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午時三刻是現代時間的幾點鐘?有什麼講究?

咗邊丶


看古裝劇經常可以看到,對一些罪大惡極的犯人,會在午時三刻斬首,那麼午時三刻是現在的幾點幾分呢?為什麼非要在午時三刻斬首犯人呢?



午時三刻是幾點,古代一刻是多少分鐘?

我們現在一天是24小時,古代是12個時辰,所以一個時辰其實是兩個小時。

現在一天的開始是從午夜0點開始的,古代卻不是這樣。古代的子時是一天的開始,而子時對應的是現在的23點到凌晨1點。

子時23點到1點,丑時1點到3點,寅時3點到5點,卯時5點到7點,辰時7點到9點,巳時9點到11點,午時11點到13點。


根據古代計時來看,午時對應的是中午的11點到13點這兩個小時。《說文》一書中記載的一刻是現在的14分24秒,到了清朝,將一天分成了96刻,這樣一刻對應的就是現在的15分鐘,所以三刻就是現在的45分鐘。

根據這樣的分析可以知道,午時三刻其實就是中午11點45分。

那麼古人斬首犯人為什麼非要挑這個午時三刻呢?

古人午時三刻斬首犯人,原來有這麼多講究。

現在農村很多地方,在辦理喪事時,要請“陰陽師”,挑個好日子,挑個好地方,還要做法才可以埋葬。

古代把世間萬物分成了陰和陽,而死亡和鬼魂就被看作是“陰”,正所謂“陰曹地府”。傳說鬼是害怕陽光的,所以古代傳說裡的鬼魂都是在晚上。午時三刻正是一天太陽最大的時候,這個時候斬首犯人,可以避免鬼魂作祟,也可以讓劊子手少一些顧慮。


此外,古代和現在不同,現在槍決,古代是砍頭。犯人明知要死,有時候他們會在死前做最後一搏。午時三刻,這個時候犯人在那裡從早上等到中午,早已經是疲憊不堪,哪還有力氣反抗,這樣一來也就給行刑帶來了很多方便。

我國古代做事是很有講究的,午時三刻其實也不是隨口一說,不僅是古裝劇裡,就是史書中也有記載。


斯幽說歷史


午時三刻聽的人大多數都是從影視劇裡面瞭解的,而且都是一些關於古代官場的影視劇,裡面經常有一些臺詞叫做“午時三刻推出午門斬首”,從這方面來看午時三刻在古時候有著特殊的意義,古人對陰陽的理解比較透徹,午乃代表陽,為什麼能代表陽呢,因為午在一天中屬於陽光最火辣的時候,但是並不是最熱的時候。

在我們現在的時間計算裡面一刻鐘等於14分24秒,也可以叫做15分鐘,古人在對於天文方面的理解和計算其實已經非常的先進,幾乎跟現在計算的差不多,也可以說現在的時間概念就是源自於古人的時間概念之上形成的,古人對時間的理解其實超出我們的想象,自唐代以來我國古代就把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午時又分為初午和正午和晚午。



中國古代還把十二時辰用十二生肖來代替,子時為鼠從晚上十一點到一點,十二點為正,丑時為牛,凌晨一點到三點,寅時為虎從凌晨三點到五點,卯時為兔從五點到七點,辰時為龍從早上七點到九點,巳時為蛇從九點到十一點,午時為馬從中午十一點到一點,十二點為正午,未時為羊從下午一點到三點,申時為猴從下午三點到五點,酉時為雞從傍晚五點到七點,戌時為狗晚上七點到九點,亥時為豬晚上九點到十一點。

午時三刻其實就是正午時分的三刻時間,在清朝以前中國的時間是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分為一百刻鐘,在清代改為一天十二個時辰九十六刻,午時三刻基本上的時間就是中午時分在接近十二點鐘左右,這個時候的太陽接近正上方,屬於陽光最火辣的時候,古人認為這個時候的陽氣最重,故為正午時,十一點鐘為初午初午三刻接近正午是太陽處在一天當中的巔峰時間。

