你可以申請辭職,但辭職的原因一定要說清楚,就是因為單位無故調崗而被迫辭職的。

像上述這種用人單位過錯勞動者辭職的,單位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勞動者可以獲得賠償金,也就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到單位工作到50歲,那說明應該工作年數也不短了。比如說你在這個單位工作了10年或者15年,那麼賠雙倍的工資,也就賠你20年、30年,也就是陪20個月、30個月也是非常棒的,也是一筆不小的經濟收入。

二、主動應對

這裡所講的主動應對就是暫時委屈於這個企業,但同時自己因為水平還不錯,可以在適當的時候找到更好的工作,而尋求更好的發展通道,或者是以其他方式來實現自己的價值,比如說跟別人一塊進行風險較低的創業等。

1、到合適的新用人單位工作

我們通常說一個人到了50歲,一般來說如果到了管理層崗位的話還是不錯的,一般不會被辭退。

如果說到了50歲,你在人脈關係還不錯的話,有人會來挖你的,那麼這個時候被挖走了,那也是非常好的一個就業渠道。但大家一定要注意,如果被挖走了,希望能找到一個充分溝通的企業去工作,不要認為一時的薪水誘惑而去,如果跟企業文化不匹配,也一定是做不長的。

2、整合資源,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一塊兒創業

其實我在30多歲的時候就想創業,但是一直沒有找到比較合適的人。

現在還想創業,一直在尋找創業的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和資源,其實時機成熟的時候一定會去創業,創業才是為自己找了一個賺錢的車車或者更賺錢的一個工具,這樣才可以安靜的退到臺後。

3、仍然在原單位工作,在做好原單位工作的同時,適當的開闢屬於未來幾年的可以實現睡後收入的副業,直到有一天可以副業變為主業,把原主業辭掉

如果你這個收入還可以的話,我覺得在這個單位工作,然後再抽一些時間做一些自己認為有前途的副業,那麼也可以一邊有主業,一邊有副業,這也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直到有一天你的副業確實比主業收入還高的時候,那你可以辭掉你的主業。

動動手指【關注】我,多年HR,高級勞動關係協調師&高級企業培訓師,《勞動合同法》詳析和勞動糾紛處理專家,每日分享職場洞見,提供勞動糾紛類援助。

越分享,越成長!喜歡就點贊,愛就轉發!


大凡田職場e洞察


未必50以上就不如年輕的,要看專業,個體差異也很大,還要看具體情況。很多50以上的做事態度很負責,速度也很快,經驗豐富,應變也強。因為年齡,穩定性也高。單純年齡歧視,很可笑,一方面職場只招聘多少歲以下的,一方面搞延遲退休,不是挺矛盾的嗎。


成都Chengdu


其實很多員工都遇到過這樣的狀況,面對公司的調崗、降薪大部分員工選擇的是默默忍受直到找到新的工作,可實際上公司的這種行為本質上屬於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而勞動合同是公司與員工雙方約定一致的合同,公司單方面的變更是無效的。

並且我國《勞動合同法》當中也規定了,公司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所以“公司以調低崗位的方式逼迫離職”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面對這種情況員工首先需要向公司明確表示自己不同意調整崗位,如果公司確實是因為實際的生產、發展需要提供相應的文件證明。

其次,員工需要收集相關證據為之後的仲裁做準備,比如公司給你調崗的通知書、HR、領導的聊天記錄等等證據。

最後,和公司協商具體的調崗問題,如果可以達到雙方都滿意的條件可以按照從新約定的條件從新簽訂勞動合同,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那麼員工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


東友律師團


給私企老闆打工這很正常,當你沒有利用價值的時候,無論你以前為公司做出過多大貢獻老闆都會毫不猶豫的逼迫你離職。這是事實。


用戶8785780857771


勞動者在與資方建立了正式的勞動關係後,勞資雙方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且明確規定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比如合同有效時間、從事的崗位及職責、權限、薪酬待遇計算、發放時間、福利、社保、培訓等等,總之越詳細越好。

若用人單位使用低調的崗位逼迫勞動者離職,如何應對呢?這樣的情況下,勞動者就要學會使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比如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單方面降職降薪(降職不降薪也屬於此範疇),屬於用人單位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內容,如果勞動者不同意,用人單位即構成違約,屬於《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所規定的因履行、變更、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尋求法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華夏春色


應對?就是賴著不走的意思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