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是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父母双亡,农村房子怎样确权?

凡夫俗子3740


首先明确的是农村的房子是个人财产,是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不能继承。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只有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使用权也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只有属于这个集体的成员可以使用,由于你们的户口已经迁出,不在农村了,因此你们不属于这个集体,对宅基地不具有使用权。但是房子属于你,在房子还存在期间,你们还是可以使用这个宅基地的。但是房子没有之后,你们不再具有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你父母不在之后,房子属于你的。但是待到房子破旧自然倒塌之后,土地上的建筑物不在了。这块宅基地自然被集体回收。你也不能再申请这块宅基地使用。而且有值得注意的地方,就是你不能在房子倒塌前,去翻新房子,只能让其自然倒塌。


小福福工程师


自己是城市户口,但农村户口的父母在农村拥有房产,父母去世后,农村的房子如何确权呢?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按照继承法,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产,只要依法继承了房产,便可以依法办理房产确权,即将该房屋的不动产证办理在你的名下。

在我国农村,像题目主样的问题非常普遍,农村儿女因为上大学、参军、招工和其他原因逐步脱离农村,成为非农业人口,只留下父母在农村生活。农村父母去世后,其留下的房产,非农业人口的子女照样拥有继承权。农村房产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但房子属于私有财产,按照继承法规定,所有人去世后,应该有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题目所说的农村父母双亡,通常情况下,父母的父母也应该亡故,那么继承人就只剩下子女。如果没有其他兄弟姊妹,进城的子女可以独立继承,如果有其他兄弟姊妹,则要兄弟姊妹间协商处理。

农村大多数情况时,子女结婚时便已经分家析产,父母的房子最后归哪个子女,都已经有了约定。比如晏子大学未毕业时,家兄结婚,家里便进行了分家析产,当时家里房屋两栋,一栋分给家兄,一栋由父母暂住,父母去世后房产由晏子继承。这种情况在农村很多。

那么,现在晏子父母双亡,晏子户口离开农村近40年,这房子如何确权呢?其实大家完全不用担心,虽然城市户口不再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地于依法继承来的合法房产,其土地使用权自然转移到继承人手中,我们完全可以和普通农民一样获得房产确权。

许多已经确权了的地方,也正是这样做的,因为国家不可能剥夺每个公民的继承权。不过,按照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原则,从道理上讲,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年限没有期限,可以说是永久使用,而非农业人口继承来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限是长期。而对于永久和长期,都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农村户口的永久,随着形式变化,如果宅基地超出一户一宅的标准,那么多出的一套使用权限也变成长期。长期和永久的区别,在于永久使用权的房屋可以翻建,长期使用权的房屋只可维修不可翻建,如此而已。

已经确权了的地方,大家可以看到,发下来的不动产证,其中对于宅基地使用权限一栏,都是空着不填写的。因为这个使用年限在法律上不够明确,国家的规定是,宅基地使用权属于未明确要得期限,在确权登记中不予填写。其实这次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只是将农村宅基地使用以和房屋所有权合二为一,使宅基地和房屋成为一个不动产单元,这对以后的宅基地流转以及房产抵押贷款等,都是一个证明。

综上,国家对农村房产和宅基地的确权登记,是尊重历史的法律的,不会轻易剥夺任何公民的合法房产登记权,大家完全不必担心。


齐东晏子


现在我们很多农村人的生活已经越来越有比好转了,尤其是如今的农村出现大量的外出打工农民和大学生,他们在工作以后有了一定数额的资金也都会相继留在城市里买房子,而他们的父母由于在农村生活久了,是不想去城里生活的。久而久之的自己变成了城市户口,而在农村的父母也相继去到了“天堂”。那么,出现这样的情况过后,在农村的老房子我们有没有权利使用呢?面对这个问题这个大家比较关心的,流芳也来说说自己的观点与看法。

我们农村的土地跟宅基地现在都在进行确权的工作,有不少的城市农民都想着自己家的土地能够早点确权的。但是呢,有一些农民的情况是比较特殊的。比如提出问题的这位朋友,自己属于城市户口,农村父母去世,这种情况就属于是比较复杂了,如果我们按照正常情况的话,农村房子想要确权是很不容易的。现在来看农村的土地都是进行宅基地确权,而房子是我们农民的私有财产,是不用确权的,确权的就只是宅基地而已。

对于自身是城市户口,而父母却是农村户口的话,我们想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子这样是可以的。不过呢,想继承宅基地就不行了,那么既然宅基地都得不到,自然就没有确权这回事了。按照只拥有房子却没有宅基地的情况,房子是可以让我们一直居住到老房子倒塌的。

倘若我们是已经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后才是将户口迁到城市的话,这样是可以保留宅基的跟土地的,实际原则上宅基地也是可以确权的。这些都是充分保证看我们农民对于土地跟宅基地的使用权力,也让出村的农民可以在城市里放心的落户。

当我们面对着这个问题中心所在,我们到底有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如果先拥有了宅基地后进城落户,那还是可以进行确权的。倘若我们是先进城落户了而宅基地在父母手里,现在父母双亡的话,我们是无法得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然而然我们就无法进行确权了。

一句话说完呢,流芳认为如果我们身为城市户口而拥有农村户口的父母已经去世了,我们想要宅基地确权是非常难的一件事,要知道在农村现在的房子是不可以进行翻修的哦。


农人顾流芳


自己是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父母双亡后,农村房子怎么确权?