在這上面還有不同的地點來劃分,在中國古代陝西西安和北京相差約幾十分鐘,但是當時中國古代的都城早期都是西安,後來改到北京,但是在犯人行刑上面並不是按照北京的午時來的,而是仍然按照西安的午時三刻來實行,北京的午時三刻剛好為西安的正午時分,大約是11點45到12點之間。

在中國古代有說法殺人是屬於陰事,特別是對一些被認為是惡貫滿盈的人,這些被認為是惡的人人屬於惡人陰氣非常的重,在斬殺之後這些人的陰魂會繼續存在作惡,糾纏參與辦這個案件的相關人員,為了防止這種事情發生,只有在陽氣最盛的午時才能讓這些陰氣盛的陰魂消失,這也是為什麼基本上都是午時三刻行刑的原因。

當然這些屬於傳統文化中的一種,現在的看法是挑選這樣的時間點只是為了讓自己有安慰而已,並不是真正的什麼陰魂不散糾纏不休的事情,只是古人的一種迷信的想法而已,當然對於古人從事殺人的行為來說,內心沒有一點愧疚和虧心那是不可能的,畢竟被殺的人誰都不敢保證一定是惡人,甚至有不少不該死的人被冤死的,從事這種事情長了內心說沒有一點害怕那是不可能的,尋求一些內心安慰是必然的。

還有一個說法是中午開始人在這種烈日時分會顯得特別沒有精神懵懵欲睡,在這個時間處決犯人犯人的痛苦會小很多,屬於基本的人性考慮,當然有人認為在半夜人最睏乏的時候處決不是更好嗎,主要原因是首先夜晚是陰氣最盛的時間,處決死人非常的不吉利,再者處決犯人的目的一般都是懲戒行為,為了起到警告作用 ,半夜處決沒有人去看起不到警示的效果,而且迷信的說法半夜殺人容易鬼纏身一輩子的事情,所以選擇在午時斬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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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時三刻接近正午,然而到底是接近正午的什麼時候?這個其實是有多種講法的,當然比較流行的說法是11時45分左右。

對於午時三刻,我們聽得最多的肯定是自古小說描寫午時三刻開斬犯人的事情了。

大部分人認為,之所以在午時三刻開斬犯人,是由於午時,尤其是接近正午的時刻的時侯,陽氣最盛,以此時問斬犯人是防其陰魂作惡。甚至有人以為是要令犯人永不翻身的使然。

其實這些都是在不深入瞭解陰陽易學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很是理所當然的想法。

然而真相卻非這樣。午時三刻斬犯人的執刑慣例…據說可以追索至上古商、周時代的,那些名君所推廣的執法行為。

其本意目的卻是一種用現在語言叫:人道主義。

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在古時的十個時辰之中,只有兩個陰陽交替的時辰分別是:子時與午時。


子時陰極而一陽生,反之的午時則為陽極而一陰生。而陰陽交替之時,有一個特徵,就是上古神話中所問的鬼門關開闔之時,而一過正午即午時三刻的十五分鐘後,鬼門最為開放。

鬼門關開闔之時,那麼刀下之鬼的亡靈就比較容易去達幽冥。需知陽間並非鬼所久居之處,這樣對犯人的親人與亡靈也是不好的,所以令亡靈早些去那應該去的陰間對其是最有利的。由於要當眾斬犯示眾,總不能選更深人靜的子時吧,因此選午。午時三刻開斬犯人本來是上古名君對被斬者的一種人道主義。


洪範書齋


古代對於午時三刻是很看重的,比如說我們經常會在影視劇中看到古代的犯人在被處斬的時候,行刑官會說:午時三刻已到,開始行刑”。為什麼是午時三刻呢?這午時三刻是如今的幾點鐘?它又有那些講究呢?這麼多疑問讓我們來一一解開。


古代是怎樣確定時間的?

