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告知疫情期間你關心的幾個法律問題

上班時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算工傷嗎?企業停產停工了,工資怎麼算?

疫情期間,廣大茶飲從業者對自己的社會勞動保障問題比較關心,日前,《人民日報》官微對大家普遍關心的幾個常見問題進行了解答,快報整理如下:


《人民日報》告知疫情期間你關心的幾個法律問題

上班時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算工傷嗎?

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根據《社會保險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人民日報》告知疫情期間你關心的幾個法律問題

因密切接觸感染者被隔離不能上班,企業能辭退嗎?

勞動者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疑似感染者或受隔離者,企業需給予必要的醫療期,在醫療期內應支付必要的勞動報酬,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因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正常上班的,企業應給予必要的假期,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解除勞動合同,此期間的工資報酬應按勞動合同來支付。


《人民日報》告知疫情期間你關心的幾個法律問題

企業停產停工了,工資怎麼算?

企業因疫情原因停產停工,按人社部相關規定,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按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人民日報》告知疫情期間你關心的幾個法律問題

在延長的假期加班,加班費怎麼發?

《國務院辦公廳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規定,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2月3日起正常上班。該規定比法定假日延長了2天。


這2天假期應定性為公休日。勞動者在公休日工作的,企業可安排補休,或支付勞動報酬;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企業應按工資200%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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