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物業私自把全小區門禁換了,不交物業費的不給鑰匙。這算不算違法啊?

丁皓鵬


如果該方式,是經過業主委員會授權的,也就是代表大多業主的意願,物業只是執行者,不是制定者。你告人家也不會贏。如果是物業單方面的,不交物業費,是你不對。最後結果就是,你交物業費,他給你鑰匙不能不讓你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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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的這種做法是對業主合法權益的侵犯,當然是違法了。

首先,業主購買房屋就是用來居住和生活的,業主對於自己的房屋有所有權和使用權,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干涉。

因此,業主有權利出入小區,進入自己的家中。這是他們的一種權力,也是他們的自由。如果給他們造成妨礙,那麼業主就可以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依法維權。



其次,物業公司對於小區物業有管理監督維護的職責,但是物業公司也是業主聘請的,與業主是一種服務合同關係。

物業公司應當為業主服務,在合法的範圍內行使自己的職權。

最後,業主不交物業費這是不對的,物業公司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追償物業費。但是卻不能採取更換門禁等其他阻礙業主通行的做法,來達到逼迫業主交物業費的目的。

只有法院才能實施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而作為物業公司是沒有這個權力的。所以,物業公司私自更換門禁、不交鑰匙、阻止業主通行,是違法的。業主完全可以要求物業公司排除妨礙,停止侵害,並且賠償損失。


法重情深


我認為做的對,部分國人對於交費歷來是能拖即拖,這是一種陋習,想改變的話,需要假以時日和強制手段的執行。

對於物業公司管理得好與壞,自有業主委員會與他們溝通。我現在最奇怪的是,每每與物業公司吵鬧得最兇和最歡的,就是小區裡不交物業費的那些主人。

人家交了物業費的,都把門禁鑰匙領回去了,反而是不交物業費的,就是不給鑰匙,這種作法看似不合理,實是無奈之舉。

因為欠費的居民太多了,以前收衛生費時欠衛生費,沒有電錶時欠電費,沒有水錶時欠水費。當時企業或國家建設的公有住房居多,所以有些費用企業或國家就給包下來了,個人只是象徵性的一個燈頭交點費用。

後來,經濟發展了,開始家家有了電視、冰箱、洗衣機,這些耗電大戶上來,電力承受不住壓力了。開始限電,安裝電錶,以控制用電量,象徵性的電費變成了有人徵收了,大家開始受不了了,明明抄表的就站在門口,也假裝屋裡沒有人,能拖一天是一天。有拖黃的嗎,還真有,我們鄰居就有。

後來,技術上來了,可以在外面安裝電錶限電了。現在又是智能管控了,想不交電費都不行了,這就是強制手段的厲害。包括,以前拿大水管子澆地的,現在敢不敢了,階梯性水費標準都能讓你錢包掏空,水錶一上,明碼實價。

以前逃火車票的成風,尤其是短途的,現在呢,身份證購票,路途中間查票。就算是你買短途坐長途,一旦抓到,不僅要補票款,還要受到法律制裁和進入失信名單。

現在的物業費就成了焦點之一了,物業是企業,有收費的權利。但沒有強制的方法,只能通過到法院起訴的方式,費時費力地把錢收上來,形成了惡性循環。

我不是物業人員,在開會時也總對物業提出意見,也有所改進。交錢是本份,你對物業不滿可以到社區或通過業主委員會進行反映,也可以通過辦事處請求解除與物業的合約或處罰。都選擇不交物業費的方式進行處理,實在是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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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業主住宅屬於私人財產,任何人無權阻止業主回家。小區內公共區域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物業無權禁止業主進入。且業主進入自己的住宅必須經過小區道路,法理上不可能存在空中閣樓。

