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沒交物業費,被物業起訴了,物業服務不達標,業主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利?

用戶5790958293


其實,關於對物業服務不滿這問題已經是一個很普遍的社會現象,幾乎每個小區的業主都對自己小區的物業都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不滿和意見,所以,對於物業服務這一塊兒,我認為也是時候應當進行整頓一下了。但是不論我們的物業到底是好還是壞,解決事情的最佳方法還是要用合法的途徑去解決,單純的只是不交物業費,並不能達到改善物業服務的目的,反而還會給自己帶來一定的法律風險或者麻煩。

其實,如果業主對本小區的物業服務不滿,我們完全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去解決,比如,法律已經規定了,我們與物公司應當是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的,如果物業公司存在有違約或者不按約定提供服務的情況,業主或者業主代表大會完全是有權利通過正常的程序來解除與物業公司的聘用關係的,可以更換物業公司,即使不能夠解除,我們也可以追究物業公司的相關責任。但是如果你對物業公司不提出任何的意見,也不通過正當的途徑去解決,而只是很被動的不交物業費,那物業公司當然就有理了。

所以,我們很多時候會發現,物業公司在理直氣壯的管小區業主要物業費,而業主只是說對物業服務不滿,所以才不交,其實這明明是有理,但是由於我們沒有通過合理的途徑先發制人,反而讓人家拿到把柄,反咬一口,那就不值當了。所以有時候法律並不是不保護業主,只是我們沒有合理的運用法律來解決我們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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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師工作室


我兩年沒交了不知道應不應該交?新房拿鑰匙驗房合格,接著裝修,往新房運料,買的沙子水泥瓷磚木方不讓進小區裡卸貨,物業經理的親屬在小區裡準備好幾個電動三輪,用一次一百到幾百不等,不然就得自己或者僱人從小區大門到小區裡邊自己家樓上運,最後沒辦法連運家居裝潢材料,花費一千多,裝修過程中建築垃圾樓下不讓扔,又僱三輪車運出去很遠,又花費幾百,氣的我沒辦法了,最後兩年沒交物業費,大夥感覺合理不合理


用戶5340671496


我家的物業用交費嗎?這小區就是個圈樓,沒有看到物業辦公室,沒有保安,樓道里很亂,有時還有流浪漢在樓道里住,沒有電梯,整個小區也沒有一顆樹,全區內也沒有一個坐椅,泡水了也找不到物業的人,兩三年也不來收費,可能是沒錢花了就來一次,整個物業十幾年都看不到物業的人,只有一個掃樓道的老太太,這幾天來收費了,誰也不交,還說要起訴我們,真的想不開,這也叫物業嗎,


臥龍152688256


我從入住小區後年年堅持給物業交費。這是規則,也是應該的,必競物業也是靠服務掙錢生存的,兩者是相互依存的。小區沒有物業的管理是不行的。小區內有什麼問題,我們可以理直壯的向物業反映和提建議。他們也很高興的答應和照辦。業主和物業一定要和睦相處,達到雙贏。


夜明珠733


我住的小區有收拾垃圾的,也定期掃樓梯。

但樓道里的照明燈,電費我們需要自己交,我們交的物業費不含樓道燈的電費。在物業法中這錢到底誰交啊?

還有我們小區物業公司不在我們小區內辦公,這符合物業法嗎?

有對這兩個問題在法律上解釋清楚的嗎。

幫我解答一下。


曙光39819053


我們小區的業委會是他們自選的 物業也是 小區髒亂差 樓道兩邊電瓶車放的過路都難 有點綠化都拿裡停車收費了 快十年了車都沒有進小區幾次 保安說沒位置 馬路邊上又要開罰單沒位置 這樣的小區還把我們業主告上了法庭 實在好笑


亮哥149054439


對於黑物業咱辦,一,拖,拖為上策,拖欠物業費,欠錢的是大爺,你就好好當大爺,愛催就催嘛,要律師函你發嘛,要起訴你起訴嘛,如果被起訴了,有沒有理由反訴她,拖完一審,來二審,拖完二審又該你起訴她。你物業本事大催催法院去呀。拖滿三年追溯期過了,對不起,你贏了,法院不會支持物業。二,賴,物業是可惡至極,一般咱們老百姓是不會無緣無故不交物業費的,不交肯定物業是有問題的,物業除了收費要按照合同,服務從來不按照合同。你催嘛,我馬上就交,永遠都在馬上面,下來就交 。他不是要起訴嘛,總有個輸贏啥,要麼業主輸,要麼物業輸。你管業主輸贏,你還會給錢嗎。她總要請律師花時間去折騰嘛,開庭就去就是了,有啥大不了的。我都才上法院去了,欠了1000塊物業費,把我起訴到法院,去年就起訴了,現在都還沒判下來,急啥,愛起訴請上法院吧。老百姓不要擔心上法院咋滴,物業公司真以為累死法官不犯罪。


想得美007


很高興與大家網聊。

對於兩年沒交物業費,被物業起訴了,物業服務不達標,業主該怎麼維權問題,我們一起討論:

