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一戶多宅多出來宅基地怎麼辦?

小戴的快樂生活


如今,農村一戶多宅的現象應該說不在少數,在現行的政策中,農村的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制度,而且國家鼓勵在農村房屋建設的時候提倡“拆舊蓋新”以及有償退出空閒宅基地,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村民們對這幾種方式並不“感冒”,所以這種一戶多宅的局面在農村依然存在。那這多出來的宅基地到底該何去何從呢?

咱們先一起來看一看農村一戶多宅形成的原因。

農村之所以形成一戶多宅現象,與過去農村宅基地審批不是那麼嚴格,農民的手頭寬裕了,就想重新蓋座新房,改善一下自家的居住條件。或者是以孩子的名義審批宅基地,或者是以房屋老舊,重新建新為由,審批宅基地。這樣一來,村民就會在新審批下來的宅基地上蓋起了新房子,等到完工可以居住的時候,就搬進了新房。然而並沒有拆除原來的舊房屋,時間一長形成了現在一戶多宅的局面。

建新房

還有的村民是繼承了上一輩老人的老宅,而這部分老宅大多屬於建設年代久遠,房屋老舊,無人居住。而自己已經有了一處或多處住房,於是老宅便空閒下來,這也是農村形成一戶多宅最為常見的原因之一。

空閒宅基地

村民不願根據國家提倡的有償退出宅基地的原因

國家鼓勵一戶多宅的村民有償退出宅基地,因為這些多出來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私人財產,而宅基地的使用權歸村集體,這些房屋只允許修繕,不可以翻建,等到房屋損壞或自然倒塌之後,村集體將依法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權。

那些建了新房的村民,並未將舊房拆掉,一部分村幹部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出於“老好人”,也並未監督執行。

但大部分村民之所以不願有償退出空閒宅基地或者建新房後不願拆掉舊房,就是看到現如今有的地方新農村改造搬遷,一處房屋置換一處樓房,或者以現金的形式進行補償。在這種形勢下,很多人也希望自己空閒的宅基地將來能夠為自己帶來好處,捨不得退出。





無人懂無人寵6699


作為曾從事過多年宅基地管理工作,並開展了農村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的筆者,特結合工作實際作答。

第一,合法的一戶多宅才能確權,違建和無農房的宅基地不能確權。

農村一戶多宅的情況比較普遍,能確權的必須要同時滿足2個條件:(1)不屬於違法佔地、違規建房,是合法的住宅,比如通過繼承等而獲得的多處住宅就是合法的,而用地未經過審批、修建未經過審批以及未按審批的相關指標占地和建房的,都不是合法的住宅。(2)在進行確權登記時仍有農房,如果只是無房屋的空宅基地,不能進行確權登記。

第二,對於目前不能確權的宅基地,能及時處置是較好的選擇。

這就需根據不能確權的具體進行分類進行處置,能合法化要儘量合法化並確權,的確不能合法化的,若能做到不被納入強制復墾、強制拆除、強制收回的名單也是很不錯的選擇,對無房屋的宅基地能變現時就可及時變現。

(一)因多處宅基地的其中一部分存在較輕微違規行為的,通過適當整改就能確權的,就及時進行整改後確權。當然,對於嚴重違反農房建設規定的,又如已有農房又擅自建房的,又如擅自佔用基本農田建房的,肯定不能可能確權了。

(二)對於嚴重違反農房建設規定的,如已有農房又擅自建房的、擅自佔用基本農田建房的,能申請不被納入強制復墾、強制拆除就很不錯了。目前各地正在整治非法的一戶多宅,在這種情況之下,能不被納入強制復墾、強制拆除已是萬幸。

(三)對於房屋已滅失的宅基地,在還未嚴格執行收回政策之後,自己先行申請納入宅基地復墾或轉讓給他人以實現變現也是很不錯的選擇。

第三,對於能確權的宅基地,等待新的政策出臺後再行處置是最明智的選擇。

能確權的宅基地,一是先行進行確權;二是確保地面上的房屋不滅失;三是對暫時不居住使用的,不急於進行處置,新的宅基地政策正在加緊試點,以後處置的方式更多,選擇的餘地更大,即使變現也越有利。