物業與業主之間屬於商業上的服務合同關係,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有權起訴。但不能侵犯業主合法權益。這是完全無關的兩件事,不能用門禁要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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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說到不(欠)交物業費的問題,似乎都是業主不對,物業公司還時常把業主起訴上法院,而法院的判決,往往是業主敗訴,但問題始終存在,沒有徹底解決問題,就其原因,是沒有找到業主不(欠)物業費的原因所在,一判了之,業主的心結始終沒有解開,口服心不服。試想,一個業主買一套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的可能要用一生來償還,搬進新家,歡天喜地,誰也不想給自己添堵吧!然而,有的物業公司的確是服務質量不過關,令業主不滿意,一次、二次、三次的反應,卻始終得不到解決,業主還要上班,還要接送孩子,還要照顧家人,還要過正常的生活,哪有那麼多時間天天來找物業公司糾纏,唯一的辦法就只能是不(欠)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是什麼關係,不是管理和被管理的上下級關係,也不帶有行政的、法律的強制關係,而是服務和被服務關係,你物業公司提供相應服務,業主付等價的物業費,你物業公司提供了什麼樣的服務,就只能得到什麼樣的報酬,如果有業主不原意交物業費,或拖欠物業費,那你物業公司首先就應作自我檢查,分析業主不願意交物業費的原因,改善服務態度,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然後帶著誠意給不願交物業費的業主交換意見,我相信,大多數業主還是挺講道理的,不講理的只是個別人,千萬不要來不來就起訴這個、狀告那個,那樣只會激化矛盾的,對雙方都沒有好處。


清茶一杯849


一般高檔小區的物業費比較貴,但是物業服務水平很好,辦事能力也很高,業主也不會在乎那點小錢。

只要活幹好了,哪怕收不到錢?

一個小區的物業就是維護小區安全,還有各項雜事的班子。

在小區公共範圍之內的事情,沒有一樣不是他們負責的,有的時候業主沒有帶鑰匙,或者有親戚要來,也是要麻煩物業的人員的。

業主和物業關係好,小區安全也會有保障。

不過,私自換人家的鎖,實在是有點不恰當,畢竟門禁是人家回家的路,你給人家堵死了,有急事的人肯定會跟你著急。

而且,物業做什麼之前也應該告知全體業主,私自更換鎖,到時候怪不得業主反抗。

業主一旦藉故不交錢,倒黴的還是小區物業,因為物業公司肯定會怪下來。

錢才是硬道理。

惹得全體業主不開心,他們是可以投票更換物業的,房地產公司也無奈。

你們乾的不好,自然有人幹,畢竟做物業,油水也不少。


遇我得福


首先要說的是違法的,但是,話又說回來了,為啥不交物業費?有事情就說事兒,不繳費你是什麼意思?人家為你服務了所以必須要收費的,服務不好可以投訴,就像你去飯店吃飯,為啥走了不給錢一樣,物業公司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了,如果都不交物業費,你讓物業公司怎麼運營?沒有物業管理你可以想像得到是什麼情況,所以說要想良性循環就應該正常繳費,這就是我作為一個普通居民說的真心話!


仙人掌4690


從法理上(物權法)講,這相當於你家保姆由於你拖欠了工資,就把你家門鎖換了不讓你回家一樣,僱主欠工資,保姆可以主張權力,換鎖肯定違法,但是,從很多這樣的事例的處理來看,警察、政府小區辦好象大部分人都不這樣理解,這才導致了犯法的物業公司越來越多,如果你不認同我的說法可以打110或找小區辦試試。


朱工499


題主表述不清,無法針對性回答。從口氣上看此帖有挑事嫌疑!

首先,請問該小區有沒有業委會?如果有,門禁之事肯定不是物業私自行為。

其次,這是小區大門的門禁,還是單元門的門禁?或者是電梯的門禁?

為什麼不說清楚?

小區大門的門禁有利於治安防範和停車管理,普及率越來越高,為大多數人歡迎。少數人的反對沒有道理。

一般而言大門門禁與停車費掛鉤,並不與物業費掛鉤。所以不會限制業主步行進出。

發帖不全面介紹情況,只是用一點小由頭來一博取網友支持的,最無聊!


執中bj1


為什麼別人都交物業費?而你不交?是什麼原因,難道你比別人了不起嗎?如果對物業不滿,你可以起訴告他去啊,你如果用不交物業費來抗議你的不滿,人家物業就有權利用他的辦法不給你鑰匙,實在不行就去告物業吧,你不交物業費,我不知道你的理在哪,我只知道題目是因為業主不交物業費引起的,沒說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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