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原副市长张尚华被公诉,被指购买、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

北京青年报记者12日从最高检获悉,日前,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内江市人民检察院向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尚华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

内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尚华利用担任广元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书记、旺苍县县长、旺苍县县委书记、巴中市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尚华,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重庆市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石油学院矿产普查勘探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2019年12月10日,张尚华被双开。

通报称,张尚华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搞封建迷信,沉溺享乐,追求低级趣味,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公款旅游,公车私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安排打高尔夫球,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利用职务上的影响,将应当由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支付、报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购买、使用伪造的学历、文凭;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北青报记者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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