(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農村一戶多宅基地處理方法如下:

  1、一戶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確權,如果沒有合法原因,只能確權一處。

  2、農村居民宅基地,必須一戶一宅,一戶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屬於違法用地。違法用地當然是不能確權登記發證的。違建的房屋,雖然不一定會給予拆除,但卻無法獲得相應保障,即使拆了,也會給村民一定的補償款。

  3、宅基地使用權應按照一戶一宅要求,原則上確權登記到戶。考慮到實踐中戶籍管理與宅基地管理不銜接,也就是說擁有多處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戶條件但沒分戶的,只要村集體同意並且公告無異議,補辦手續後也是可以確權的。

  4、因房產繼承和贈與形成的多處宅基地,這種情況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既然是合法的,依法應當確權。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小豬彬彬


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是指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如果申請第二處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門不予批准。對於農村宅基地“一戶一宅”,相關法律有也明確規定。

《農村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這裡所說的農村村民特指本村集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而沒有宅基地的,可以向本村集體申請使用宅基地,在已有宅基地的情況下,不得向本村集體再次申請宅基地,即便申請也不予批准。

當然,“一戶一宅”的目的是在於限制農村村民一戶在已經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情況下申請第二塊宅基地,但是並不限制村民一戶擁有兩處或者兩處以上的宅基地。

一:

比如說,一農戶已經申請了一處宅基地在使用,又因繼承房屋的原因取得了另一處宅基地,這樣該農戶就由“一戶一宅”變成了“一戶兩宅”。

因繼承導致的多出的宅基地,雖然可以確權登記,但是在使用過程中是受限制的,那就是房屋成為危房時,只能對其維修加固,而不能翻建,直至繼承的房屋倒塌滅失,該宅基地使用權也隨之消失,被村集體收回。不過,在房屋倒塌之前,可以轉讓給村內其他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農戶。

二:

還有農村房屋的私下買賣,也會造成“一戶多宅”的現象發生。由於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不得進行買賣,如果私下對農村房屋進行買賣的話,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相當於變相的連同宅基地一起給買賣了,這是法律不允許的。

所以說,不僅農村宅基地不得買賣,連同房屋也不得買賣,如果農戶違反法律規定,在村內已經有宅基地的情況下,又購買了另一處宅基地,從而導致“一戶多宅”的,賣房人將自己農村的房屋出售以後,不得再向村集體申請宅基地,買房人由於購買而多出的宅基地,在申請確權登記時,不予受理。

雖說法律規定不得買賣農村宅基地和房屋,但是實際上如果發生了買賣行為,一般也無人干涉,不過因購買而多出來的宅基地,除了不能確權登記外,還極易因此而引發糾紛,買房人的權益得不到保障,所以說在購買農村宅基地和房屋時要慎重考慮。

三:

非法佔地也是導致的“一戶多宅”的原因之一。比如說,農戶在村內已經申請取得了一處宅基地,又私自在他處建造房屋,像這種因非法佔地而導致多出的宅基地,有可能會被認定為違章建築或非法佔地,有拆除的風險,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綜上所述,農村村民一戶在本村只能申請使用一處宅基地,除因繼承房屋而導致的“一戶多宅”外,其他非法取得而多出的宅基地,在使用過程中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風險,因此在生活中,要合法使用農村宅基地,避免違法給自己帶來損失。


農村一山貨


農村一戶多宅基地處理方法如下

在我們當地只有當村幹部才有一戶多宅。普通農民都是一戶一宅。幾乎很少一戶多宅的。我們大隊的書記在我們鄉下就有5套房子 。現在那個書記退休了,現在賣了兩套房。現在還有三套房 。

