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毕节市、黔南州公布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主要活动区域


遵义市、毕节市、黔南州公布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主要活动区域

遵义市:5例确诊病例主要活动区域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月11日公布信息:2月10日14时—2月11日1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为帮助市民准确掌握确诊病例信息,有效落实国家“以社区防控为主”“群防群控”的要求,按照《关于公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活动区域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增确诊病例出现病征期间主要活动区域情况公示如下:

一、正安县(1例)

病例骆某莲,女,30岁,现居住贵阳市观山湖区俊发城(户籍地正安县小雅镇东山村楠木淌组),系2月10日贵阳市确诊病例刘某的同事。1月17日—20日有湖北以外地区旅居史。1月20日17:10乘飞机CZ6382(座位44K)从杭州回贵阳。1月21日-23日在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所在公司上班。1月23日17:45乘高铁G2990(02车02A)从贵阳到凯里站,乘出租车到凯里市温莎美墅小区亲戚家停留,当晚乘亲戚自驾车到锦屏县敦寨镇龙池村(丈夫老家)过年。1月24日-25日在敦寨镇龙池村家中未外出。1月26日乘亲戚自驾车返回贵阳,17:00左右在贵阳市观山湖区云上方舟附近停留40分钟后,回到观山湖区俊发城家中。1月27日从贵阳自驾车到正安县小雅镇东山村楠木淌组父母家中。1月28日—29日在小雅镇东山村、庙塘镇木耳村一带活动。1月30日—2月7日在小雅镇东山村楠木淌组父母家中未外出。2月7日对其进行核酸检测采样。2月9日到正安县定点医院隔离观察。2月10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二、道真自治县(3例)

病例曾某于,男,60岁,现居住道真自治县玉溪镇阳光家苑小区(户籍地道真县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系2月7日确诊病例曾某诚之弟。1月22日乘亲属自驾车到道真自治县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过年。1月23日-2月6日在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一带活动,与曾某诚一家同住,有共同就餐史。因属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7日到道真自治县飞天大酒店进行隔离观察。2月8日进行核酸检测采样。2月9日被送到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胡某平,女,60岁,现居住道真自治县玉溪镇阳光家苑小区(户籍地道真县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系2月10日确诊病例曾某于之妻。1月22日,乘亲属自驾车到道真自治县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过年。1月23日-2月6日在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一带活动,与曾某诚一家同住,有共同就餐史。因属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7日到道真自治县飞天大酒店进行隔离观察。2月8日进行核酸检测采样。2月9日被送到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病例宋某花,女,27岁,现居住遵义市道真自治县玉溪镇阳光家苑小区,系确诊病例曾某于、胡某平的儿媳。1月23日—24日在道真自治县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活动。1月25日14:00乘自驾车到棕坪乡仓蒲溪村仓蒲溪组,19:00返回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1月26日15:30乘私家车回县城单位上班。1月27日—28日乘自驾车往返于单位、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1月29日乘自驾车返回县城阳光家苑家中,11:00乘出租车到单位上班,17:30乘坐公交车到上坝乡新田坝社区新龙组。1月30日—2月7日在单位上班后回家。因属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7日晚到道真自治县飞天大酒店进行隔离观察。2月8日进行核酸检测采样。2月9日被送到道真自治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三、汇川区(1例)

病例张某,男,23岁,现居住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建国社区代家坝还房小区,系2月10日确诊病例刘某银外孙。1月7日从沈阳乘坐K1572(04车03号)到重庆,1月9日乘G319(04车4F号)到遵义高铁站,10:00左右从高铁站乘坐303公交车回到汇川区董公寺镇建国社区家中,至1月19日一直在家未外出。1月20日14:30从家中乘坐303公交车到茅草铺车站,乘遵义至道真客车(班次2111154)到道真自治县玉溪镇阳光水岸同学家中,晚上在道真县城林达房地产旁夜市宵夜。1月21日乘同学自驾车到道真自治县忠信镇水石脚村刘某银家过年。1月21日-26日在刘某银家中未外出。1月27日下午在道真自治县忠信镇甘树湾村、洛龙镇龙桥村活动,晚上乘亲戚自驾车到上坝乡新田坝村新龙组曾某诚家。1月28日乘亲戚自驾车回汇川区董公寺镇建国社区家中,至2月7日一直居家未外出。因属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8日到汇川区泰升祥酒店进行隔离观察。2月11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遵义市第四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毕节市:1例确诊病例主要活动区域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月12日公布信息:2月11日14-24时,毕节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为帮助市民准确掌握确诊病例信息,有效落实国家“以社区防控为主”“群防群控”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有关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毕节市新增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主要活动区域或场所情况公示如下:

