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 投放疫情支出保障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榆中县财政局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坚决贯彻榆中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立足财政部门职责,加强统筹谋划,主动靠前服务,强化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强化资金监管,全力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经费保障各项防控工作。截至2月10日,全县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360.09万元,为全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

榆中县财政局启动应急保障机制,提前介入,及时跟进服务,与部门、单位、金融机构主动沟通对接,畅通资金拨付流程,确保疫情防控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截至2月10日,全县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1360.09万元,其中:财政预算下达投入814.68万元;部门、乡镇投入286.01万元;社会捐赠资金260.21万元。同时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保证资金拨付和政府采购工作及时高效。此外,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经费用于医疗救治、疫情防控所需物资采购和医疗防控人员补助等,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政策。县财政承担资金为全县防疫一线医疗人员购买工伤保险费。该局抽调人员开展疫情防控资金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充分发挥效益,强化疫情防控物资保障重点企业资金支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杨贵智 特约记者 金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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