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人應該掌握的債務主體十種信用風險信號


  一、產業政策風險信號

  1、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包括財政政策、貨幣政策以及宏觀經濟規劃、進出口政策等的變化預期對借款人從事行業發展造成較大不利影響。如營業收入大幅下降、營業成本大幅上升等。

  2、行業被列入限制淘汰類行業名單,客戶產品處於成熟期末端及衰退期,生產工藝落後、生產技術及產品科技含量低,主導產品不具有品牌優勢和規模優勢,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均超過20%,經營性現金淨流量連續兩年為負值,信用等級下降、發展趨勢下滑明顯。

  3、環保政策不支持的低端製造業、“兩高一剩”行業。受環保政策從嚴影響,行業內關停、整改企業增加或客戶因環保問題被相關部門處罰,對生產經營造成較大不利影響。

  二、產品及市場環境風險信號

  1.產品監管政策變化短期內可能會造成業務管理和規範的困難,對業務發展產生較大影響。

  2.市場環境變化可能對部分業務品種造成較大不利影響。如重要出口國設置貿易壁壘、開展反傾銷,發生戰爭或動亂等將對貿易融資類業務產生不利影響。

  3、行業存在較強壟斷或惡性競爭,且短期內不會改變或將持續惡化,預期對行業造成較大不利影響。

  三、財務風險信號

  1、單個法人客戶在多家金融機構融資。大型企業超過8家,中型企業超過5家,小微企業超過3家,且以中小股份制銀行為主,或涉及異地銀行貸款且融資佔比較大,短期借款金額與企業年銷售收入比率超過40%或呈明顯連續上升趨勢。

  2、資產負債率超過70%;流動比率低於1;資產負債率一年內上升幅度超過10個百分點或流動比率一年內下降幅度超過50%,企業償債能力下滑明顯。

  3、主營業務利潤率低於5%,或主營業務利潤率同比下降5個百分點以上;淨利潤同比下降50%以上,表明盈利能力不足;非營業活動貢獻利潤部分佔比超過50%或連續三年剔除非正常損益後的淨利潤為負等,表明盈利受非經營性業務影響明顯,經營性業務盈利能力下降。

  4、企業資產的週轉速度下降,應收賬款週轉率同比下降30%以上,賬款回收困難,流動性減弱;存貨週轉率同比下降30%以上,存貨銷售速度減緩;總資產週轉率同比下降10%以上,經營效率弱化。

  5、企業資產存在經營規模萎縮、銷售收入下滑問題。如銷售收入增長率同比下降20%,連續三年總資產增長率和銷售增長率偏離度超過5個百分點,企業經營狀態穩定性較差。

  四、經營管理風險信號

  1、客戶或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高級管理層、主要個人投資者信用逾期、惡意透支、參與民間借貸、資金鍊斷裂跑路、涉黑、涉黃、涉賭、涉毒,突然死亡、辭職、涉貪涉腐,涉訴或被帶走調查等;核心管理層變動過於頻繁、管理戰略出現嚴重分歧;核心技術骨幹或主要財務人員發生非正常變更、辭職、死亡或失去行為能力等。

  2、企業資本金未按時到位或資本金結構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客戶或主要關聯方發生體制變更導致債務懸空、股東間出現糾紛等;關聯企業間交叉持股、或被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涉及房地產、“兩高一剩”等高風險領域;涉及跨區域經營,信用出現不良、逾期、欠息、墊款等實質性違約信號。

  3、客戶涉嫌汙染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安全生產或質量事故或項目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客戶被主流媒體負面報道;主要合作伙伴與其解除合作關係或貿易伙伴關停、倒閉、破產; 客戶大量資金被關聯企業、其他企業挪用、佔用。

  4、借款人負債結構異常,“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構成及來源與實際不符或不合邏輯;與投資公司、擔保公司、小貸公司、個人賬戶往來頻繁,財務費用與銀行融資規模不匹配;存在融資成本過高,參與民間借貸等問題。

  五、生產經營風險信號

  1.項目進展出現不利變化,如:項目實際經營性現金流入遠低於預期且預計將影響還款計劃履行;遭受重大自然災害導致項目停建,資本金未按約定到位、資本金被抽逃或變相抽逃、項目延期、項目超概算。

  2、生產企業開工率低於70%,或一年之內出現兩次以上非正常原因停產、半停產或時開時停現象。在建項目處於停產、半停產或經營停止狀態。員工非正常放假或出現大幅裁員。

  3、企業發生安全生產或質量事故。產品因質量問題發生大面積退貨、召回或被有關部門責令停產整頓;客戶因重大違規被監管部門行政處罰、列入“黑名單”或取消有關資格。

  4、企業偏離主業,過度對外投資;長期資產佔資產總額超過50%,投資性現金流出額大於經營性現金流入額,負債結構發生變化,流動負債佔負債總額比重較大,負債帶息比較高,存在短貸長用進行資本運作的風險。

  六、履約意願風險信號

  1、客戶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失去聯繫或者跑路;或涉刑事和民事訴訟案件。

  2、客戶利用合併、分立、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作、合資、假破產、藏匿和轉移資產等形式懸空或惡意逃廢銀行債務。