病例柳某,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孝感市,现居于毕节市织金县阿弓镇大桥村转坡组。柳某于1月23日上午从武汉天河机场乘飞机前往贵阳(航班:中国国航,CA8243,8:35-10:25,飞机晚点11:10分到达贵阳);1月23日中午12:00,从贵阳龙洞堡机场乘坐私家车回织金县,15:00左右到达织金县五中下车;到达织金后,未作停留,乘坐私家车于1月23日17:00到达阿弓镇大桥村转坡组;1月24日10:00左右,柳某乘坐其姐夫李某某车辆到阿弓镇街上买菜,1小时左右原车返回;1月25日,阿弓镇排查外来人员后,将其纳入居家隔离管理;2月7日,阿弓镇卫生院将柳某接到医院进行咽拭子采样,采样后在车站宾馆隔离观察;2月9日,转到织金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1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贵州省将军山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黔南州:9例确诊病例主要活动区域

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2月11日信息公布:2020年2月11日24时,我州新增新冠肺炎病例9例。为帮助市民准确掌握确诊病例信息,有效落实国家“以社区防控为主”、“群防群控”的要求,按照《贵州省关于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有关信息的通知》要求,现将新增确诊病例出现病症期间主要活动区域和场所情况通告如下:

惠水县1例:

患者:花某娜,女,27岁,长期居住在武汉,现居住地惠水县涟江街道钻石城(单独居住)。1月16日,患者在武汉曾出现发热(体温38.2℃)症状,于当日就诊于湖北省中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光谷门诊,医疗机构给予对症治疗后症状好转;1月23日上午8点45分,患者乘坐航班(MU2603)返黔,期间该航班在恩施停留了20分钟,12时到达贵阳龙洞堡机场,其家人(戴口罩)开车去贵阳龙洞堡机场接回(3人均戴口罩);1月24日-2月6日患者在家隔离监测,每日仅由其家人送餐,以及戴口罩到家门口接外卖,无外出活动;2月6日下午,惠水县疾控中心到患者家中采集标本;2月7日上午9时,患者步行(戴口罩)到惠水县中医院做CT检查,并由其父亲(戴口罩)陪同步行回家;2月9日上午,黔南州疾控中心反馈花某娜检测结果为阳性,惠水县人民医院立即组织专车接到隔离病房;2月9日22时,患者由州人民医院专人专车将患者转运至贵州省职工医院隔离治疗;2月11日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目前在贵州省职工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长顺县1例:

患者:周某超,男,24岁,武汉市汉江区浦发银行职工,现居住地长顺县长寨街道威远社区新坝村平寨。1月22日,患者与其女友李某维从武汉同乘SC4875号航班飞机(座位号10F)返家,20时到达贵阳龙洞堡机场,随后一起乘坐顺风车经威远下车回家(其女友回自己家中,女友家住县城民族酒店后教师公寓,已被隔离观察),车上共五人;1月22日,患者戴口罩自驾到县城买面包,约1分钟,未与人有明显接触;1月23日,患者到其外婆家,时间总约20秒;其余时间均在家中休息,未与其它亲友接触;2月5日,村医(其父)根据武汉返乡人员筛查通知要求,通知其到县人民医院做新冠肺炎筛查(因当时未满14天,故在6日前往);2月6日,卫生院杨某某及网格员罗某某戴口罩到其家中进行体温测量并要求其到县医院进行筛查,其午休后独自驾车到县人民医院就诊,符合新冠肺炎病例特征,对其进行隔离留观治疗;2月7日11时长顺县人民医院采集标本送贵医大三附院进行核酸检测;2月8日13时,经贵医大三附院核酸检测结果为新冠肺炎核酸阳性;2月11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贵州省将军山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贵定县7例:

