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獨生子,即將三十而立,父親身體殘疾,縣城有一份事業單位臨時工工作,是否該選擇回去?

Wiil_wei


可以這樣告訴你,待遇低、工作量大,可能還要經常加班。不知道你是哪裡的?我這裡縣城的臨時工工資一個月到手的只有一千五左右,其他別想著有什麼補貼,而且,上面可能看你是臨時工,大量工作交給你做,到那時加班多,可能都沒時間顧及家庭。你本想回來是為了照顧家裡,到時真是沒錢又沒時間,不知如何是好了。你如果真想回來,就考公務員或者事業編吧,待遇肯定比臨工好好幾倍。你現在還是多掙點錢才是王道。


春花秋夜雨


雖然不知道題主現在是做什麼工作的,但是在三十歲的時候再選擇去做一份事業單位臨時工的工作,小雷覺得是不明智的!

從題主的觀念來看,回家鄉工作主要是因為父親身體不好,離家近的工作可以更好地照顧家人,說明題主是一個比較顧家的人,這點是小雷非常欣賞的,但是照顧家庭一是需要時間,二是需要金錢。

如果從時間角度看,大多數事業單位的工作還是比較能夠照顧到家裡的。大部分事業單位上下班時間都是比較準時的,節假日也基本不需要加班,偶爾有事和領導請假也不會很困難。

但是並不是所有事業單位的工作都是清閒的,這點題主需要了解清楚。雖然說按規定臨時工只能做一些輔助性的工作,但是很多單位在工作內容上並沒有區分臨時工和在編人員,因此臨時工被安排寫材料也是很正常的,而如果寫材料的話,加班加點也是很正常的。

同時,照顧家庭,時間是一方面,金錢也是很重要的一方面。

而從金錢的角度來看,臨時工的工作真的不能滿足家庭的需要。臨時工的工資水平大多都是比較低的,一般也就比當地的最低工資水平略高一些。

並且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工這份工作做久了以後,學不到很多有用的東西,也容易荒廢自己。同時工作的穩定性也差,等到四五十歲的年紀,要是被單位辭退,那時候想要再重新找到一份工作就更加困難了。到時候不要說照顧家庭了,連養活自己也困難。


其實三十歲的年齡,還是可以參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考試的,正常大多數崗位都是以35歲為界限。雖然這個年紀進入體制一般沒有什麼發展前途了,但是在編人員的收入在小縣城還是不錯的。

而如果考試能力不太好的話,也不一定要去機關。口才好的話去做銷售,或者去學校附近賣早餐,其實都比去事業單位當一個臨時工有前途,也更有錢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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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上班考勤嚴不嚴格?待遇估計好不到哪兒去,只要管理比較松,可以利用業餘時間搞副業,也可以有時間照顧家人,何樂不為


一個小角色355


事業單位臨時工,工資低待遇差,不要去浪費青春,不如在家種蔬菜、水果,養雞鴨賣,建設好自己的家園,照顧好老人及家人!


WXG123


父親病了,你要照顧父親肯定不能走的遠了,所以需要一個離家近的而且工作時間不能長,不能太忙的工作,縣城不知道離你家遠不遠,所以自己考慮一下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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