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多起涉疫情防控案件

2020年2月7日,犯罪嫌疑人趙某平將《大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令(第3號)》中“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篡改為“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13日前復工”,並偽造大連政務新媒體發佈《大連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令(第4號)》的微信頁面截圖,在網上散播“大連市延遲本市企業復工”等虛假信息,造成不實信息被廣泛傳播。2月8日,莊河市公安局以趙某平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其立案偵查,並依法將其抓獲。

  檢察在行動

  

大連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多起涉疫情防控案件

大連市檢察機關提前介入多起涉疫情防控案件

  圖片說明:市檢察院偵查監督處李冰副處長(上圖)、莊河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林晶科長(下圖)在辦理提前介入案件

  同日,大連檢察院偵查監督處接到偵查機關案情通報後,立即遠程指導莊河市檢察院同步介入該案。上下兩級檢察院聯動辦案,以電話、視頻溝通等方式,向相關部門、單位瞭解情況,與偵查人員就案件定性、電子數據收集與固定、強制措施適用等進行深入討論,引導偵查取證工作。

  最新進展

  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平已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相關警情通報也在澎湃新聞等多家媒體上發佈,及時制止謠言的進一步擴散。

  截至2月12日,全市檢察機關偵查監督部門已同步介入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8件,主要涉及銷售偽劣產品、非法經營、詐騙、妨害公務、尋釁滋事等5個罪名。

  新聞鏈接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大連市檢察院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委決策部署和上級檢察院工作要求,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責。

  為確保涉疫情案件的依法及時辦理,市檢察院成立了同步介入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指揮中心,建立了全地區偵查監督工作群,搭建了與相關部門的信息網,形成了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通過統一指揮、統籌協調和具體指導,突出引導偵查取證工作的及時性、有效性和準確性,既嚴厲懲治嚴重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為,又全力把握好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確保辦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下一步,大連市檢察機關將通過認真貫徹“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肺炎感染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以及市檢察院結合大連工作實際制定的《關於在疫情防控期間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 依法履行檢察職責的若干意見》,認真落實辦案、防疫兩不誤的各項工作制度和舉措,充分發揮各項檢察職能,確保社會大局穩定,為助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進貢獻檢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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