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紅十字會、各類慈善組織要無愧捐贈人

中新社北京2月10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10日就疫情防控中,社會普遍關心的法律問題進行解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紅十字會、各類慈善組織要依法及時高效、公平合理分配受贈款物,無愧捐贈人,無愧受益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红十字会、各类慈善组织要无愧捐赠人

資料圖:工作人員搬運醫療物資。 中新社記者駱雲飛攝

針對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間,法律如何規範公益慈善捐贈活動,郭林茂指出,中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慈善法、紅十字會法等法律分別從不同方面作了比較明確具體的規定。他說,公益慈善捐贈財物屬於善財善物,一分錢一件物品都應當公開。法律規定,受贈人應當將接受捐贈財物的情況以及受贈財物的使用、管理情況,採取不同方式真實、完整、及時公開信息。

郭林茂表示,公益慈善捐贈財物許多都有特定的緊急用途,應該快速配送。比如,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對於接受的救助災害的捐贈財產,應當及時用於救助活動。慈善法規定,慈善組織應當積極開展慈善活動,充分、高效運用慈善財產。

在接受監督方面,他介紹說,按照法律的規定,對公益慈善捐贈財物的監督主要體現兩個方面:一是政府監督。比如,慈善法規定,民政部門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對慈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紅十字會法規定,紅十字會接受社會捐贈及其使用情況,依法接受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的監督。二是社會監督。比如,慈善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慈善組織有違法行為的,可以向民政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或者慈善行業組織投訴;國家鼓勵公眾、媒體對慈善活動進行監督。紅十字會法規定,紅十字會應當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他強調,在公益慈善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規定的法律責任分不同情況大致有四個方面:行政處分、行政處罰、承擔民事責任、追究刑事責任。特別是對私分、挪用、截留、侵佔捐贈財物等行為,更要依法嚴懲。

“具有慈心善行的捐贈人要合法捐贈,捐贈物品要符合安全、衛生、環保等標準,信守諾言;紅十字會、各類慈善組織要依法及時高效、公平合理分配受贈款物,無愧捐贈人,無愧受益人;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捐贈款物使用情況依法嚴格監督,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郭林茂說,“同時,也歡迎全社會對公益慈善捐贈活動進行監督,為中國公益慈善事業的發展作一份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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