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法院“隔空”從嚴速判一疫情期間妨害公務犯罪案

2月12日9時30分,盤錦市盤山縣人民法院在盤山縣看守所配合協助下,利用微信群,“隔空”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妨害公務的刑事犯罪案件,在被告人認罪認罰的情況下,利用速裁程序,依法判處被告張某拘役五個月。該案從立案到宣判僅用20小時。

2月11日15時許,案件被移送至盤山縣法院立案。為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盤山法院不集中辦公,在徵得被告人同意的前提下,由看守所配合協助,法官、書記員、檢察官、律師、被告人等分處6地,通過微信群參加庭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 2月5日,被告人張某駕車由錦州向盤錦方向行駛,途經一處防疫檢測卡口時,逆行不聽指揮,擅闖卡口,將執勤輔警王某颳倒致傷。案發後,張某主動投案自首,庭前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及量刑建議沒有異議,同意適用速裁程序審理。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張某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疫情防控職責,嚴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予以嚴懲。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罪名和量刑建議予以支持,依法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5個月。張某當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訴。

案件的快偵快判有力維護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公職人員的合法權益,為疫情防控樹立了法律紅線,起到了強烈的震懾作用和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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