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断头可还;未生而养,几世难还!你怎么看?

吃瓜大叔321


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断头可还;未生而养,几世难还。问我怎么看,我可能有与一些人不同见解,说出来请勿喷。

从来都是说易做难。说易做易就好了。甚至说易的,有的说说也不做,更别指望去做了。

生而不养者少,但有。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真的断指可还?这么容易简单?但又有几人真的断指而还了?这是对生而不养的愤怒怨恨可以理解,但不应意气用事,也必断指,只是感念一点点儿生恩就好了。没有养恩也要念生恩吧,不知念恩,而负恩,还讲气话,是对的吗?生而不养是什么原因要先弄清吧,为何生而不养?不弄清原因,就否定生恩,还断然说断指可还,是对的么?我是持怀疑态度的。生而不养有,不多,但也是有种种原因的,先要分情原因再说。天下父母哪个不爱儿女?不养多是大有因由的,只是极少有些父母太自私而只顾自己的,这一类,连断指也不用还,但从人道与血缘上论,对生恩还是要感念的,不然还是个善好人吗?能报恩而报之,才计较。

生而养之,是大多数,说断头可还,有几人可做到?现在啃老不念生养之恩,不孝敬父母的人不少。说断头可还,还不是气话?生养父母恩最重,做人就要首先感念父母亲,报答父母恩,但现在许多年轻人只知索取,不知感恩,而且还埋怨牢骚不断,这不改是不成的。别说肯断头,就是勤劳争气一点,少向父母索取,少些怨气,多些体谅,有吃有乐有福享时想到父母,愿与父母分享一点就不错了。

未生而养是有恩,但也养是有种种不同的,也应分情而论,不能一概言之,几世难还。我看央视的《等着我》,常令我感动泪流满面。多儿童被拐买,这买方父母的养,是几世难还的吗?所以,未生而养,未必就是大恩难报,有的还是仇怨恨呢。当然,被弃路边被人抱养,悉心关怀,那是大恩,几世难还的,人在走头无路时,得人出手相助,这滴水恩,要涌泉报的。但论恩重,都比不上父母生养之恩,所以有百善孝为首。报恩要先感恩父母才对。无论什么理由,不感恩父母,不念父母恩者,不会是什么大好人。是好人善人都会感恩父母,知道孝敬。现在有些人下去感恩父母,还反逆过来埋怨责怪父母,这就大成问题了。





树德汉硕


我生于1981年6月,出生后做为家里2胎女孩,姥姥说塞尿罐里淹死算了,奶奶说我家表哥有个大侄子们没孩子,想要一个娃,送人家吧!于是我保了一条命!三天后养父母黑灯瞎火的骑自行车把我带回几十里路家!几天后养父帮朋友出头拔了别人家的棉花苗判刑,养母一个女人还要干活还要操心我的口粮,自己节衣缩食给我买藕粉、米粉、麦乳精、白糖……我两岁半会走路,3岁养父出狱!期间亲生父母只有我姐一个女孩,每月还有固定的收入,从来没有帮我养母拉一把。6岁多,养父母说怕他们去世后我一个孤单,带我去生父母家认亲,谁知道他们说:现在小,不认,长大了再认!苦日子过完了养父母老了,好日子开始了,他们相继去世了。心里对他们真的很愧疚。总觉得他们在世我做的不够多,不够好。生父去世我带儿女过去,生母竟然还找人出来给我说生病的钱我姐我妹我弟平摊,另外的我也要出一份!真是无语的很啊,想起这些年跟他们相处却始终融不进那个家里,特别是生我的妈待我都没得在她身边长大的儿女亲,真的是寒了心。如果81年那会可以鉴定胎儿性别,她一定不会怀胎十月给我一条命!生父去世后,我再也没有联系过那边