說到午時三刻,就不得不聊聊古代的計時工具,古時候的計時工具有很多,比如說渾天儀、圭表、刻漏、沙漏、水運儀象臺等等,人們最常用的是漏刻。漏刻由漏壺和標尺兩部分組成,漏壺用於洩水或盛水,標尺則用來標記時刻。現在存於北京故宮博物館的銅壺漏刻是公元1745年製造的,最上面漏壺的水從雕刻精緻的龍口流出,依次流向下壺,箭壺蓋上有一個銅人彷彿報著箭桿,箭桿上刻有96格。每格為15分鐘,人們根據銅人手握箭桿處的標誌來報告時間。這種計時工具不僅中國在用,古埃及、古巴比倫等文明古國都使用過。

(漏刻)

午時三刻是現代時間的幾點鐘?

古人將一晝夜分為十二個時辰、一百刻,又因為100沒有辦法將12除盡,所以在清朝時,將一晝夜100刻改為96刻,那麼一個時辰就是8刻,一刻有15分鐘。把古時候的時辰換算為當今的時間也是很簡單的,一天12個時辰,古代的午時是從當今的11點開始的,按清朝的算法,三刻就是45分鐘,所以午時三刻大概就是從11點45分到12點整。如果按清朝之前的算法來算的話,一刻是14.4分鐘,三刻就分鐘,那麼午時三刻就是11點43.2分到11點57.6分之間。

當然,除了在行刑的時候,在很多其他的地方這個時辰也是很講究的。

“午時三刻”行刑

在午時三刻行刑很大的一個原因是古人的迷信。行刑砍頭是要見血的,雖說那是有罪的人,但畢竟是死人了,大家都是很忌諱的。死過人的地方肯定陰氣很重,古人還愛在鬧市作刑場,為了以後人們能安穩度日,所以就選在午時三刻進行行刑,午時是一天中陽氣最重的地方,午時的陽氣可以鎮壓住陰氣,而且那些罪大惡極的人在午時三刻被斬首會魂飛魄散,這樣人們就不會害怕被邪祟纏身。


(行刑劇照)

午時忌拜佛,午時不遷墳

在傳統的風俗文化上,燒香拜佛都是越早越好,因為頭香向來被大家認為是最吉利的,人們都覺得如果能到廟裡上頭香的話,一定會得到佛門最多的保佑。其實也並不是午時不能燒香拜佛,而是大家都不會去在午時拜佛,因為古人認為午時神佛不會得到供養,佛家也有過午不食的規矩。“午時不遷墳”這個是與午時斬首的原理差不多的,因為午時陽氣太重,會灼傷屍骨,對死者是大不敬的。而且遷的都是自家的祖墳,如果因為時辰問題得罪了祖宗,很有可能會毀了整個家族的命運。



古人對於時辰的講究還是有很多的,婚葬嫁娶都是要看時辰的,這裡面的說法是很多的,沒有系統學習過的普通人是很難懂得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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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地說午時三刻就是午時辰第三刻,指當地時間十一點三十分至四十五分。時間是六十進位制,六十秒為一分,六十分為一小時,一天一晝夜為二十四小時。我國古人把一天二十四小時分成十二時辰,每個時辰兩小時,每個時辰又分八刻,每刻十五分九百秒。十二時辰又用十二地支代之,子起亥終。子時是23點至1點,午時是11點至13點。

卯酉分晝亱,子午分陰陽。古人把卯起到申定日晝,西起到寅定為夜晚;把子到已定為陽,午到亥定為陰。子為日始,亥為日終,亥盡陰極陽生,已盡陽極陰生。子午相對定陰陽,卯酉相對論晝亱,已亥是陰陽臨界,寅申是晝夜臨界,亥子是日與日臨界,也是陰陽分界,已午是陽陰分界,也是日半前後分界。用細論,已亥不用後四,子午不用前四,特別是後二,前二,原因是怕日與日分界不清,陰陽不清,晝夜不清。用時應以地方光黑時為準,要注意地方光黑時差。自球自西東自轉而生太陽東昇西落,晝夜光黑不同有時差。我們現在使用的北京時間,是指東經120度線的光黑時間,嚴格說是杭州時間,廣州在東經113度左右,廣州光黑時比杭州遲了20分左右,也而遲了一刻多鐘,這一點是要注意的。