患者1:熊某,男,37岁,湖北省赤壁市人,系2月6日贵定县确诊病例江某清女婿,现居住地贵定县锦江华府二期1号楼。1月22日乘坐自驾车到贵定县妻弟(江某山)家;1月23日、1月24日、1月25日偶在西门坡、环城路、西门桥一带活动;1月26日至2月3日居家留观未外出;2月4日按社区要求到县中医院检查后转入贵定县人民医院医学隔离观察;2月1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贵州省将军山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2:江某娥,女,40岁,湖北省赤壁市人,与患者1熊某系夫妻关系,现居住地贵定县锦江华府二期1号楼。1月22日与熊某同车抵达贵定县兄弟(江某山)家;1月23日短暂外出到西门坡;1月26日到金山公园登山;1月27日至2月3日居家留观未外出;2月4日按社区要求到县中医院检查后转入贵定县人民医院医学隔离观察;2月1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贵州省将军山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3:熊某晗,女,14岁,湖北省赤壁市人,系确诊患者1熊某女儿,现居住地贵定县锦江华府二期1号楼。1月22日与父母同车抵达贵定县舅舅(江某山)家;1月23至2月3日居家未外出;2月4日按社区要求到贵定县中医院检查后转入贵定县人民医院医学隔离观察;2月1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贵州省将军山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4:江某斌,女,36岁,湖北省咸宁市人,系2月6日贵定县确诊病例江某清女儿,现居住地贵定县锦江华府二期1号楼。1月22日乘坐亲属自驾车到贵定县兄弟(江某山)家;1月23日短暂外出到西门坡;1月26日到金山公园登山;1月27日至2月3日居家留观未外出;2月4日按社区要求到贵定县中医院检查后转入贵定县人民医院医学隔离观察;2月1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贵州省将军山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5:江某山,男,30岁,黔南州贵定县人,系2月6日贵定县确诊病例江某清儿子,现居住地贵定县锦江华府二期1号楼。1月16日起与江某清及1月22日9名湖北疫区入黔亲属共13人居住在贵定县锦江华府二期1号楼。1月22日正常上班;该户居家留观期间,1月26日至2月3日多次外出购物,先后在贵定县西门坡脚星港百货超市、新桥街富万家超市、荷花菜市场及锦江华府周边活动(戴口罩);2月4日按社区要求到县中医院检查后转入贵定县人民医院医学隔离观察;2月1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6:许某莎,女,30岁,贵阳市云岩区人,与确诊患者5江某山系夫妻关系,现居住地贵定县锦江华府二期1号楼。1月18日至1月23日曾到龙里县农业银行、贵定县农业银行办理业务,到贵阳市瑞金路星力百货店、贵定县西门坡、荷花市场周边及其单位楼下一带活动;1月24日至2月3日居家留观未外出;2月4日按社区要求到县中医院检查后转入贵定县人民医院医学隔离观察;2月1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患者7:江某钰,女,2岁7个月,黔南州贵定县人,系确诊患者5江某山女儿,现居住地贵定县锦江华府二期1号楼。1月18日到贵阳市瑞金路星力百货店活动;1月19日至25日居家未外出;1月26日曾到金山公园登山;1月27日至2月3日居家留观未外出;2月4日按社区要求到贵定县中医院检查后转入贵定县人民医院医学隔离观察;2月11日诊断为确诊病例。目前,在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隔离治疗,病情平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请在上述各地点、各时段与确诊病例患者有密切接触或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尽快向居住地村(居)报告,主动居家隔离观察连续14天,不要外出活动。期间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拨打当地疾控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电话咨询,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来源:遵义晚报、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云黔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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