晴宝贝33


生而不养,断指可还,我觉得可还可不还,当事人认或不认亲生父母别人无权指责。我也是思想保守,一定要有一个儿子,生了五个女儿,三女儿送给我姐姐家养,我一直感激姐姐,对三女儿也有愧欠,小女儿出生满月后送给了一个不会生育的家庭,没办法,当时真的养不起。现在儿子十一岁了,老大,老二大学还没毕业,我们也在打工的地方买了两套房,经济条件越好越感觉愧欠送人的女儿,但愿她们不恨我,我最大的奢望就是有生之年能见到小女儿,认不认我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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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而不养,真的,你们不知道生存的痛苦。我6岁父母离婚,我随了父亲,父亲7岁选择了自杀。虽知母亲住处,但是万万不敢去的。怕母亲骂我耽误了她的婚姻。从此到处流浪,捡垃圾,捡烂菜叶吃。还好有一条狗一路陪伴度过漫漫冬夜,在快冻死饿死的时候被破庙老师太收留。一直乞讨,捡垃圾,到处做法事,才可以不被饿死。现在我老了,母亲也老了,被他们赶出来了,逼我给买房子,到处上访告状骂我不孝。为了老公和儿子。只能给他买房子还给了他5万元钱养老。世上的事不是黑白可分。只有苟且。还要瞒着家里。因为结婚时,我的身份是孤儿。45年中从来没有来往。一见面,是如此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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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也是抱养的!我来讲两个真事:我们邻村一个小男孩他的养父先天足疾,只能爬着走,养母是个傻子 在我们都在读小学的时候,他就要用小车推着养父跟着养母上集市上卖老鼠药为生,没读过书,后来大了些就要照顾养父母生活了,把父母养老送终了后,至今也没有找到个媳妇!

还有一个是我们一个村的,由于我们都是家庭条件不好的人家,所以我们从小在一块割草,后来因为他偷吃养父母家里的咸鸭蛋,被卖到哪里去了 我也不知道了 我只想问:这样的恩情要几辈子来还吗? 丢弃孩子真的可耻!但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子女们的生活,你以为他们真的想活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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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养女,这个问题我很有必要回答。

讲真,我从来没有怨过生我的父母,虽然他们没有尽到养我的责任与义务。可我还是很理解他们。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他们冒着被计划生育严惩的危险也要生下不知是男孩女孩的我。生下我发现是女孩,最后把我送人。我知道他们的无奈。所以我从来都没有恨过他们。

我的养父养母在我心中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就像《酒干倘卖无》里唱的一样。从小养父最疼我,在他的能力范围内,我想要什么他都会尽量满足我。虽然养母不常在家,对我的关心不多,我也曾怨恨过她,那都是因为我从小就缺乏母爱。长大后我才知道她的不易,渐渐的我已经释怀。现在我很孝顺养母。

最后我想点一首《父亲》送给我来不及享福的养父。愿他在天堂一切安好。假如有来世,我还想做他的女儿。


新菇凉


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生而育养,断头可还,不生而养,永世难还。

第一,生而不养,断指可还。就是说对于只生不养的父母恩,只需要削断手指就可以报答了。如今社会生而不养的事件还是比较少,但是父母生我们,我们也应该报恩,所以生而不养,可还也可不还。

第二种,生而育养,断头可还。这种父母就是现在最多的,既把你生下来,还把你抚养长大,要报这种父母恩,唯有断头,方可偿还。

如今社会有多少生而育养,试问我们自己,我们还了吗?更别说断头可还。我们连基本的养育之恩都没有还,如今压力过大的社会,我们还得指望父母帮帮忙,父母帮我们带带小孩,这个恩情如何还?

更有甚者,啃老族,一天无所事事,惹是生非,父母一把年纪还得为你操劳,生你养你的父母,你是拿什么还的呢?

这辈子,父母的恩情才是最重要的,我们应该反省,虽然父母根本不需要我做什么?我认为有钱的就多带父母出去旅游,没钱的,就多陪陪父母,少让父母操心,这就是最好的报恩了吧!