看小說電視,常見說,午時三刻推午門外斬首,午門是正南之門,這是多以坐北朝南而論,有北高尊南低卑習慣,午門外即出屋外為野不屬屋宅內管了。為何選午時三刻斬殺罪犯?說法不一,這與古人迷信有關,重陰陽說有關,與工作習慣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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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十二時辰”計時方法中陰陽相對的子午時辰雖然最為對立,卻在時辰裡屬於最好的兩個時辰,從古人對“子時”的“早子時與夜子時”的稱謂就能看出,這是後話。如題的“午時三刻是現代時間的幾點鐘?有什麼講究?”。午時即日中,又名日正、中午等,當代時間的11點至 13點。從上古時期開始,人們把太陽行至正中天空時作為到集市去交易的時間標誌,商品交換的最初活動在日中時辰進行便來自於此。 應該說午時是很好的時辰。再說“午時三刻”,按十五分鐘為一刻計算,當正午的節點前後各一刻鐘時,這個時間段的半個小時應該是午時的作用時間,既午時三刻末開始的午時四至五刻,現代時間的十一點四十五至十二點十五是午時作用時間。按陰陽說的輪轉,這時候的陽氣最甚,這個時間段的天體運動使陽光的直射作用將所有固體物質的陰影在這個時間裡消除,或固定。老漁覺得,古人午時的貨幣交易應該是對暗箱的防範吧!至於“午時三刻推出午門問斬”便是極陽之時在極陽之地行刑後,使惡貫滿盈的兇險之徒的煙飛灰滅,魂飛魄散而失去再入輪迴的可能。(圖片來自百度)








老漁破船


"午時三刻已到,行刑。"聽著是不是很熟悉。


"午時三刻"在古代沒有鐘錶,人們看時間的方法就是看刻有印記羅盤上的影子,因古代各個時期的記錄方法不一樣,包括十二時辰制,百刻制,十六時辰制,十時辰制等等。因記錄時間的方式不同所以時間上會有偏差。因為我國古代長期實行百刻制,所以就已百刻製為方法計算,一刻為14分24秒,午時三刻為當日的11點45分。


午時三刻的講究

  1. 在古代人們認為人死的時候陰氣太重,而午時三刻確實一天當中陽氣最強的時候,這是時候殺人行刑可以很好的抑制陰氣讓鬼魂不敢出來。

  2. 第二種說法更狠一點,古代分為正午開刀,陽氣不是很厲害,還可以做鬼。午時三刻陽氣最重,連鬼都不讓你做。

  3. 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午時三刻便是人最困的時候,這時候行刑犯人昏昏欲睡,行刑可以減少痛苦。這解釋個人感覺有點扯,也不想想行刑的都是啥人啊。


閒人閒得慌


大家好,我是千里啊😜。古人把一天分為十二個時辰一日為100刻!午時是現代的11點到13點之間,所以午時三刻為11點45分。但是到了清朝把一日分為了96刻,計時也分為午初、午正。所以午時三刻也為午正三刻按照清朝的計算,午時三刻也為12點45分。


在古代午時三刻主要處決窮兇極惡的犯人,因為古人相信陰陽學說認為殺人乃是陰事,必須陽氣相互配合才能抵消而午時三刻是古人認為一天陽氣最重的時候,這個時候太陽相對直射,地面陰影最短這樣有利於鬼魂消散轉入輪迴。所以一般在午時三刻處決犯人。