关于非农户口继承农村父母房屋后确权问题,确实很普遍。当前,农村大量人口外流现象比较突出,一方面是父母吃了一辈子苦,就希望自己的儿女好好学习,考上好大学,在城里找个好工作,然后就在城里安家落户。

也有很多农民因为不种地了,进城打工。然后农村留下来的大多是老农民,这样的话,当农村父母百年之后,父母就给儿女的房屋继承的合法性就成了问题。


在我国,宅基地的是国家免费给农民的一种福利性质的集体建设用地,它的所有权不归农民自己,而是村集体所有,所以说,宅基地没有继承属性。但是呢,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确实农民的私人财产,房屋是可以继承给儿女的。

如果是非农户口继承了父母农村的房屋,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有没有呢?遇到这种特殊情况,就需要遵循宅基地“地随房走”的原则,也就是说,不管继承人是不是本村户口,是不是“一户多宅”,当继承了父母农村的房屋,也就自动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这不是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而且,继承人还可以去申请宅基地使用权证,只不过会在证件上的记事栏里,会注明“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既然是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证的,那么,非农户口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后,也就自然能对其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了。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法呢?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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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鉴


自己是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父母双亡,农村房子怎样确权?

您的情况跟我类似。我从小在农村长大,与父母一样都是农业户口,后来我因为考上了大学,由原来的农业户口转为了非农户口。参加工作后,我的户口一直与农村父母在一个宅基地门牌号下,只不过是另有一个非农户口本。与您的区别在于我的父母健在,但我是独生子女,将来父母去世后,没有什么意外的情况下我是父母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因此平时我也很关心非农户口,农村父母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办。总的来说,如果父母留下的是合法房屋(有《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建设审批手续、宅基地房屋不动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如果没有那么就需要村委会依据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文件),继承人通过合法程序继承,你就可以确权了。下面我就将我家这里相关政策法规分享如下。

首先,宅基地房屋权属及面积确认

我们常说的农村确权通常指的是农村的土地确权,而不是房屋的权。土地确权后会下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由于全国范围广,在农村房屋确权方面全国各地政策执行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农村下发了宅基地房屋确权证,有的地方就没有下发,甚至有的地方没有开展这方面工作。像我家这里就没有下发农村房屋所有权证,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那么以后如果面临拆迁,怎么办?

如果面临拆迁的话,房屋是必须经过确权的,农村房屋确权主要分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归谁?第二方面房屋的属性(宅基地上还是非宅上)问题?第三方面就是房屋的面积是多少?

依据我家这里政策,在拆迁工作中被拆迁宅基地住宅房屋权属及面积的确认,应依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1989年市政府令第39号)第八条“村民建房,占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或其他非耕地的,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县土地管理机关备案”的规定,取得审批或备案手续。拆迁时,被拆迁宅基地住宅房屋以审批文件或权属证明作为拆迁补偿依据。二层以下(不含二层)被拆迁宅基地住宅房屋未取得审批文件或权属证明的,由村民委员会对其房屋权属及实际测量的房屋面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房屋权属和房屋面积上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和备案,复核确定的被拆迁宅基地住宅房屋权属及面积作为拆迁补偿依据。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属及面积确认

与农村房屋密不可分的,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宅基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所有。个人不想要集体土地所有权,农业户口的农户可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能作为遗产,子女进行继承。集体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是合法房屋)。当子女继承了父母的房屋以后也就间接的享受了该房屋坐落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按照法律规定,非农业户口是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

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宅基地权属及面积原则上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为拆迁补偿依据。但是如果被拆迁人未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由村民委员会对其宅基地使用权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宅基地权属及实际测量的面积予以公示;对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上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复核和备案,复核确定的宅基地权属及面积作为拆迁补偿依据。

总之,宅基地上房屋权属确认是较复杂的问题,具体问题还要具体分析,需要依据更多细节来确定问题症结所在。但我相信只要提问人与主管部门良好沟通,在法律法规刚性框架下,在耐心宣讲、解释的柔性举措下,一定能找到最佳平衡点。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批评指正讨论,如果觉得有用请点赞和关注,谢谢~


九把手


自己是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父母双亡,农村房子怎么确权?

其实这种情况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很多人小时候是农村人是农业户口,长大为了上学工作户口变成了非农业,而父母的户口则没有变。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去世后,农村的房子怎么办呢?我就用我和我老公好友的事例来回答题主。


我和哥哥是在上大学的时候户口从农业变成了非农业,但是我们的妈妈户口是农业户口。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外工作生活,从来没有想过妈妈走后,我和哥哥怎么用非农业户口去给老家的房子确权。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我们村还没有执行国家房屋确权的政策。没多久,我们那里拆迁了,得,这下子我和哥哥就不需要去关注什么农村房屋确权的事情了。


而我老公的好友他的父母在前几年和去年分别去世。老家有一栋带院子的二层楼房,而他不是农村户口。有一次聚餐的时候,我问他有没有去给房屋确权,毕竟他是非农业户口。


结果问题一问出来,老公好友反问我,为什么要去确权?父母不在了,那房子不是我的是谁的?谁敢说那房子不是我的?我就算把房子卖了谁敢说不行?