一是樓主兩年沒交物業費,被物業起訴了,你不交物業費的理由是物業不達標。對於物業服務,原建設部把物業服務分為五級,分別對應不同的物業費價格區間。但由於各地用工價格和材料價格不同,切差距很大,失去其參考價值,後來取消了。也就是說物業服務現在沒有絕對標準,只強調質價相符。而質價相符的核算,參考當地用工價格和耗材價格而對應物業費,所以講物業服務好不好,必與物業費高低拉鉤,也就是業主享受的物業服務總值與物業費相等為最好。但由於我國物價每年3%幅增長,而物業費若五年沒增加,那麼質價相符中就有15%左右的誤差了。就按樓主說的兩年前開始不交物業費,你用現在的質價相符核算,已有6%的誤差了。如保安工資三四年前每月一千五百元左右,而現在已是一千八百元左右;維修工三四年前二千五百元左右,現在三千元左右。所以質價相符以現在的用工和耗材價格為準比較公平。建議業主用《物業管理條例》中質價相符法律規定來評價物業費與享受的物業服務總值是否相等最為科學,人為認識和判斷特別是個人不能反映整體物業服務的真實性。

二是業主怎麼維權問題,首先業主要以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協議中的物業費為準,參考夲小區物業用工價格,只要業主享受的服務總值小於你所交的物業費,而且差距較大,比如差1O%以上,說明物業管理服務確實不好。其次你可以再收集證據,主要是照片、業主證人等相關資料。其三是資料收集齊了,你可以找物業經理反映物業服務不達標,物業經理若不能自圓其說,也不給你減免物業費,你可以投訴到社區或住建局物業科解決,若你還不滿意,可以起訴物業公司。其四若夲小區交物業費業主達到95%以上,說明夲小區物業服務還是可以的,業主這時也需反思自己了。因為若物業公司起訴你必贏,到時違約金也不是個小數,業主得不償失。

三是業主對物業服務不滿意,用不交物業費來抗拒,是錯誤的方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因為業主按時交納物業費是義務,義務是應該歷行的,不講價錢的。深圳新修訂的物業管理條例中還是規定業主要按時交納物業費,並規定業委會成員自小區業主大會召開之日之前三日,業主沒有按時交納物業費的,不準進入業委會。你用違法的行為來處理物業公司服務不達標的方法是錯誤的。從純法律上講,當一個人首先不歷行自己的法律義務,他已失去投訴和起訴的權利了。在國內有些部門、法院還能聽聽你的訴求,在國外沒人聽你這一套,打官司也不好立案。所以建議業主先歷行自己的義務,服務也是商品,你沒買怎麼評價,你買了服務,再維權更有效,更有理,更合法。

當然,建議業主也要計算維權工效成本,假如二年的物業費只有三千元左右,你與物業公司的交涉、投訴、起訴耗費的時間和物力,可能比三千元要大多了?即使是物業公司物業服務不達標,但你還是享受了部分服務,這三千元物業費也不可能全免啊。


美侯王666


我想對於物業服務差這件事很多業主都是有感想。然後覺得交了物業費就虧了。至少也要到物業改正後再交。可是沒有等到物業改正,結果自己就被起訴了,而且是敗訴方。至於為什麼會這樣,我相信。很多人不明白,我會從以下內容告訴哦大家。

1: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物管法》中有明確規定業主應該積極主動的繳納物業費,不得退錢或拒不繳納物業費。所以與物業產生矛盾時,不交物業費不是一個好的辦法,因為一旦物業公司起訴,到現在為止我是沒有看見敗訴的。一旦法院判決生效後還不執行,將會進入失信人員名單和財產凍結。這個是對於業主而言是得不償失的。

2:要分清楚什麼叫服務差什麼叫未服務。一般而言,業主只有在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上所提供的服務時業主有權利拒絕繳納物業費,並可以起訴。但是服務差代表著是這個物業公司按照合同把提供的服務做了但是沒有做好,這才叫服務差,這個時候業主應該把物業服務差的證據進行保存,然後告知業委會及社區街道。但是最好不要拖欠物業費。因為拖欠物業費和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一個性質。在把情況告知業委會和街道後如果還未整改可以進行業主大會投票決定是否要解聘該物業公司。然後並起訴到法院,維護自己的利益。這才是好的辦法。因為一旦物業公司起訴業主不交物業費。這種案例基本都是物業勝訴,然後開始協商要交多少物業費。不協商的。就會被法院制裁的。所以不要因為小錢而把自己弄成黑名單


面具6177


被起訴了不用怕,業主需要詳細的準備證據。只要能夠證明物業的管理服務確實存在瑕疵,法院就會酌情對物業費進行打折了。

首先是要潑點冷水,即使物業的服務不達標,法院也不會支持業主完全不繳納物業費。法院最常見的處理是對物業費酌情打8折或者9折,但一個重要的前提是物業服務確實存在瑕疵,例如小區存在多戶被盜等極端情況,這就需要業主提供詳細的證據來證明。

至於其他的,經常有業主聲稱自己家自行車被盜或者指出小區那裡管理不夠完善,這都不能夠成為業主不交物業費的理由,法院都會判業主按照物業合同或事實物業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費。

從既往的案例來看,單個業主的能力往往有限,業主維權的最佳方式就是儘快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大家同物業管理企業進行談判。炒掉不盡職的物管企業,聘用盡職的物管企業,並對各項費用進行有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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