還有在古代風水學說上講究午時三刻不要去陰晦之地,因為在一天陽氣最重的時候,這些地方就是極陰之地。如果去了就容易對自身運勢和健康造成不利影響。在宗教裡還提倡午時三刻不宜夫妻生活,因為宗教認為生育需要靈氣注入而靈氣屬陰。在午時三刻陽氣最重的時候夫妻生活會導致出生的孩子會出現健康問題。

古人在午時三刻還講究不能在午時三刻殺祭祀所用的牲畜。因為祭祀是為求福報是行善積德的好事。而在陽氣最重的時候殺生容易導致牲畜的魂飛魄散,對於祭祀極其不利的。除了這個之外午時三刻不能遷墳動墓。因為在這個時候人容易昏昏欲睡,做事容易出錯。而古人認為遷墳動墓關乎於一個家族的興旺發達。若是在其中出了差錯褻瀆了祖宗是對祖宗極其不敬!

綜上所述,午時三刻因在不同的朝代所以與今天的時間也不一樣!還因為賦予了這個時間陽氣最重的意義,也有諸多的講究!覺得千里回答的不錯的可以關注千里哦!謝謝大家


歷史熱知識


“午時三刻”這一詞,我們常常會在古裝電視劇中犯人被行刑時的場景中聽到“午時三刻問斬”的臺詞。

那麼古代的“午時三刻”是何時間?這就先要從古人的時辰劃分說起。古人是將一晝夜劃分為十二個時辰,又劃為一百刻。注意:這個“刻”指的是計時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晝夜滴完一桶,劃分為一百刻。

“午時”大約就在我們今天的中午十一點至十三點之間。午時三刻則正好將近十午十二點,此時,太陽正是掛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這在古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

那麼為什麼古代為啥要選在“午時三刻”來行刑?古人認為,殺人畢竟是件“陽事”,就算是被殺的人罪有應得,但他的鬼魂也會前來糾纏,會對在場的法官、監斬官、行刑劍子手十分不利,而選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則可以壓治住鬼魂。這也是選在午時三刻行刑的原因。



另外還有個原因,“午時三刻”的時候,正是人的精力最弱的時候,也就是最易犯困的時候,此刻處決犯人,犯人的痛苦會小一點。這也是說午時三刻行刑,也是為犯人著想。


半個南山人


我國的二十四小時制是民國時才開始運用的,清末雖然多用洋人的鐘表,但官方和民間還是用十二時辰制來分割一天的,十二個時辰也和十二生肖相對,最開始十二時辰制是從西周開始的,但那時十二時辰和現在的叫法有所不同



古代關於計算時間的儀器也算不少,常見的有沙漏、日晷、漏刻等,其中日晷時運用相對較多的,他的原理是在石刻上刻上十二個時辰,八卦形狀排好,然後在其正中間直樹起一根指針,然後根據石刻上的指針的影子來計算時間,但這種方法在陰雨天是失去作用的,於是便有了沙漏計算和其它一些方法。


還有一種關於計算短時間的方法就是燃香記錄法,我們在古裝劇中經常會聽到的一句臺詞就是“給你一炷香的時間”,那麼一炷香到底有多長時間呢?答案很簡單,五分鐘左右,古代用作計算時間的香的長度是一定的,所以在外界因素變化不太大時計算偏差還是蠻小的,這點有興趣的朋友在家可以嘗試一下

最後就是古代的午時三刻是現代的幾點鐘?古代的午時大約是現在的十一點到下午一點左右,也是太陽最高最熱的時候,然後是十五分鐘時一刻鐘,結果出來了,午時三刻是現在的是十一點四十五左右。



關於這個時間有什麼講究,午時三刻大約是太陽最高、影子最短的時候,也就是正午時分,古人相對起來比較迷信,認為太陽最高的時候也是陽氣最重的時候,可以壓制一些鬼魂和陰氣,還可以洗淨身上的髒東西,所以在古代行刑的時候經常會聽到一句話“午時三刻,斬”,其目的也是為了壓制住死者的怨靈,讓其魂飛破膽,不受詛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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