第1:一戶多宅如果有合法原因,可以都確權,如果沒有合法原因,只能確權一處。

第2:農村居民宅基地,必須一戶一宅,一戶多宅的,除有合法原因外,屬於違法用地。違法用地當然是不能確權登記發證的。違建的房屋,雖然不一定會給予拆除,但卻無法獲得相應保障,即使拆了,也會給村民一定的補償款。

第3:宅基地使用權應按照一戶一宅要求,原則上確權登記到戶。考慮到實踐中戶籍管理與宅基地管理不銜接,也就是說擁有多處宅基地的、家庭符合分戶條件但沒分戶的,只要村集體同意並且公告無異議,補辦手續後也是可以確權的。

第4:因房產繼承和贈與形成的多處宅基地,這種情況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和使用。既然是合法的,依法應當確權。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農村川哥


2019年12月23日,也就是在3天前,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聯合印發了《關於規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就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請審批有關事項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也就是從現在起,根據一戶一宅的精神,凡是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農村的村民小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完成所有的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審查審批程序之後,才可以在審批的宅基地上建房,最後才能獲得不動產權部門,也就是房屋產權管理部門的房屋產權登記的,這也是最新的關於農村宅基地申請建房的最權威性的文件。

在通知中要求,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以戶為單位,向所在村民小組提驗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的申請,村民小組接到申請後,提交村民小組會議討論,並將討論結果在小組範圍內公示,公示無異議的,村民小組將農戶申請及村民小組會議記錄的材料,上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審查,這是第一步,如果是一戶多宅的話,你也無法向村民小組提請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的,村民小組也不會討論通過的,那麼,你所說的一戶多宅的宅基地也就不是你的了,你也就無法在上面蓋房子了!



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接到村民小組提交的申請材料後,也要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報送到鄉鎮政府,鄉鎮政府接到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後,要組織鄉鎮政府的相關部門的有關人員實際審查現場,實地丈量宅基地和建房位置,審查合格後,農民朋友們才可以在審查完的宅基地上按規定進行房屋建設的,而一戶多宅的宅基地在村民小組的會議上都無法通過,更不會報送到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民委員會,也就更報不到鄉鎮政府了,那麼,多出來的宅基地那就不是哪個村民個人的了。



申建建房的農民朋友們,將房屋蓋好之後,要拿著申請建房的已經審批完了的(規劃許可)書到不動產管理部門,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房屋產權登記部門申請房屋產權登記,這樣,農民朋友們也就完成了整個房屋宅基地申請和建房屋的申請,完成了房屋建設,以及房屋產權證登記的所有的工作,農民朋友們也就可以心安理得的住進了自己的新房之中了,而一戶多宅的,多出來的那些宅基地,是申請不下來宅基地和建房的(規劃許可)的,沒有(規劃許可)的宅基地和建房的申請書,那麼多餘的宅基地,當然也就不是你的了,也就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集體的!



如果有一戶多宅宅基地的村民,你們的戶口可以分戶的話,也可以按照規定通過村民小組向上級申請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申請的,上級實地考察丈量完批准的話,才可以在宅基地上蓋房子的,否則的話,在多餘的宅基地上蓋房,那就是違法的,違法蓋房子的後果,你們也會清楚的,不會發放給你宅基地和建房(規劃許可)書的,也不會發個你房屋產權證的,而且違法蓋的房子,隨時都可能被拆除的,如果說一戶有多宅的宅基地,那麼如果多出的宅基地在過去沒有確權的話,那怎麼能說是你的宅基地呢?



