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问题口罩 检察官有话说

2020年新春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汹涌来袭,随着全民防护疫情的全面展开,各地都出现了“口罩荒”现象,问题口罩也随之而来。2020年2月1日,西海镇某店对外售卖假冒伪劣一次性口罩,被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查处,并处以三倍于销售价格的罚款。

那么买到问题口罩,应该怎么办?海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您,一定要向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面对疫情,广大群众出门防护的最基本方式就是戴口罩。很多人买到问题口罩,都会自认倒霉,并凑合使用。其实这种做法很不可取,既没有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又纵容了违法犯罪。

当然也有些人在购买了假冒伪劣口罩后会选择报警,这时检察官提醒您,当涉案的数量不构成犯罪时,公安机关无法立案,仍要移送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所以,在您买到假冒伪劣口罩时,应第一时间向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鉴于上述情形,检察官提醒广大农牧民群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口罩可能可能会涉嫌五个罪名:1、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假冒注册商标罪;4、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5、非法经营罪。

近日,最高检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对于生产、销售问题口罩的,检察机关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疫情防控仍在紧要关头,口罩仍然是群众的最后一道也是最重要的防护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等执法司法部门形成合力,将共同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