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哄抬价格案

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哄抬价格案

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哄抬价格案

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哄抬价格案

芮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哄抬价格案

1月31日,芮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一起交办案件: “山西省芮城县陌南镇某大药房原来口罩2元一包,现在卖到15元一包,大发国难财,请政府严肃查处”。


接到举报后,该局高度重视,当即立案调查。经执法人员查实:当事人于1月24日从太原市小店区某地购进一次性使用口罩2500包(每包20只),产品包装上突出使用了“飘安+PIAOAN”标志,每包成本8.5元,售价15元,供货商未出具随货同行单及其他票据,并于1月28日全部售完,总计经营额37500元,盈利16250元。

2月1日,该局执法人员与“飘安+PIAOAN”商标持有人河南飘安集团联系,经河南飘安集团鉴定并出具证明:当事人所售口罩不属于该公司产品,其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当事人销售口罩时未明码标价、进销差率达76%,构成哄抬价格行为。该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16250元、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面临关键期,芮城县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上级保供、保质、稳价工作部署和要求,快速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查处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以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用品市场经营秩序。各经营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从该案例中吸取教训,认真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通知精神,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抗“疫”,争取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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