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315協助退訂酒席

1月31日,陳女士向松溪縣12315服務檯投訴,稱自己訂了某大酒店年初三的酒席,因疫情爆發要求退訂遭拒。

接訴後,工作人員立即致電陳女士瞭解案情。陳女士表示,由於疫情來勢洶洶,大年初一就向商家提出取消酒席,但被拒絕。工作人員立即致電商家,闡述近期疫情防控形勢嚴峻,依據縣委縣政府的防控要求,陳女士取消酒席的要求合情合理,商家理應積極配合給予辦理退訂或延期手續。經調解,商家同意陳女士辦理退定手續,退還定金500元。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定的除外。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本起投訴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為不可抗力,因此陳女士的要求合情合理。

松溪縣12315工作人員提醒商家,在特殊時期,應本著保護消費者生命安全原則,配合當地政府防範疫情蔓延發生,積極配合消費者辦理酒席退訂及延期手續。(胡少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