我一时语塞。

在我国农村,有很多事情是约定俗成的,房屋就算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就算父母去世,儿女的户口不是当地农村户口,也不会有人出来说房子不是儿女的。



儿女们把房子是卖是租都不会有人过问。

所以在我们这里,根本就没有人去按政策把房屋确权。如果想确权,只要按照相关程序办理也不是难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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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农希蒂


你的这个问题很简单,你是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你父母去世以后,你父母在农村的房子你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你父母在农村的房子是你父母的名下,所以,是不需要确权的,你父母在农村的房子也就是你的房子,在这个房子存在期间,这个房子的财产就是你的,别人是不可能侵占的!

只要你父母在农村的房子完好无损的话,那么,你父母在农村的房子就永远是你的,但是,你只能继承你父母的房产,而房子下的宅基地你是不能继承的,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的,你也只有房子的继承权,而没有宅基地的继承权的!

也就是说,你父母在农村的房子只要完好无损一天,这个房子就是永远是你的财产,但是,当你的房子破损的时候,按照有关规定,你也不能维修这个房子了,当然你更不可能去翻盖这个房子了,而当你这房子倒塌之后,村里也就会把这个房子的宅基地收回去的!

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农村发生了拆迁征用的话,你拿着你父母名下的这个房子的房产证,到房屋拆迁征用部门,可以领到与村民一样的房屋拆迁征用补偿的,这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你父母在农村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那房子的产权就是明确的,也是合理合法的,所以,你父母在农村的房子是不需要确权的了!

感谢您对从善如刘三农问答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的评论留言!


从善如刘L


#汉中新三农#回答,请赐评!

国家现正在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试点,2020年基本完成。并正在修订土地法和物权法,对农村宅基地权益归宿将通过立法明确。

目前政策规定,到城市落户不得上交集体承包地和宅基地为前提条件,以此保障农民权益。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归村民所有。宅基地上的永久性房产,现政策规定属父母名义的宅基地,当父好双亡,又无在本村子女,宅基地确权登记归集体,但房产归有继承权子女继续使用,并要保持房产的完整性,也就是说,房子不垮塌,就是你家的。房子垮塌破败了,就收归集体还耕。所以要注意对现有房产管理修缮,保持完好。至于房子归你家使用到什么时间,等修订后的土地法和物权法出台后就会有明确规定。



我是@汉中新三农,愿意与大家分享三农领域共同感兴趣的话题,请多交流互动!


汉中新三农


这两年农村的土地跟宅基地都在进行确权的工作,不少农民都想着自己家的土地能够早点确权的。不过有一些农民的情况就比较特殊了,比如说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却是双亡的,那这种情况农村房子要怎么确权呢?

自己是城市户口,父母是农村户口,父母双亡,农村房子怎样确权?

说实话这种情况就是比较复杂了,按照正常情况的话,农村房子想确权是不容易的。目前来看农村的土地都是进行宅基地确权,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是不用确权的,确权的就是宅基地而已。

但是对于自己是城市户口,而父母却是农村户口的话,想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子是可以的,但是想继承宅基地就不行了,既然宅基地都得不到,自然就没有确权这回事了。按照只拥有房子却没有宅基地的情况,房子可以一直居住到倒塌的。

当然如果是满足一定的条件的话,就算是非农户口其实也是可以拥有宅基地,从而进行宅基地确权的。

根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包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

如果是已经拥有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后面才是将户口迁到城市的话,是可以保留宅基的跟土地的,原则上宅基地也是可以确权的。都是充分保证农民对于土地跟宅基地的权力,让农民安心进城落户的。

所以到底有不能进行宅基地确权,就是宅基地到底有没有拥有过的问题,如果先拥有了宅基地后进城落户,那还是可以确权的。但是先进城落户了,而宅基地在父母手里,如今父母双亡的话,是无法得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然就无法确权了。

总之,不同的情况会造成房子到底能不能确权的,大家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种情况呢,都说说吧。


老王谈养牛


至于你提到的问题,也不必过分担心,农村宅基地确权,在我们这里还没有具体施行,到底各种情况采取什么办法,如何执行,至少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具体的文件。但即使你的户口已迁城市,那农村父母遗留的房屋及财产你仍然可以继承。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如何确权,按政策应当归于集体,可现实中存在很多问题,首先房子的存在就已经占有部分宅基地,何况还有树株等其它也占有了部分,这些也属于遗产部分。土地政策非常严肃,可在农村情况其实非常复杂,严格执行起来很难。就象这次土地确权,虽然农民自由开垦的土地没有予以确权,但也没有收回来重分,照样谁开荒谁种。相信国家制定的每一项政策,还是注重于人民的利益,决不会不顾现实问题而胡为。

车到山前必有路,一切皆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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