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臨洮縣司法局就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發出通知!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勢嚴峻,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維護疫情防控期間的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省、市要求和縣委安排,臨洮縣司法局就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發出通知。


疫情防控|臨洮縣司法局就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發出通知!


通知要求

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

各司法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紮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要按照“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司法行政部門指導、部門共治、社會協同”的工作體系,緊緊圍繞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這一重點,及時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涉疫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進行再安排、再部署,針對存在的問題和短板,切實靠實責任,細化措施,緊密配合鄉鎮黨委政府,結合本轄區實際,抓好本轄區的排查化解工作。
二、切實靠實工作責任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優勢,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化解矛盾糾紛工作責任。各鄉鎮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由鄉鎮黨委政府統籌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參與轄區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各司法所及鄉鎮、村(社區)調委會要切實擔負起維護基層穩定“第一道防線”的重要職責,把責任靠實到轄區具體單位和個人,廣泛組織社會各方面力量,深入一線開展工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切實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


三、切實做好排查化解

一要突出排查重點。在疫情防控期間,要充分利用網格化、信息化等手段,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要逐村逐戶開展“全方位、地毯式”的摸底排查,特別是對防控疫情所採取的應急措施引發的涉疫矛盾,要主動介入、有效控制、及時化解,防止矛盾糾紛交織疊加、激化升級。比如:因村(居)管理、物業管理引發的矛盾糾紛;因違反規定擅自走動引發的鄰里糾紛;因居家隔離觀察引發的家庭糾紛;因醫療處置引發的醫患糾紛;因交通管制引發的“誤工”合同糾紛、勞資糾紛。因酒店、飯店、旅遊公司預定金額退款;學校或各類校外培訓機構組織學生補課培訓;居住小區、道路臨時封閉;藥店、超市物價不穩定;疑似病例留置、確診病例隔離;活禽交易、野生動物管控處置引起的糾紛等。二要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要分級分類逐一登記造冊,組織分析研判,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逐一落實責任人和化解措施,尤其對重大涉穩矛盾糾紛,要全面建立臺賬,採取“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包到底”的辦法,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思想政治等手段,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進行化解,切實做到對各類矛盾糾紛早發現、早控制、早解決,力爭在疫情防控期間不出現矛盾上交、群體性糾紛現象。在工作中,要充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QQ 群、微博等各類信息平臺及時掌握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線索,採取規勸、說服、引導等方式及時化解一般性、苗頭性糾紛,對難以調處的重大複雜糾紛要及時報告鄉鎮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防止矛盾糾紛激化升級、演變為社會風險。三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為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間,面對面的集中調解應儘量避免;如確需進行當面調解的,應倡導推行簡易調解程序,最大限度地減少參與人員,涉及群體性糾紛的調解活動,應當指導當事人選派代表,避免出現人員聚集情況。要切實提升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加強個人衛生防護,在調解前做好疫情防護工作,戴好口罩、做好調解場所和個人的消毒。要教育引導廣大人民群眾正確認識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堅決抵制謠言散佈,做到重科學、強防護、聽官宣、不信謠、不傳謠、不恐慌,共同維護社會公共秩序。


四、及時報送信息報表

各鄉鎮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由鄉鎮黨委、政府統一安排部署並組織實施,從即日起,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一週一報”制度。在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過程中,要高度重視並嚴格落實轄區內村(社區)調委會矛盾糾紛排摸化解臺賬的建立和上報工作,村(社區)調委會要按規定的時間將排摸臺賬上報鄉鎮,由司法所進行彙總,並經鄉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審核簽字並加蓋鄉鎮黨委政府公章後,由各司法所上報縣司法局,縣司法局彙總後報送縣委政法委。
五、切實嚴肅責任查究

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視疫情防控期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尤其是涉疫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對該排查出的問題沒有發現,或發現了沒有及時解決而釀成群體性事件、重大上訪事件或惡性命案的,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責任倒查。要強化責任追究力度,凡因失職、瀆職導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防範控制不到位的,要嚴肅查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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