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局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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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公路局的改革尽管动作较大,但采取的是慎重的办法,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与其他事业一样的是,行政职能划入交通部门,事业单位或整合或单独组建改名,事业编制的人仍然保留,至少采取保留身份,超编部分逐步消化。

公路局最大的变化在于编外人员。系统内重新组建公司,将这些人划入,有的继续从事收费、养护,有的则调整到新的公司从事物业或经营。目前看,虽然职工待遇没有大的变化,有的收入有大幅度增长。但长远看,并不稳定,特别是并没有真正按照企业化的模式管理,未来收入能否维持在现在的水平,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如果高速公路收费改革出现重大变化,能否维持目前这样庞大的人员待遇,前景不太乐观。


公考小助理


做为一名曾经的公路人、现在的交通人,根据我了解的情况回答下。

公路局负责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同时承担公路涉路许可等行政职能、公路路政执法职能和公路养护公益职能,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的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和整合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均涉及公路局,要求2019年3月改革基本完成。

改革后,公路局人员和职能会一分为三。其中:

行政职能整合至交通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公路处或科,增加行政编制,划转的人员转换过渡登记为公务员;

路政执法职能与交通运输系统内运政等涉及交通运输的执法职责、队伍,实行统一执法,成立交通综合执法局,人员编制现阶段暂不改变,但是不符合执法类公务员条件的人员不能转入,今后也是逢进必考;

剩余的公益事业职能继续保留,单位不再叫局,改为公路管理服务中心,一般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也为事业编制。

此外,公路局的改革不是单独进行,都是整个交通系统事业单位,包括运管处、海事局等单位一并推进的。

比如:安徽省交通厅在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时,增设了公路处、港航处、行政审批办公室,相应核增行政编制45个和处级领导职数10个。组建成立了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1个执法机构和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省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3个公益服务机构。

马鞍山交通局在系统事业单位改革时,增设了公路管理科等5个科室,相应核增行政编制23个和科级领导职数9个。组建成立了市综合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和市公路运输管理中心。



土木小公


公路局在政府部门序列中虽然不甚起眼,但其资格老、作用大、牵涉广,甚至比交通厅(局)成立时间都早,而且对不断蓬勃发展的公路事业来说,这个机构在改革中必须存在也必须完整保留。

在省一级保留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省一级以江苏为例,交通厅公路局更名为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而原本行政许可、行政裁决职能划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原来的省公路管理局有120个左右编制,去行政化之后减少了20个编制,这些编制被调剂到到交通厅;内设机构改革方面,省公路中心减少了两个处室,一个是教育收费处,一个是安全处。总的来说省一级过渡比较平稳,只是在非领导职务保留上与人社部门有分歧。

在市县一级管干分离,部分转为企业

市一级的公路管理处将和运输管理处、稽查支队等被并入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而县一级的公路管理处被纳入建设交通工作服务中心,为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由县委管理。但公路段、农村段,统一实施管干分离,部分转为企业,这和园林处、环卫处的改革性质是一样的,被剥离的公益职能则纳入到交通事业服务中心。

改革中人员安置问题

目前虽改革基本落地,但人员安置方案尚未明晰,省一级公路局队伍单纯点,市县一级队伍人员性质复杂有管理干部,有专业技术干部,还有工勤人员;有公务员招录、专业安置等。参公人员如何过渡,原来的职称如何对接,事业人员执法与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规定是否有冲突还在讨论中,唯一基本确定的是对于招聘的合同制管理人员,将给予经济补偿后自主择业。也可以到改制后的企业去任职。


码上风


区县级公路管理局在12年大部制改革中我们已并入交通局,降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原是正处级)组成区公路养护所,这次改革中都没什么变动,就是明确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避风港LJC


改分流就分流,该下岗就下岗。


现实中的左撇子


怎么对待企业职工的,就怎么对待他们,下岗,自谋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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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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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单位应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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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掉行政职能,交同级交通运输局;执法职能交交通综合执法队伍、保留修路、养护等事业职能,改名为中心。


同林罔事


地铁公司在企业单位改一关中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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