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捏造”“散佈”也違法

據瞭解,目前有一些不法商家通過虛構成本增高、需求增加等方式,來達到推高商品價格,增加盈利的目的。這裡要鄭重的提醒廣大經營者,“捏造”“散佈” 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漲價信息也違法!


注意了!“捏造”“散佈”也違法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國市監競爭﹝2020﹞21號),“經營者不得捏造、散佈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漲價信息。經營者有捏造或者散佈的任意一項行為,即可認定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的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經營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捏造漲價信息。

(一)虛構購進成本的;

(二)虛構本地區貨源緊張或者市場需求激增的;

(三)虛構其他經營者已經或者準備提價的;

(四)虛構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價格預期的其他信息的。

經營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散佈漲價信息。

(一)散佈捏造的漲價信息的;

(二)散佈的信息雖不屬於捏造信息,但使用“嚴重缺貨"“即將全線提價”等緊迫性用語或者誘導性用語,推高價格預期的;

(三)散佈言論,號召或者誘導其他經營者提高價格的;

(四)散佈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價格預期的其他信息的。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價格波動是老百姓最為關心,市場反應最為敏感的問題。疫情防控期間,齊齊哈爾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一直堅持對哄抬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價格的違法行為露頭就打,切實維護相關市場價格秩序。

當您發現防疫用品和基本生活必需品購銷差價超過30%的,請撥打舉報電話12315。一經核實,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哄抬價格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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