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保護部的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也是今後農村宅基地管理的規範性的文件,今後農村宅基地的管理辦法也要按照這個通知執行的,沒有房子需要申請宅基地和建房的村民們,可以按照通知的精神,通過村民小組逐級上報審批的,而有了宅基地,有了住房的村民,還有多餘的宅基地話,那你也只能交回給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集體,因為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集體的,而不是村民哪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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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善如劉L


其實由於一戶多宅而不能完成確權的情況也非常多,那麼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下面我給大家分享幾個妙招。

1、首先大家要明確,一戶一宅的政策並不是完全沒有操作空間的,一些非常特殊的情況是特殊處理的。如果家裡因為某些特殊的原因導致了一戶多宅,可以向村集體的說明情況,如果經過村集體判定家裡多餘房屋並不是不合規,不合法的房屋就可以完成確權。



2、如果家裡多出的宅基地沒有合理的原因解釋,就只能按流程照辦,職能確權在規定範圍內的房屋。其餘宅基地不能確權,如果涉及到房屋違建等等情況,房屋很可能在將來面臨罰款或被拆除等等。所以這種情況一定要提前處理好,儘量減少將來會面臨的種種風險問題。



3、緊接著第二條,一戶多宅的情況能夠怎麼處理呢?有一個很好的辦法能解決這個問題,就是申請分戶,尤其是家裡有不止一個兒女的家庭就可以申請分戶,分戶之後多的宅基地就可以說是家庭成員分開居住,另行建房,就有了一個正當的理由,向村集體提出申請後,只要沒有異議就能夠確權多出的房屋宅基地了。



如果你當地的確權工作已經進行了,及時去申請後繼續補辦手續也是可以的。

各位農民朋友,你們家裡有沒有一戶多宅的情況,宅基地是咱農民的一筆財產,一定要保護好,說不定將來能派上大用場


蜜汁林


整治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亂象,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多年來,私買私賣,私下互換,私自繼承等,在農村是個普遍現象,在集鎮周邊,甚至佔用耕地建房,自住亦或出售都司空見慣。培養了大量的違法房和“小產權房”。

現在開始實施的“三權發證”,自認為是啟蒙摸底階段。集體土地使用亂象幾十年,滋生了錯綜複雜的關係,雖然有相應的法律法規,但配套落實責任主體和實施辦法還要進一步完善明確。

首先要完成鄉鎮政府部門的職能整合,特別是農村農業局和自然資源規劃局下沉的管理服務隊伍的整合建設。這個牌子掛了,但“三定方案”沒落地,人員不到位,職責不清楚,工作是不能正常開展的。

其次就是宅基地和建房的審批發證的問題。土地空間利用規劃和不動產登記證在自然資源部門,宅基地和建房,驗收,管理審批在農村農業部門。基於鄉鎮政府領導審核發規劃許可、宅基、準建、驗收證書要件,才能滿足不動產登記發證條件。

這是農村農業部和自然資源部就工作分工責任劃分,剛剛聯合發文定下來的東西。

所以,一切剛起步,正經的鄉村建設規劃藍圖要繪吧,對難點、堵點更沒涉及。距離成熟的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抵押、轉讓等,還有政策、法律、規範,系統銜接的瓶頸,每一項都不是短時間內就能解決的事兒。少說也要3-5年才能完善全面展開。


1程前


在農村一戶多宅,多出來的面積是,第一,給國家退出去,如不退出就罰款的。第二,超出來的少,就按照超出的面積,一畝地多少錢補嘗交錢,如果不交錢,不退地,那就要強行拆除了,但觸碰法律了還要以刑事罪拘留幾日呢。我們老家要蓋新房,沒地方就和本村人,誰家的地裡能打院,就用自已家最好最肥的地對換,。然後就放心的建房擴院,前後,左右,想要多大就多大,這一高興把國家政策規定給忘了,它們以為對換了是我的地方了。其實給自已找麻煩了,就造成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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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284806336


這個問題很複雜。因為按照法律法規來說這是不允許的多的宅基地會回收。但是現在的農村都是有的一個戶口本上兩套宅基地上輩過世宅子下輩繼承。一般都是空著破廢的。有的一個戶口本上六七口人,而只有一套宅基地,祖孫三代擠在一套房子裡。現在申請宅基地非常困難,政府不好批也沒地方批。所以這個問題他一體兩面,只希望政府能有什麼好辦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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