  3、與經營行或他行合作出現異常情況。如:不配合經營行貸後管理,拒絕提供財務報表,存款賬戶資金流量銳減,資金賬戶長期無經營流水,僅用於還貸資金交易,存貸比過低。

  4、客戶或提供擔保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實際控制人、法人代表涉非法集資等事件。

  5、對外提供大額擔保,超出自身承受能力;擔保貸款出現風險時,拒絕履行代償責任。

  6、客戶涉嫌騙貸,如虛假主體、虛假報表、虛假項目、虛假擔保款等。

  七、履約能力風險信號

  1、客戶發生兼併、收購、分立、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主要股權發生轉讓等重大事項、可能對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2、財務狀況出現重大不利變化,或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3.客戶在他行信用出現不良;其他金融機構對客戶進行壓貸、抽貸,造成客戶流動資金緊張。

  4、對外提供擔保的貸款出現風險,面臨擔保代償風險或一次性履行擔保代償責任達到淨資產的20%以上。

  5、借款人一定時期內累計欠息或逾期3次及以上,存在借新還舊、展期約期、未按約定分期還款計劃按時歸還借款等現象。

  6、客戶正常的生產經營收入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還貸資金來自企業貿易對手、關聯企業或小貸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個人、典當行的。

  7、客戶主要(控股)股東或核心子公司出現重大不利風險。

  8、客戶主要股權、主要資產被查封、扣押、凍結或者被抵押、質押、租賃等,對還款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八、擔保風險信號

  1、用信抵(質)押物發生嚴重毀損,或由於市場價格變動等導致擔保價值下降達30%以上且未補充抵押物。

  2、貸款行對抵(質)押物失去控制,抵(質)押物被依法查封、凍結和扣押等。

  3、抵(質)押物出現重複抵(質)押;客戶未經貸款行允許,擅自處置已抵(質)押物或質押權利。

  4、抵(質)押手續不完備,未進行合法、有效登記;抵押物所有權存在爭議、抵(質)押物保險過期。

  5、保全措施不力或者國家政策變化,使部分抵質押權利受到影響或被懸空。

  6、提供保證擔保企業資料做假,虛增資產,不具備擔保能力而提供擔保;客戶所在擔保圈或擔保鏈內企業貸款出現不良、逾期或欠息;融資性擔保公司在他行提供擔保客戶形成不良,不履行代償責任。

  九、造假騙貸風險信號

  1、融資背景真實性。企業交易對手與企業提供上下游客戶不一致,交易對手與企業主營業務不相吻合;貨款回籠量與銷售節奏不匹配、海關結算量與企業提供進出口額不匹配;異常大額資金交易或特定賬戶資金頻繁劃轉,無貿易背景、關聯交易頻繁等。

  2、交易真實性。借款人與主要交易對手存在隱形關聯關係,交易實質和交易價格不合理;企業購銷合同原件與企業主營業務不一致、信貸資金流向和借款人購銷合同、交易憑證和付款憑證資料不相符;貸款發放後與關聯企業或股東賬戶往來頻繁,資金流向房地產公司、擔保公司、典當行、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機構賬戶等。

  3、項目合法性資料不齊備或無效,賬面反映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項目資本金通過向股東借款、信託資金、理財財產籌集等不符合規定用途獲得;同一項目向多家金融機構融資,融資額超過項目實際需求等。

  4、財務報表虛假。同一企業在不同機構、系統報表不同;報表編制不符合會計準則,報表前後期報表數據不銜接;數據與企業經營模式不符,虛構資產、負債、收入和利潤。

  5、財務報表粉飾。隨意調整會計處理方法和會計估算,虛增資產、虛增收入、操縱成本費用調節利潤,存在粉飾問題等。

  6、集團合併報表編制隨意。集團報表任意調整合並範圍,將符合並表條件的虧損子公司排除在合併報表範圍之外,將盈利但不能控制的企業納入並表等。

  十、違規操作風險信號

  1、信用准入環節。貸款調查不深入、不仔細,未按要求對借款人和信貸資料進行盡職調查,向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信貸政策的借款人發放貸款;放寬客戶准入要求,向提供虛假報表、虛構項目、虛假擔保及虛假貿易背景的借款人發放貸款;向有不良貸款、墊款、逾期等不良信用記錄的借款人或其控股股東、主要股東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借款人發放貸款;過度授信、超權限授信和審批貸款。

  2、信用發放環節未落實發放條件而發放信用;對應核實真實性的資料未予核實;未執行放款審核意見或提供虛假放款審核資料;項目貸款未按照項目資本金到位情況同比例發放。

  3、貸後管理環節。未按規定進行賬戶資金監管,導致信貸資金被挪用而隱瞞不報;財務報告未按要求及時、準確錄入;未有效進行信貸資金流向和貨款歸行監測;對級別較高風險信號預警後,客戶仍新增信用;未按規定進行押品現場核查、價值重估,未對保證人進行定期核保造成超過保證人擔保能力問題;以還舊借新方式掩蓋風險,風險處置措施不力且明顯滯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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