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轉非後,原來的宅基地是否必須交還給原集體?

香茶一杯沁人心脾


農轉非後,原來的宅基地是否必須交還給原集體?

取消城鄉戶口差異化,現在大家都是居民了。不過一個是居住在農村的居民,一個是居住在城市的居民。

農轉非以後只能說是農村居民轉移,從鄉村到城鎮安家落戶。在居住城鎮一定的年限,達到一定的標準後,就可以享受到城鎮居民一樣的住房和社保待遇。這個是沒什麼區別的了。

有人認為農村居民進城落戶必須要交回原來村集體的宅基地,估計是看到了土地承包法的規定,這樣理解是錯誤的。農民進城安家落戶,原村集體不得以放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和村集體權益為條件。這個國家是早有規定的。

國家在進一步推進戶籍改革意見中說,現階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權益作為交換條件。農民大可以放心,有國家政策作為堅強的後盾的。就算你在城裡安家落戶了,原來農村集體你的承包地,宅基地,房屋,村集體福利,都還是你的。

不過國家在意見中也是有“現階段”的前提的。你要是在城鎮生活水平有保障的話,也是可以自願退出在原來農村的權益的。也就是說你在原農村的三權都可以退出,應該說是自願有償依法轉讓三權。

當農民在城鎮有自己的房子,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子女上學教育能夠保障,醫療保險,養老等問題解決了,就可以沒有後顧之憂的轉讓在原農村集體的所有權益了。畢竟來回跑,也不是事兒。


農民妹子一枝花


一句話就能回答你的問題,移民的,是不是應該把人民幣交還給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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