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检察好建议 筑牢疫情防火墙——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做好驻所检察工作,拒疫情于“高墙”之外

  疫情来势汹汹,防控刻不容缓。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全面依法履职,主动作为,认真做好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有关疫情防控工作。

提出检察好建议 筑牢疫情防火墙——肃州区人民检察院扎实做好驻所检察工作,拒疫情于“高墙”之外

1提高政治站位,压紧靠实防控责任

  院党组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了看守所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党组书记、检察长潘玉明要求,驻所检察干警必须增强责任担当,坚守岗位,紧密结合肃州区看守所在押人员密度大、人员构成复杂的特点,协助看守所做好出入所羁押监管和出入所工作人员的监管工作,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明确专人监督检查看守所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的落实,以最强的决心、最大的努力、最严的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流向“高墙”之内。


2严格履行职责,强化监管场所防控

  与看守所主要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共同研究监所安全防控措施,建章立制,全力支持和配合看守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督促管教干警、值班医生严格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时要佩戴口罩,车辆进出看守所必须严格消毒,对所有进入看守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建议看守所对管教干警进行15天轮岗排班,避免经常外出换班将疫情带入监区,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防治措施,认真做好监区和监室消毒制度,保持监区环境卫生;对新入所的在押人员设置留观监室,留观14天后无症状,再转入普通监室,避免交叉感染,防止疫情带入监区;办案人员提审及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分批次进行,避免扎堆,提审时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驻所检察干警定期对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专项大检查,对看守所门房监控室、医务室、谈话室、提审室、监区、食堂等进行实地查看,对近期出入所羁押情况、在押人员情况、饮食安全、疫情防范、医疗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加强对在押人员的教育安抚工作,将严格管理和人性关怀统一结合,防止在押人员出现恐慌情绪。近日,肃州区检察院向看守所就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检察建议,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3主动加强联系,做好社区矫正防疫工作

  与司法局加强工作联系,督促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加强监管和日常防控,强调工作人员要对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做好排查,做到基本情况清、行为去向清,保证不发生问题,严防脱管漏管,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并提出了工作建议:一要暂停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教育活动,日常教育矫正工作改以电话、微信、短信、新媒体等方式,实现日常教育不间断,同时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及相关政策的宣传。二要严格外出请假审批程序,明确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期间非因特殊原因暂不批准请假外出申请。三要做好远程监督管理,防止失联脱管,司法所工作人员如果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存在接触疫情严重地区来访的人员,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第一时间向司法所和有关部门反映,并积极配合做好排查,随时掌握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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