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縣發佈30條應對疫情政策穩企業、提信心、促發展

2月10日,《南昌縣(小藍經開區)關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增長30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發佈,綜合運用財稅、金融、社保等各項政策措施,全力降成本、優環境、促發展,以增強企業信心,共克時艱,打贏疫情防控戰的同時,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在支持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方面,南昌縣財政安排500萬元作為專項補貼資金,對縣區內生產醫用口罩、消毒液、酒精等疫情防控物資的企業給予補助。對疫情防控所需物資生產企業在政策執行期內用電費用進行補貼,按用電費用的3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此類企業購置設備擴產能並能在此次出臺的政策執行期內形成生產能力的,按新購設備的20%給予補助。

南昌縣鼓勵大型商超積極推廣網上購物,政策執行期內,銷售至縣區範圍內的網上銷售額排名全縣前五位的縣區內商超,每家獎勵5萬元。

為支持實體經濟,南昌縣鼓勵支持縣區內商業銀行利用專項再貸款為企業提供優惠利率支持,最高不得超過最近公佈的一年期L PR減100個基點。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納稅確有困難的,依法予以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此外,為穩投資、保增長,南昌縣規定,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生產經營用房的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2個月租金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免部分計入業主個稅抵扣。

在穩崗位、保就業方面,南昌縣鼓勵受疫情影響的企業與職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生活費)、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按上年度6個月的統籌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企業上年度月均參保職工人數確定。(王晶 胡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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