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市民举报:淇滨区黄河路豫鹏量贩哄抬市场价格且有商品没有明码标价。经核实,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豫鹏量贩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豫鹏量贩现在出售的消毒液、药皂、硫磺皂,价格明显高于疫情发生以前。3种在售的口罩也没有明码标价。”2月11日,有市民向市市场监管局举报。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经核实,发现豫鹏量贩在售的84消毒液标价10元/瓶,上海药皂(90g)的标价签上已将2.5元涂改为4.5元,且有3种在售口罩没有明码标价。
“84消毒液采购时没有票据,不能说明购进价格,目前在售价格已高出正常销售价格3倍;上海药皂价格明显上涨;硫磺皂价格也上涨了238%。 ”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在调查过程中,豫鹏量贩的相关人员推三阻四、不配合调查,不及时提供当日的供销记录清单。
经核实,豫鹏量贩涉嫌存在哄抬价格,推动商品过快、过高上涨的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拟对豫鹏量贩作出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市市场监管局坚决打击
借防控疫情之机囤积居奇、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
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市民若发现上述情况,
可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举报热线: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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