第三种,不生而养,永生难忘。养母养父,大恩此世已经无法报答,只有用永世来报答。

的确这种恩情只有用永世来报答,百善孝为先,不管是否有血缘关系,我们更应该报答这份无私的养育之恩。

不管是哪一种恩情,我们都应该有感恩的心。



一月爱八月


个人觉得说的很有道理,支持题名所述。

生而不养,这样的父母只是给予你生命,在你嗷嗷待哺的时候没有养育照顾你,赋予你生命的恩情在这后期失责中抵消。对生父母没有亲情、感情可在,唯一有关系的只是血缘关系。

生而养之,断头可还。这没什么好说的,父母给予你生命,养育你成人,这份恩情真要还也只有用生命来还了。

未生而养,不是你生父母、却养育你成人,本与你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却做了你父母该做的事情,尽了生父母该尽的责任!这份情你拿什么还?


迎面走来一个小老妹


前几天看了一个电影《何以为家》。

儿子把亲生父母告上法庭,他的父母就是典型的生而不养。

父母因为穷,不断的生养孩子来减轻生活负担,儿子才十二岁,从没上过学,整天挣钱养家,给别人送煤气,给超市卸货,父亲则是游手好闲。

女儿才十一岁就卖给了别人来改善生活,结果难产而死。

儿子离家出走,他们也不管不问,回来则直接是一顿暴打,赶儿子走。

像这样的父母,谁遇上了就是谁的悲哀,父母子女间,没有丝毫的亲情可言。

父母生下子女不过是为了多一个挣钱的工具,对于这样自私父母,不怨恨已经是难得,更别说是报答了。

有人说,这世界上最恐怖的一件事就是,父母不用通过考试就能做父母,因为并不是每一个父母都有资格做父母。

如果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孩子可以选择,很多家长会没有孩子。

这世界上最重大的事情就是生和死,生的时候千万不可大意,不能乱生,既然生下来了,就一定要负责。

即使对孩子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生命负责,每一条生命都是珍贵,都是值得敬畏的。

对于每一个父母来说,一定要明白,孩子是因你而来,却非为你而来,每一个生命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存在于世的意义。

对于孩子来说,这世界上最该感谢的人是父母,因为他们给了自己生命,但更该感谢的是养育自己的父母。

生和养要分开来看,养大于生,生而不养,不如不生,生而养,才是合格的父母,也是孩子这辈子最该报答的人!


青成希1122


你好,我是皇甫重明。

这个问题,从情感与道德方面来说。请让我为您一一解答。

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生而不养,这是受道德谴责的。见过不少因为自私蓄意抛弃幼子,等孩子长大后看孩子风光了,却又舔着脸以亲生父母的名义出现要求赡养的案例。他们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了,只一句自己是迫不得已的就想抹平一切。更有甚者,因为留在自己生病或留在身边的孩子生病了需要移植器官,因此找上门来以生父生母的身份逼迫孩子及养父母一家。没有承担养育孩子的艰辛却厚颜无耻的想剥夺养父母一家多年辛勤的成果,未对子女尽抚养义务的父母,晚年无权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

种什么因得什么果,对于这样的人,断指足以还清!

生而养之,断头可还。孩子的亲生父母生了孩子,也历尽辛苦将孩子养育成才,这时孩子自然要养育父母晚年。当过父母的人都知道,养育一个年幼的孩子是多么的艰辛劳累。也正因如此,才会有那么多不愿负责的父母抛弃孩子,有荒唐的父母卖了孩子转身买了只宠物猫。

中国文化里,孝道向来很重要。要是父母养育成才得子女忤逆不孝,古时这个子女是要被判死罪的。就连古时神话故事里,妖要飞升成仙,未尝因果的话就算法力再强也是不能的。从古到今,都讲究一报还一报,这是互相的。

未生而养,几世难还。要做到未生而养,是最艰难的事情。世上尚有亲生父母为了逃避养育子女的义务而抛弃子女,甚至扼杀幼子。然而却又有着一些菩萨心肠的人未有养育义务,却愿意可怜小孩孤苦无依自愿辛苦一生就为了将一个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养大成才。要什么样的回报才能还清这份恩情?这样的恩情几辈子都还不清,所以才有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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